阐释/诠释

作 者:
李砾 

作者简介:
李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广东 广州、510420

原文出处:
外国文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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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29(2005)02-0052-07

      概说

      在西方文论的概念术语中,阐释是对文本的理解和说明,是一种人类通过文本达到理解、进行对话的行为。诠释则是关于阐释行为的理论和科学,探究为何、如何阐释。阐释是诠释学探究的基本对象。

      综述

      宗教神学诠释学

      英文中的interpretation和hermeneutics,在汉语中分别用“阐释”和“诠释学”来表达。《说文》:“阐,开也从门单声易曰阐幽。”“诠,具也从言全声。”“释,解也从采采取其分别物也。”(参见许慎,第248、53、28页)依其定义,阐释,即解开疑问,让人明白。以具释诠则是取具的具备之意,具()的上半部分是贝,下半部分是两只手,古人以贝为币,两手举币,意当为共置;诠从言全声之义乃言说周全。显然,从语义学的角度看,“阐释”的意义就是答疑,而“诠释”的内涵则更丰富些。

      在英语传统里,hermeneutics是关于阐释的理论或科学。作为概念术语,hermeneutics要追溯到古希腊语hermeneuei。在希腊神话中,信使Hermes往来于奥林匹亚山与人世之间,负责传递和解释诸神给人类的旨意及信息,于是,把神含义模糊的语言转换成人类惯用的语言便被称为hermeneuei。再后来,hermeneuei渐渐成为宗教神学中探究如何阐释上帝旨意及《圣经》经文的独立理论系统,而且颇近于语言文献学。

      16世纪西欧出现了旨在改革罗马天主教教义并最终导致新教建立的宗教改革运动。改革者们在与罗马大教堂的争论中,坚持《圣经》经文具有独自的完整性解释。后来新教徒又确认《圣经》经文意义自足,其自身已经展示了基督教教义基本的可理解性。这些关于宗教经文、思想乃至其真理性理解的观念和方法,形成了早期宗教阐释理论和实践的主体部分,导致了宗教神学诠释学基本原则的确立。(参见Makaryk,第90页)

      哲学诠释理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宗教神学阐释方法论和实践材料及其基本原则逐渐丰富和系统化,于19世纪中后期广泛渗透到文学、历史学和法学等领域。成为这些人文学科文本阐释的方法论,并且发展为更宽泛的哲学诠释理论。哲学诠释理论强调,尽管阐释不能涵盖全部人类的文化及追求,但在大多数人类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在从宗教神学诠释学演变成为哲学诠释学的漫长过程中,有几个关键人物的名字及其理论与诠释学的发展密不可分。

      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神学家、哲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li Schleiermacher,1768-1834)是探索阐释理论的第一位学者,他最重要的诠释学著作是《1805年和1809/1810年诠释学箴言》和《1819年诠释学讲演提纲》。在施莱尔马赫这里,诠释学的领地超越了宗教神学,涵盖了所有人文科学文本和精神作品。于是,阐释不再仅仅是接近上帝和真理的途径,而成为人与人对话、沟通的方式。施莱尔马赫理论中蕴含许多创造性因素:系统地论述了阐释的技巧方法,提出了诠释循环说,涉及了先在理解及理解的相对主义问题,指出理解具有心理过程特点,将阐释与思维及思维的个体联系了起来,等等。

      诠释循环说是施莱尔马赫对诠释学最重要的贡献。诠释循环的基本含义是:某事物的部分总是在这一事物的全体中被理解,反之亦然。例如,一个词的含义是被这个词处于其中的那个句子的含义所决定的;然而,句子又只能通过构成句子的那些词来理解。理解就产生于这二者的循环调节之中,这种循环在理解过程中不可避免。施莱尔马赫强调,诠释循环不仅仅涉及一个文本中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还要求理解必须穿透文本,达到作者的精神世界及其全部生活过程。他指出,我们了解一位过去的作者有可能甚于这位作者对自己的了解,因为我们能够在一个比他们自己先前可利用的更广阔的历史视域中去认识他们。诠释循环的观点一直延续至20世纪的诠释学中。

      另一方面,从认识诠释学与修辞学的关系上,施莱尔马赫意识到阐释与思维具有无法分割的联系。在他看来,阐释是一门理解的艺术;由于理解是对话语的理解,而话语是思维共同性的中介,因此“诠释学与修辞学具有互相隶属的关系,并且与辩证法有共同的关系”。由于语言是实际思想的方式,话语与思想具有统一性,因此“诠释学应当导致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但思维内容实际上只是通过语言而存在,所以诠释学依据于作为语言知识的语法”。(参见洪汉鼎,第48-49页)实际上,施莱尔马赫是在探究如何通过一个文本的语词、语法、话语来把握其语言的整体风貌,进而理解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他认为语法解释是客观的,心理学解释是主观的,它们都不能独立地证明作者绝对正确地使用了语言,以及解释者完全了解语言;诠释学的艺术就是知道两者如何互补。正是由于他认为解释的重要前提是阐释者必须自觉脱离自己的意识,而进入作者的意识,他的诠释理论指向了文本背后的个体,个体的灵魂、思想和创造精神。亦因此西方哲学史家称他将阐释“置于作者和文本的精神之域”。(参见希尔贝克等,第398页)显然,施莱尔马赫所探索的诠释理论已不仅仅适用于宗教神学文本了,它既描绘了一种与文本的语言语义相关联的语法诠释,又描绘了一种超越了语言而深入作者主观世界的精神诠释。他将宗教神学诠释学带到了哲学诠释学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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