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偶缘性的游戏

——伽达默尔游戏观解析

作 者:
王峰 

作者简介:
王峰(1971-),男,辽宁锦西人,文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求是学刊

内容提要:

伽达默尔的游戏概念与偶缘性联系密切。偶缘性首先从文本阐释中表现出来,是对不同阐释境域的关注。游戏将偶缘性演化为一种客体性的边缘状态,抽除了游戏中的主体因素,从伽达默尔阐释学的游戏概念,可以演化到后现代主义无主体的观念。实际上,正是通过游戏概念,阐释学成为后现代主义的入口。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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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04)05-0095-05

      游戏是现代美学和文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诸多理论家从不同的层面对它进行分析,这里主要从伽达默尔的游戏概念入手进行分析,指出偶缘性(注:偶缘性,德文是Okkasionalitaet,洪汉鼎有时译作机缘性,传统译法是偶然性。在此采用偶缘性的译法可以突出此在的有限性生存方式,并且指出事件受境域的牵引关系。)是游戏的根本性质,游戏在偶缘性的境域中被展示、欣赏、复现。伽达默尔并未把偶缘性与游戏放在一起论述过,但笔者认为从偶缘性入手,更能剖明游戏的本质,对西方现代文论有一个比较深入的把握。

      一、文本的偶缘性

      简单地说,偶缘性有两个含义,一是文本的最初境域是偶然性的,是缘于某种偶然因素发生的;二是在不同的境域中,文本的意义得到不断地丰富,不是一成不变的。偶缘性暗示了判断主体的一次性行为,是境域中的偶发事件。境域也随着这个偶发事件成为一个一次性地展现在文本中的东西。主体对文本进行判断的时候,总会产生一个个的判断结果,每一个判断结果都是根据某种境域作出的。伽达默尔说,“偶缘性指的是,意义是由其得以被意指的境遇(Gelegenheit)(注:境域和境遇意思是一样,“遇”有一个主体参与的意思,而域强调一个客观性的展开。从德语Gelegenheit看,有一个被动的意思,所以这里的译文用境域,和洪汉鼎先生的译文略有不同。)从内容上继续规定的,所以它比没有这种境遇要包含更多的东西。”[1](P188)也就是说,文本的偶缘性质使它在不同的境域里会展现出不同的面貌,产生不同的审美判断结果,每一次都是文本的新的创造,使文本具有新的方向。文本中具有某些属性,这些属性只具有形式化的意义,或者说意义暂时悬置,它需要在不同的境域里得到充实。偶缘性是文本的一个重要的属性,它使阐释的注意力从文本本身转向文本的阐释方面,文本本身是什么并不重要,也许也不可能得出结论,重要的是文本得到了如何阐释,在阐释中它展现出何等面目。

      对于文本与境域的偶缘性关系,伽达默尔用绘画的原型作为例证进行论述。比如人物画都有一个原型,但是,原型应该在画家画完之后从画中消隐,因为绘画的目的不是要让欣赏者找出画的是谁,而是让欣赏者直接面对绘画文本的意义,面对画像进行阐释。由于阐释者的不同,或者由于阐释境域的变化,对绘画文本的阐释会有不同,画像所具有的人物的特征会在不同的阐释中获得不同的意义,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人物的特征是不变的。[1](P188-190,660)如果用“游戏”这个术语来解释的话,就是人物特征已经建立起一个游戏规则,对这幅画的不同阐释就是在这个游戏规则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的游戏。所以,伽达默尔说,“偶缘性必须表现为作品整个意义要求中的某个意义要素,而不是表现为那种仿佛在作品背后并应通过解释去揭示的境遇的痕迹。如果偶缘性表现为境遇的痕迹,那么这就表示,我们只有通过重建原来的境况才能根本地理解作品整体的意义。”[1](P130)偶缘性表现为作品某个意义要素就使作品具有了向各个方向阐释的可能性,因为意义要素可以在不同的境域中得到新的阐释,当然这样阐释不是从作品意义中发散出去的,而是面对着作品意义聚合的。这么说有点主观愿望的意思,其实它是客观的,这一点也可以叫做文本阐释的善良愿望。

      偶缘性与共通感(注:共通感是伽达默尔阐释学的一个关键概念,指一种文化审美能力,它能够在文化教化中达到对文化整体的把握,但它不是清晰的概念性把握,而是以类比性为指引的审美把握。参见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一部分。)表面看起来矛盾,但是实际上偶缘性是基于共通感的偶缘性。主体在进行判断时虽然是受到一个个具体的境域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带上具体境域的特性,展现出不可替代的面貌,但是,判断不是随意作出的。主体的判断是在共通感的潜在指引下进行的,它虽然是对着一个个具体的境域,但是主体的共通感使它能够对整体有一个审美认识,它的判断能够获得他人的认同。从客观性的角度来说,文本在不同境域展现出不同的面貌,同样是处在同一个审美传统之内的。这里共通感固化为形式化的审美特性,共通感作为审美心理机能需要在具体境域中得到分析。这是“转化”后的阐释视角。

      从主体生存角度来看,偶缘性可以演化为偶识。偶识是在此在的寻视中偶然撞见某种他者。在这种偶然的境域之前,这一他者是被漠视的,在寻视中被当作背景性的存在,没有在此在视野中得以突显。偶见使此在与这一在者处于同一境域之内,共同具有了某种机缘。此在偶识这一在者,那么此在者就从背景中突显出来。

      下面可以提供一个境域的实例来说明偶缘性。比如我们在某种境域中认识了一个陌生的人,其实他也不一定就是陌生人,我们以前可能见过他,只是因为没有机缘相识,我们才与他擦肩而过。而有一天,突然因为某个偶然的机缘认识他了,以后他不断进入我们的视野,充实着我们对他的看法;而在不认识他之前,虽然我们可能会见到他,但是不形成任何对他的了解或理解。这里,见到某人可以理解为处于同一境域之内,此人的特征在相遇的境域中得到新的描述,具有了与其他境域中不同的人物特性。而此人的意义在不同的相遇中得以丰富和描绘。

      二、游戏的偶缘性

      游戏概念是个关键概念,从艺术表现形式上说它就是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自身,在游戏中形成规则[2](P47-54)。值得注意的是,伽达默尔和维特根斯坦的游戏观与席勒的不同。席勒的游戏主要指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它是相对于理性与感性的局限而提出来的[3](P72-75)。而伽达默尔和维特根斯坦则代表了一种现代游戏观,他们把游戏扩大为人的行为本质。

      1.从“看”到“被看”

      伽达默尔认为游戏首先是艺术品的游戏,游戏在艺术中得到最好的阐释。艺术作品的游戏与艺术创造无关,而只与艺术欣赏有关,这样,他就把阐释学的视域观念从“看”转化为“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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