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育学的研究对象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文全,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四川 南充 637002)

原文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德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学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本体论问题。根据哲学的、逻辑学的、语言学的和德育学的多学科视角的考察,德育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德育规律”,不是“德育现象”,也不是“德育问题”,而是在学校范围与条件下的德育理论与德育实践。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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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育学是教育学科领域里一门极其重要的理论分支学科。但相对于教育学科的其他基础理论学科而言,德育学又是一门比较年轻、理论成熟度不是很高的学科。关于德育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就我国近20年来出版的多本德育学教材及著作来看,具体称谓也各不相同,如《德育论》(赵翰章主编),《德育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六院校合编),《德育原理》(胡守棻主编),《德育学原理》(胡厚福著)等,表述也不太一致,甚至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这些都在相当的程度上涉及到德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特价值、作用与地位,甚至也关系到德育学的科学声誉和德育理论的发展。因此,对德育学的本体论问题进行探讨,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我国德育学著作及教材关于德育学研究对象的表述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范围,要不然它就不能成为一门科学,或者说,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与理由。在确定德育学研究对象之前,我们很有必要对现行德育学著作及教材关于德育学研究对象的表述作一番回顾与分析。

      (一)华中师范大学等六院校合编《德育学》在其“绪论”里开宗明义地指出:“德育学是研究德育规律的科学”。并在该书第2页里再度重申:“总之,德育学研究的对象是德育规律,它包含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的规律,也包含品德形成规律。”[1] (p1、2)

      (二)胡守棻主编《德育原理》在该书的第一章“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和任务”里,通过对德育的内涵与外延的简短分析后指出:“德育原理就是研究德育的本质,德育在社会现代化中的作用,德育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德育的目标、内容、过程以及如何实施德育等问题。”并紧接着概括性地指出:“德育原理也就是研究德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2] (p3)

      (三)胡厚福著《德育学原理》在其第一章“德育学原理的研究对象和任务”里,对德育学的研究对象与德育学原理的研究对象作了区分。首先,作者对我国不同德育学著作及教材关于德育学的研究对象的不同提法进行了极为简单的罗列,随后声称:“我们反复学习、研究、思考了这些说法,认为‘德育问题’的提法更具有确定性和科学性。因此,我们的看法是,德育学产生于德育问题,德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问题”。其次,关于德育学原理的研究对象,作者认为:“德育学的分类问题……不同的德育学科研究不同的德育问题,对不同的德育问题的研究形成不同的德育学科。在众多的德育学科中,有一门德育学科叫做德育学原理,或称德育原理,它的研究对象是德育一般问题或德育问题一般,包括普通中小学德育一般问题。”[3] (p2、6、7)

      (四)在研究对象的外延问题上,也存在着不一致的看法。其一,德育学研究的对象是限定在学校德育方面,还是同时应包括家庭德育与社会德育方面,胡守棻主编《德育原理》持前一种看法,而华中师范大学等六院校合编的《德育学》、赵翰章主编的《德育论》以及胡厚福所著《德育学原理》持的是后一种看法。其二,在德育学研究的对象是否包括个体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规律的看法上,六院校所编《德育学》和胡厚福所著《德育学原理》持肯定态度,而胡守棻主编《德育原理》及赵翰章主编《德育论》持否定态度。特别是赵翰章主编的《德育论》,在第一章里明确指出:“德育论的研究对象是否‘包含品德形成规律’?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德育规律是有密切联系的,但品德形成规律——不可能也不应该包含在德育规律之中。”[4]

      此外,鲁洁、王逢贤主编的《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9月版)和储培君等著的《德育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则对德育学的研究对象避而不谈,未进行任何研究。这不能不说是该两本书理论上的缺陷。

      由上可知,诸种版本,对德育学的研究对象或是众说纷纭,各执其词,或是加以回避,免而不论。那么,德育学的研究对象到底是什么?究竟该作怎样的理论表述呢?这是德育理论研究不能回避而且必须做出深入的思考并给予明确回答的问题。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有十分的必要对上述不同的关于德育学抑或德育(学)原理的研究对象表述作一番哲学的、逻辑学的以及语法学的理论剖析,从而为德育学的研究对象的科学、完整而准确的表述扫清障碍,铺平道路,奠定基础。

      二、对几种德育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表述的多维学科视角的剖析

      为了明晰德育学的研究对象,就德育而论德育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就德育学研究对象所涉及的术语及其表述的语言形式来看,它涉及到哲学、逻辑学、语言学等学科领域的问题。当然,德育学本身的学科称谓及研究对象还涉及到德育学本身的理论问题,这是自不必说的。下面,我们就将上述问题进行归类并来做一些这方面的分析与梳理。

      (一)科学分类及学科称谓不明确

      德育学是理论学科,还是应用学科,是一种德育学说,还是关于各种德育学说的德育学说,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如果是研究德育现象、揭示德育的本质与规律以及探讨德育与人的品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性联系,显然,德育学属于理论学科。因而,它就应该有理论的逻辑体系、逻辑特点、逻辑进程与逻辑终结。它就应当由德育理论的一般抽象逐渐向德育具体展开。如果说德育学是根据德育科学规律研究如何培养人,以什么样的内容、原则、方法与途径等进行培养,那么,它无疑是一门应用科学。但是,仅有对德育的目的、内容、方法、途径与组织形式等的论述,还不能称之为德育学。比如,我们从来不把也不能把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有关德育的对话录、德谟克里特有关德育的论述,直至近现代的康德、杜威甚至柯尔伯格的德育研究成果称为德育学。即便是我国儒家经典著作当中,不乏对德育问题的可贵思想和极有价值的理论论述,但是,我们依然不能把《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以及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道德经》等称为德育学。德育学是研究这些思想的学说,是关于德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具有完整理论体系与极强的指导德育实践之价值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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