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视野中的学术规范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旭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提出了我国教育学学术规范存在的几个问题,即教育学的学术规范讨论或研究的缺失、学科的学术体系中教育学的学科缺位、教育学的学术独立性的缺少、教育学的原创学术知识的缺乏,然后探讨了我国教育学学术规范建设的途径,即建立教育学的学术形式规范,建立教育学的学术内容规范,建立教育学学术规范与教育政策和实践之间的合理关系,建立制度化的教育学学术规范。文章的结论认为教育学的学术规范为教育学学术创新提供外在的制度保障,而且也可以为我国教育学进入世界教育学学术体系奠定基础。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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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教育学学术规范存在的几个问题

      1.教育学的学术规范讨论或研究的缺失

      我作了一个粗略的阅读,发现一个堪忧的现象,那就是在众多的学术规范的讨论中,一方面没有看到讨论者对教育学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没有看到教育学的学术共同体参与整个学术规范的大讨论。

      教育学的发展和繁荣有赖于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或伦理,也有赖于教育学术共同体对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的讨论和探索,甚至需要制定一种既反映学术规范共性又体现教育学术规范特殊性的规则。遗憾的是,与其他领域的学术界讨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呈繁荣趋势相反的是,教育学界对此的沉默和冷淡,甚至有些漠不关心。难怪有学者会提出“为什么教育界对这个问题鲜有关注”的疑问[1] 。如果对教育学学术界有关教育学术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就会发现相关文献之稀少让人吃惊,从目前我所收集到有关教育学术规范讨论的资料来看,主要有朱旭东的《比较教育研究的学术制度化和规范化》(1999年)、覃红霞的《论教育学术规范的重建》(2001年)、陈学飞的《学术规范及其必要性》(2003年)。最近《教育研究》发表的“论中国教育学学派的创生”一文[2] 也提到了学术规范意识淡薄、学术批评和争鸣等问题。由此看来,加强教育学的学术规范讨论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2.学科学术体系中教育学的学科缺位

      教育学在我国的学术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十分尴尬。表现在官方的全国科学规范中,教育学是单列的,独立于其他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在学科体系的分类和划界上,教育学一般不纳入其体系当中,“在讨论学科问题的真正学术著作当中,你不会找到‘教育学’这一项目”[3] 。《现代美国知识的分类组织》考究了现代知识形态的形成过程,其中竟然没有一个章节甚至一条索引专论“教育学”。20世纪70年代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三卷本《社会及人文科学研究的主流》中共列出了十一个学科,它们是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经济学、人口学以及语言学、人类学、历史学、艺术与艺术科学、法学和哲学,其中就没有教育学的一席之地。因此对于中国教育学来说,在建立学术规范的同时还要争取获得学科体系中的地位。

      3.教育学的学术独立性的缺少

      长期以来,中国教育学术中官方话语和学术话语的“官学不分”使教育学术缺乏了应有的学术独立性,从而导致了教育学学术话语与官方话语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并进而导致了教育学学术独立性的缺失。学术期刊登载行政官员或官方话语的文章就有悖于教育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因为它很容易导致教育学术研究批判性品性的丧失。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主张教育学术期刊在形式规范的前提下加强内容的规范,而内容规范要区分学术话语和官方话语的角色。一般意义上,教育行政官员的价值立场不太容易认同教育学术的价值立场,但为了从内容上规范教育学术,我们主张教育学学术的独立性。

      4.教育学的原创学术知识的缺乏

      有的学者认为,在西方的教育学发展历史上,杜尔凯姆和杜威都首先是教育学家,然后才是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原创性地位无人能动摇。但随着教育学逐渐从哲学、心理学科分化出来以后,教育学在追求学术独立性的过程中却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因为越是独立,就越是依赖于教育学之外的其他学科,于是就有学者提出教育学的原创学术的缺乏。西方的学者也判断教育学“都只是各种‘真正’学科的大杂烩”。[4] 教育学的原创学术知识的缺乏主要表现在教育学的虚假繁荣和“领地”“殖民化”。据不完全统计,自1977年以来,我国已编写的《教育学》教材达二百余种,仅1986~1989年的四年间就出版了77种,平均每个月有将近两本《教育学》“问世”,形成了一个虚假的繁荣景象,实际上这种繁荣在每一次教育研究的高潮中都会出现。又如有关教育与WTO之间的关系研究热。这种繁荣背后存在的是原创知识的缺乏,大同小异、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等构成了其具体表征。

      缺乏教育学知识的原创性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教育学学科的次等地位,“教育学属于次等学科这个观点,大家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这个领域由各种真正的学科组合构成,当中涉及心理学、哲学、社会学、历史学,它成了教师培训的工具性科目,东拉西扯地掺进其他一些学科理论。由此教育学成为“别的学科的领地”的现象[5] 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

      由于我国教育学学术中缺失了对规范的讨论或研究、学科体系中教育学学科缺位、教育学的学术独立性缺少,从而导致了教育学知识原创性的缺乏,因而就今天讨论学术规范的问题而言,重要的不是对教育学的学术规范的重建和修整,而是在一般或普适性的规范前提下建立符合其学科特点和体现其学科特殊性的规范体系。下面讨论的是我国教育学学术规范建设的途径。

      二、我国教育学学术规范建设的途径

      1.建立教育学的学术形式规范

      学术研究的规范化包括技术规范、形式规范和实质或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是指学术研究文本的外在形式,一般地说,从话语到文本的构成上分析,教育学研究的文本普遍使用的一种表述规范是前言、分析模式或理论框架、经验或理性分析、结论以及参考文献。而前言部分一般是问题提出和文献综述。这种程式化、模式化的形式规范尽管包含有“八股”的嫌疑,但它规定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范式,在这种普遍性背后存在着突出的个性化特征。从问题提出到文献综述,都必须表明研究者提出问题的独特性和知识的传承性,体现了创新和继承的关系。任何一项学术规范化条件下的研究都应当有自己的分析模式或理论框架,它是研究的基础和假设,如果没有理论框架就不足以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当代教育学研究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一样都在大量地使用着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因此在教育学研究中经验的或理性的分析是对研究途径或假设的验证,这种验证可以是经验的,也可以是理性的。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一是为了求得学科领域内知识的增长,二是为制定政策或决策提供知识和思想基础,三是为实践提供理性指导,尤其对于实践性极强的教育学更是如此。因此形式规范的结论部分至少应该说明研究的突破点,并且要表明研究的政策和实践价值,当然并不是每一项研究都要实现这些目标。学术研究的形式规范中文本表述的最后一个部分应当是参考文献,需要指出的是,注释和引文与参考文献具有不同的功能,注释和引文是学术研究中的技术规范,参考文献是整个形式规范中的一个部分,但也涉及到一个技术性问题,那就是如何编排参考文献,这种技术性的编排一方面体现了作者研究的知识资源,为读者提供问题研究的知识“清单”,甚至为进一步研究提供“线索”;另一方面也表示尊重读者,以利于读者方便地检索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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