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学派”研究中国经济交的代表作《白银资本》、《大分流》中译本出版后,受到不少中国学者推崇,这些著作认为:中国在18世纪前一直主导世界经济格局,只是因后来白银输入锐减,缺乏便于运输的煤炭等支撑工场制度发展的资源,才落在借机崛起的西方后面。所以亚当·斯密、韦伯等人把西方国家现代先进地位归因于近代以后的制度创新,这是犯了“欧洲中心论”的大错。“加州学派”力图在中国传统制度中发掘出符合现代社会方向的内质,这当然对今人评价和选择经济社会方向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上述著作因满足了国人的自尊而引起喝彩本不足怪,只是相比之下,一些本土经济史研究的经典性成果长久没有引起足够关注,甚至被有意无意地淡漠和遗忘,让人颇多感慨。这里我们以粱方仲和王毓铨先生的学术方法为例,说明为什么只有如他们所示范的那样深入把握制度性质,而不是如“加州学派”那样忽视制度对经济形态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正确展观经济史的脉络。 梁方仲与王毓铨 中山大学最近出版了《梁方仲文集》,中华书局不久将出版《乏毓铨文集》。今人对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梁、王两先生已经知之不多。梁方仲(1908-1970),18岁由南开中学跳两级入清华大学农学系,次年转西洋文学系,后转入经济系,并于两年后毕业,1930-1933年就读并毕业于清华研究院经济所,此后入中央研究院,又赴美被聘为哈佛经济系研究员、后赴伦敦大学从事研究。1947年回国后继续担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员。1953年后任中山大学教授;在中国经济史,尤其是赋税史、经济统计学中取得了惊人的开创性成就。王毓铨(1910-2002),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论文得到导师胡适的赞赏,1946年获美哥伦比亚大学硕士,任美洲古钱学会博物馆远东部主任。1950年回国,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中国明史学会会长,以对秦汉史、明史(尤其是经济史和制度史)、土地、户籍、赋役制度等精湛和贯通的研究著称。 梁、王两先生典型地反映了那时具有类似背景一批大学者的命运。他们在一个有着崇高学术标准的时代,早早做出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后来却只能长久默居于潮流之外,甚至他们的许多基本研究结论和方法都已不甚为学术界知晓。以受到热烈追捧的《白银资本》所讨论的17世纪前后中国输入白银问题为例,1939年梁先生发表的长篇论文《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就对中国输入白银数量、外贸规模等问题做出缜密的研究;他在对一条鞭法的经典性研究中更充分说明:中国当时赋税货币化的主要动力来自政府财政运作的需要,白银流通也主要是在政府财赋的分配领域。这种来自政治体制的上游需求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导致下游民间社会中商品经济发展,但这与因民间贸易增长而启动的贵金属货币大量流通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它也根本不能引发手工业、农业的同步发展,听以梁先生后来在他另一本重要著作《明代粮长制度》中称其为“虚假繁荣”。弗兰克不知道传统中国的贸易和赋税主要是围绕统治权力的制度需要和权力集团奢侈消费为核心而进行的,仅凭想象以为中国大量用银是因为国计民生相关贸易规模的巨大、“市场”普遍发育,再推论其标志的现代制度意义远在同时的欧洲之上,进而指责斯密以来人们都犯了“欧洲中心”的大错——他对所讨论问题的基本前提的茫然无知,让人叹惜。 再以王先生为例,他据斯密定义而指出近现代赋税是通过“代议制国家”和“纳税的人是那个政府的公民”等制度基础而实现的,这与传统中国赋税制度完全不同,后者的性质是百姓“因人身依附关系而隶属于帝王”,其核心问题永远是“人民和土地是怎么变成帝王的私产的”。(《纳粮也是当差》、《〈中国历史上农民的身份〉写作提纲》)然而这样警策的结论即使是在他曾领导的中国社科院明史室,恐怕也早已被束之高阁,代之而兴的是这样的新论:“晚明白银由非法到合法,更成为社会主币,货币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市场作用扩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白银货币化表明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个飞跃,引发了社会整体变迁,标志着社会的转型,近代的开启。”(万明:《晚明社会变迁的研究》)以为在根本的法权体系未被更动之下,货币形态的转变即可以启动和标志一个新经济时代,如此视王先生的经典结论于不顾,也颇显出“近来时世轻先辈”的风尚。 看似驳杂 实有核心 梁、王两先生的许多研究方法都值得后人学习,比如他们对每一具体问题的辨析都以把握整个历史脉络为前提,比如他们博极群书、对于正史以外浩繁资料的重视和运用,等等。但我以为他们还有着更核心的学术方法,即以对传统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质和统治权力组织结构的深入把握,作为解析一切经济问题的基础。 1980年代以后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引起经济学从研究“悬空”的经济运行,转变为研究复杂社会环境(尤其是具体的政治、法权、国民法律文化心理环境)下的经济性状。用德国学者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的话说,制度对于经济基本环境的规定,乃是一种“统率性规则”(overriding rules),它“为低层次规则创建了一个框架”。而对于中国问题研究来说,这个视点之所以尤为重要,是因为在中国“秦制”以后“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体制中,凡土地、赋税、产权、工商业等基本经济形态,都不过是政治权力的延伸——经典性的描述是:“九州之田,皆系于官”;“(百姓)身体发肤,尽归于圣育;衣服饮食,悉自于皇恩。”这种法权制度始终没有改变,所以直到17世纪的商人跪在清官老爷脚下叩谢大恩时,对自己身份的概括依然是:“小人是老相公的子民,这蝼蚁之命都是老相公所赐!” 梁、王两先生的工作始终是以把握上述制度特点为基础的;他们深刻地认识到:“秦制”后的权力形态远不仅是简单的统治理念,更是一整套高度缜密的制度结构,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支撑权力机器运行的那套犬牙交错的制度保障系统,中国一切重要经济现象的第一属性都由此决定。出于这种体察,梁、王长期学术生涯中虽研究了大量看似分散的具体经济问题,如土地、户籍、货币、军屯、矿业、运输、赋税徭役等,但所有这些都是围绕一个统一的核心而进行的。比如梁先生对于“一条鞭”的研究,着力处集中在权力体制深刻危机与税制沿革间的因果关系;再如王先生《莱芜集·前记》说自己此集涉及土地、人户、等级、阶级等杂驳的内容,但又是在研究“专制政权这个总意图下随时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