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指导我国新的政治建设实践

作 者:

作者简介:
乔耀章,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治学会理事。(江苏 苏州 215021)

原文出处:
探索

内容提要:

“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是一个鲜活的学术话语,由此引申出“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指导我国新的政治建设实践”话题。对此,本文对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如何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指导我国新的政治建设实践,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应当成为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的立论基础,以及政治学之知与政治学之行、官僚政治与民众政治的关系问题,认为只有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整体、根本和长远利益,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字号:

      一、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

      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丢掉老祖宗,是错误的、有害的;教条式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也是错误的、有害的。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这次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从而为党的十六大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再次指出:要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后来在关于党章修改和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中都贯彻了这个思想。从此以后,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术语中又创新了一个鲜活的概念,即“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此前一直广为使用的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一提法。

      然而,究竟什么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可以说有的认识并不是很完整准确的。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认识认为“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指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认为这种理解和认识是对的,但要注意避免片面性,为此,有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一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二是如何理解“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

      关于“马克思主义”,我的理解是,马克思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有一般与特殊之别。狭义的马克思主义,按照列宁的定义就是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可称为“原来”的或“本来”的马克思主义,或称为“马克思主义一般”,它对世界各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都有指导作用。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是指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并被他们的拥护者、继承者所坚持并发展的思想、理论,这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代的战友、学生以及在他们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尤指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和非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两大部分;这是把马克思主义同各民族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实现了各自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呈现出马克思主义的一元多样性,或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特殊”,它对各民族国家都有相互启发和借鉴作用。需要指出的是,第一,我们应当关注并研究被传统观点所忽视的、非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各样的马克思主义,它们也在不同程度上为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不仅仅是同社会主义国家相联系;第二,我们所说的马克思主义,首先和主要的是指原来或现在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尤其在我国表现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第三,狭义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一般”)并不等于作为广义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特殊”)的多种具体化、民族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简单相加之总和。广义的、具体化、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之总和既可能“小于”、也可能“大于”马克思、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一般”。所谓小于的情形一般是指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马克思主义中涵盖的丰富的理论内容,还没有完全得到现今世界各国的有限实践的检验,所以仍然需要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开拓新的实践,进一步检验马克思主义;所谓大于的情形一般是指各国在把马克思主义具体化、民族化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而增添了新的内容,显示出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无限生机与活力。这两种情形都存在于马克思主义同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必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1]。这就涉及关于“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

      按照我的理解,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多层面、多领域的大历史科学,可分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和马克思主义的“实际运用”两个部分。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论证有不同的理论层次,具有高度超时空的抽象性,属于应然层面;马克思主义的实际运用有不同的实践场景,只能从具体条件出发,属于实然层面。同样的理论论证可以指导、作用于不同的丰富多样的实际运用,而某种暂时的具体的实际运用模式的成败不足以完全检验、证明其理论论证的正确与否。所谓“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所要强调的问题主要是:马克思主义这门大历史科学本身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从马克思主义到列宁主义到毛泽东思想再到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脉相承性,但是,并不是特定历史时空条件下产生的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内容都能够与时并进,都能够“发展着”的。无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还是毛泽东、邓小平,他们的有些思想观点由于受历史的和认识的局限是不能“发展着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所说的那样:其一,《宣言》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其二,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其三,个别结论和意见在实践方面毕竟是过时了[2]。所以,只有那些能够随实际运用的条件为转移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及其后继者们的主义、思想、理论的基本原理,才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

      因此,作为用于指导我国新的实践的基本理论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首先和主要是指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还应该理解为是发展着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列宁主义,发展着的毛泽东思想,发展着的邓小平理论,发展着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有这样理解,才能防范理论宣传上的片面性,用作为完整形态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以确保和证明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有着不同的相应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当代中国最新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也还是要处于“发展着的”境界。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发展的、前进的。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3]。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在率领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着、实践着、发展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思想,等等,它们将从内涵的不断丰富和外延的不断拓展方面把发展着马克思主义不断推向更为贴近现实政治生活实际的宏观的整合境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