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3年10月24日,J.希利斯·米勒、韦恩·布斯、詹姆斯·费伦和笔者等人在美国哥伦布共进晚餐,席间米勒对布斯等人说:“[申]丹在努力劝我转换阵营,转到这一阵营里来,因为她认为我实际上还是一位形式主义者。”八十多岁的老布斯笑着说:“这话我已经说了快三十年了。”当时我们正在参加“当代叙事理论”研讨会,与会的都是应邀为《B1ackwell叙事理论指南》撰稿的作者。这是一支“非解构主义的作者队伍”,包括米克·巴尔、杰拉尔德·普林斯、施洛米丝·里蒙-凯南、西蒙·查特曼等著名结构主义叙事学家。这是米勒第一次进入这个圈子,其原因在于《指南》的第一主编费伦读到了我写的一篇论文:《拓展眼界:评J.希利斯·米勒的反叙事学》。(注:英文题目为“Broadenine the Horizon:On J.Hillis Miller's Ananarratology”。这篇论文是应邀为庆祝米勒的75岁寿辰而写的,2003年4月在米勒执教的学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Irvine)的庆祝性学术会议上宣读,收入Barbara Cohen和Dragan Kujundzic主编的文集,将由Fordham University Press出版。)这篇论文探讨了米勒在《解读叙事》这本自称为“反叙事学”的著作中不时体现出来的与叙事学“貌离神合”的立场,旨在揭示米勒的“反叙事学的宏观视角”与“叙事学的微观视角”在批评实践中的互补关系。论文第一部分以“故事线条的开头与结尾”为题,第二部分以“自由间接引语与反讽”为题(探讨了故事线条的中部)。不难看出,这是我的《解构主义在美国——评J.希利斯·米勒的“线条意象”》(以下简称《评米勒的“线条意象”》)一文的英文版。无论是作为解构主义方家的米勒本人,受解构主义影响较多的里蒙-凯南,还是排斥解构主义的费伦(注:有关费伦的立场,参见注(11)的后半部分。)都对笔者的探讨表示了赞赏。米勒的总体评价是:“It is a wonderful paper,and admirably generous and perceptive in what you say about my own work and about the possibility of balancing both narratology and ananarratology.”(注:引自米勒2003年4月27日发给笔者的电子邮件。)米勒所说的“balancing both narratology and ananarratology”指的正是笔者的中心论点:“解构主义的宏观视角”(macro-deconstructive perspective)与“结构主义的微观视角”(micro-structural perspective)之间的互补。那么,为何得到了《解读叙事》的作者本人肯定的东西却受到了申屠云峰的挑战呢?为何米勒认为对其著作“具有令人钦佩的洞察力”的理解会被申屠云峰视为对该书的“误读”呢?这是因为他没有看到《解读叙事》一书的实质:尽管其总体理论框架是解构主义的,在批评实践中却是解构主义与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的混合体,不时体现出隐藏在文本背后的形式主义立场。可以说,米勒在骨子里既是解构主义者,又是形式主义者。值得一提的是,米勒理性思维很强——上大学时本来要学数学,后来选择了物理,大学三年级改学文学,至今仍对自然科学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在从事解构主义之前,米勒为新批评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尤其受肯尼斯·伯克和威廉·燕卜荪的影响甚深。在从事解构主义之后,他依然“以伯克为参照,来阅读德里达和德曼的论著”。(注:引自米勒于2001年1月9日发给笔者的电子邮件。)这样的个人特质和学术背景是造成他思想中形式主义实质的根本原因。 二 笔者在《评米勒的“线条意象”》一文的开头写道:“就打破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形而上学传统,打破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强调意义的非确定性等基本哲学立场而言,德里达与他的美国支持者之间可谓无甚区别,但美国解构主义学者仍然在不同的方面发展了解构主义批评理论。本文拟重点评介米勒如何以‘线条意象’为框架,富有新意地在美国从事解构主义批评。”笔者一方面强调了米勒在哲学立场上与德里达的一致,另一方面又指出了米勒在批评实践中的“新意”。这一新意就在于既从解构主义的立场出发,又从结构主义的角度切入。该文的结论说:“这两种在哲学立场上互为排斥的批评方法为我们观察文本提供了两种互为补充的角度。”在这里笔者再次区分了“哲学立场”和“批评”实践。前者“互为排斥”,但后者却有互补之处。在发表于《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2期的《经典叙事学究竟是否已经过时?》一文中,笔者重申了这一点:“叙事学在叙事规约之中运作,而解构主义则旨在颠覆叙事规约,两者在根本立场上构成一种完全对立的关系。”(74页)在提到米勒的《解读叙事》一书时,则说明“‘叙事学’与‘反叙事学’的实证分析也存在某种程度的互补关系”(注6)。申屠文完全忽略了笔者的这一本质区分,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证《解读叙事》的总体理论框架是反形而上学的,论证“解构主义是反对西方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结构主义则被认为是体现了逻各斯中心主义”,两者之间无法调和。这与笔者所说的“互为排斥”、“完全对立”其实是一回事。 为何在《解读叙事》中会出现解构主义的总体理论框架与批评实践脱节的情形呢?当然,这主要与米勒的内在双重性相关,他骨子里的形式主义立场导致他不时进行“形而上学”的分析,譬如:“像《项狄传》这样的小说打破了戏剧性统一的规则。它缺乏亚里士多德那种有开头、中部和结尾的摹仿上的统一性。”(71页)(注:引文均出自米勒的《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米勒进行这种分析的时候,显然采用了以单一文本为范围的结构主义“微观”观察角度(详见第三节)。令人遗憾的是,像这样的论述都没有使申屠云峰意识到米勒骨子里的那一半形式主义的本质,而坚持将米勒看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解构主义者。他借用了米勒“在别处说的话”(注:申屠云峰《对[解读叙事]的另一种解读——兼与申丹教授商榷》,《外国文学评论》2004年第1期,第88页。)来证明米勒在此处的立场是解构主义的。难道从解构主义的立场出发,能考察到“戏剧性统一的规则”和“摹仿上的统一性”吗?申屠云峰的探讨体现出一种盲目的阅读框架:不看文本本身的事实,只要是作为解构主义者的米勒在自称为“反叙事学”的这本著作中说出来的话,就必定体现的是解构主义的立场。申屠文接着说:“在米勒眼中,任何小说文本都可以被解构,都不呈统一性。”由于先入为主的定见之作用,申屠文看不到“不呈统一性”与“统一性”之间的直接对立。前者体现的是反形而上学的立场,而后者体现的则是形而上学的立场,这两种立场在米勒的《解读叙事》中共存:前者构成总体理论框架,后者则不时出现在批评实践中。申屠文借用了米勒“在别处”(《重申解构主义》一书中)的文字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申屠文不仅认为米勒的《解读叙事》立场单一,而且认为他的不同著作也立场一致。在这种定见的作用下,申屠文搬来了米勒在《解读叙事》第11章中的观点来反驳笔者对米勒第8章中某段分析的评论:“我们认为此论断至少是忽略了该书第十一章《R?》。”(注:申屠云峰《对[解读叙事]的另一种解读——兼与申丹教授商榷》,《外国文学评论》2004年第1期,第89页。)也正是在这种单一框架的作用下,申屠文会用“综观全书”(注:申屠云峰《对[解读叙事]的另一种解读——兼与申丹教授商榷》,《外国文学评论》2004年第1期,第88页。)得出的观点来反驳笔者对米勒某一作品分析的评价。笔者自己的阅读体会是:不能先入为主,要尊重文本,无论作者在其他论著中说了什么,无论一位作者和一部著作被贴上了什么标签,无论一本书的表面理论框架是什么,不要被这些东西蒙住眼睛,而要睁开双眼看看文本的每一部分究竟说了什么,究竟体现出什么立场,文中是否发生了立场、范畴、角度等方面或明显或隐含的变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