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26(2004)01-0200-06 在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阐释中,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被广泛地视为文艺的本体或本质。近年来,在指出文艺于意识形态性之外还存在其他非意识形态性的同时,审美性受到了应有的重视。毫无疑义,这些探讨对于认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具有重大的意义。上世纪90年代以来,意识形态问题被认为是“这个时代的哲学主题”,国内哲学界对此的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重要的成果,值得文艺理论界认真加以吸收。意识形态是人类生活中十分重要的精神现象,任何一个人生来就在一定的意识形态中生活,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摆脱意识形态的纠缠。可以说,正是意识形态才使人能够对自己的生活持有主见和信心,并且也才有自己的精神生活;文艺也大多是在这个意义上发挥其意识形态的作用的。很早以来,关于“意识形态的转型和终结”的话题就成了热点,而现实生活中长期的意识形态对抗也在向着共处和对话的局面变化。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人类学内涵凸显出对于21世纪人类进步的指导意义的时候,非常有必要重新深入地清理和阐释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在对其进行实践论人类学审视的基础上,把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文艺作为意识形态的实践论人类学意义 意识形态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是以培根的“假相”说、洛克的“偏见”说和霍尔巴赫的“谬误”说为源头的。第一个把“意识形态”概念引入西方哲学史因而被视为意识形态学说奠基人的托拉西遭到拿破仑严厉镇压的命运,使人们从一开始就把“意识形态家”视为“空想家”。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正是针对的意识形态的这种“虚假性”和“伪饰性”。在马克思看来,“人们迄今总是为自己早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1](P.15)恩格斯也说:“意识形态是有所谓的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2](P.501)无疑,这是我们深入认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并进而认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的重要前提。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资产阶级的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对宗教的批判中,马克思就深刻地揭露了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在对意识形态与实践的真实关系揭示中,马克思实现了被成为“哥白尼式的转折”的理论革命,即把考察意识形态的立足点从意识领域移到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从而揭开意识形态的真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P.5)在《路易·波拿巴政变记》中,马克思又说:“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社会的生存条件上,耸立着有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3](P.629)这就意味着,所谓意识形态即“有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尽管可以从实践中得到解释和解决,但是它并不一定真实和正确。千百年来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恰恰是为现存世界的合理性进行辩护和伪饰的东西。 在阐述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更加明确地阐述了意识形态在以社会生产及其经济结构为基础的社会整体结构中的地位,同时也指出了包括艺术在内的“意识形态的形式”之所以需要的主观意图,那就是“借以意识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4](P.83)。这里所说的“意识到”就是认识(包括认识中的筛选与过滤),包括对冲突事实的描述,对其实质的定位,对其后果的估计,和对造成冲突的原因的解释。这里所说的“力求把它克服”,决不只是寻求和提出解决冲突的实际办法,还包括用歪曲的解释和虚假幻象对现实冲突加以伪饰和掩盖,或者用对虚幻的前景的许诺来消弭被统治阶级的不满。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的文艺粉饰现实,掩盖工人阶级的苦难,鼓吹用抽象的人道主义和改良来解决社会问题,宣扬资本主义永也长存的乐观主义,就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弗洛姆所说,“意识被视为隐藏思想的一门工具,而不是真理的宝库。”[5](p.108)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文艺应当揭露这种意识形态掩盖在对现实的合理性的论证下的虚假性,努力揭示出生活的真相和真理。应当说,这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文学要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本质的直接原因所在。 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并且用自己的“历史科学”即唯物史观来与之对立。应该说,这种科学无非是一种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矛盾与冲突的意识形态,它以自己植根于实践中的科学的真实性而与过去的一切虚假的意识形态相对立。在这个意义上,对旧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和伪饰性的揭露和屏弃,并不就意味着意识形态一律都是虚假的。应当说,虚假的意识形态为科学的意识形态所代替,终结的是旧的意识形态,人类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是另一种意识形态,即真实地反映人的现实存在的、具有科学性的意识形态。恩格斯晚年曾经提出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的任务,不就是要建立与旧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相对立的另一种能够真实地反映人的现实生存条件的意识形态吗?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的“终结”是不可能的。 人之为人,不能没有精神生活,也就不能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正如马克思所说,与动物不同,“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式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识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6](P.96)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的存在物。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意识形态之中,既是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又为意识形态所生产。意识形态乃是每一个活着的人的精神的空气。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人的实践总是在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并且需要通过意识活动去把握他与世界的关系,去充实他的精神世界,以便建构他的自我意识,体认自己生命存在及其活动的意义。人不仅在实践中,同时也在意识中,去获得和生成自己的“类本质”,实现自己的社会化。古代人类的神话,就是尚未分化的意识形态。它是那时的人类从自己的生活处境出发对世界的意识(包括认知和解释),是在想象和幻想中对极其落后的生产力所造成的现实生活矛盾的克服。这些神话的内容当然是虚假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些神话,当时的人们将无从安顿他们的灵魂,也难于有信心地进行实践。当然,这种意识形态除了给人精神鼓舞之外并不能真正解决现实的矛盾。能对现实矛盾加以正确的解释,并推动和帮助实践去给予解决的,只能是马克思所说的“历史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