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族民间文学史编写若干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庭望(1937-),男(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主要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断代是个难题,但通过作品角色、情节、时间标记3要素,是可以大体鉴别的。根据鉴别的总体比例和文本产生年代的清晰度,已经可以建构5种不同的民族民间文学框架。今后可以参照《中华文学通史》框架,做适当调整,最终达到汉族民间文学史和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史的有机融合。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2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3)06-0119-04

      民间文学史的写作向来是个攻坚难题,遇到的明障暗礁让人防不胜防,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无案可查的多,难以断代,序列难以建立。相比之下,汉族民间文学就好得多。但即便如此,敢于啃这块硬骨头者寡。从19世纪90年代的第一本中国文学史面世,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各种综合性或体裁性文学史、文学史纲要、文学史简编、小说史、戏剧史、女性文学史以及相关论著,大约有400多种,其中冠以史字的约占100多种,即1/4多一点。这些文学史当中,民间文学史或与此相近的著作,不过几种,其中真正的民间文学史,首推193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上下册),被誉为“第一部研究中国民间文学的系统性专著”。该书的序列是:第一章 何为俗文学,第二章 古代歌谣(先秦),第三章 汉代俗文学(主要是民歌),第四章 六朝民歌、新乐府,第五章 唐代民间歌赋,第六章 敦煌变文,第七章 宋金元杂剧词,第八章 鼓子词和诸宫调(宋金文),第九章 元代散曲,第十章 明代民歌,第十一章 宝卷(说唱),第十二章 弹词,第十三章 鼓词与子弟书,第十四章 清代民歌。

      新中国成立以来,真正比较完整的民间文学史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1999年10月出版的《中国民间文学史》。但这部史书也没有统一的年代,而是按体裁“各自为政”,全书分为神话编、传说编、故事编、歌谣编、叙事诗编、曲艺小戏编和谚语谜语编,各编有自己的年代演化序列,不完全统一。如传说编分为上古到战国末、秦汉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5个时期,而故事编则分为先秦至南北朝、唐宋、元明、清代4个时期,歌谣编分为先秦、秦汉、六朝、隋唐五代、宋辽夏金元、明清6个时期,分期之难可见一斑。民间文学史面世之少,一方面是由于中国长久以来诗歌垄断文坛造成的轻视民间文学传统观念的束缚,更主要的是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无时间可考,无作者可稽,演化脉络不易辨识,草蛇灰线不易寻求,造成序列上的重叠、断层、混杂、无序。

      从理论上讲,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自己的演化过程,也就是都有自己的时间序列。“世界上的因果链条应当在某个时候有个开端。”由于“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没有运动的物质。”[1]于是从开端之后便显出某一事物自己的序列,一个发展的时间序列。民间文学的发展,也无法逃避这样的规律。只不过由于其构成作品内部结构的组合方式及外部表征,着眼于主题的展现和深化,因而时间等表层形态深藏其间,有隐显之分,常不易辨识,不易把握,并非没有运动的轨迹。这和现代戏剧一开始就标明发生的时间,是不相同的。那时人们讲一个故事,编一首民歌,意在再现或表现某种情绪、情感,而不在乎时间和空间,因为文学的任务是提供审美价值。

      但正如维特根斯坦和韦兹所主张的,艺术乃是一个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概念。由于新的条件和新的情况总是不断出现,于是新的艺术和艺术运动便不断发生。按照H·G·布洛克的文艺新解即新的艺术观,文学艺术对于现实而言,无非是对客观世界的再现和表现。但再现并非是简单的复制,或像从窗户里所看到的外部世界,“而是从一种特定的人类观点、立场或角度和一种特定的文化背景出发,对现实作的再现和解释。”[2]也就是说在再现中,作者的个性、某个时代的文化观、某种时期的艺术风格和文学艺术创作的手段,形成了制约文艺创作的4要素。正像柏拉图在《诗学》中所说的,诗人描述或模仿的东西,并不一定是真实发生的事件或事物,而是“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某一类事物。所谓可能的,就是很有希望出现或必然要出现的。”[2]至于表现,则是艺术家情感的喷涌。现代一种理论认为,文学艺术的概念基本上是一种情感表现的概念。即从某种情感状态或体验向审美理解转化,使情感的释放和涌出,从一种非理性的冲动变成一种艺术的理解。这种冲动或理解源于某种直接或间接的体验,就像托尔斯泰所说的,一个少年遭遇一只狼的恐惧,在后来的多次转述中不仅表现出他心有余悸的恐惧情绪,也使听者受到感染并产生恐惧,虽然听者没有遇到那只狼。这使我们领悟到,“在艺术品内,许多新的审美意义被‘创造’出来,它们反过来又映照着作品之外的普通世界,使我们看到以往普通经验中未曾经历过和未曾接触过的方面和维度。”[2]

      “映照作品之外的普通世界”,这是我们揭开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包括断代在内的诸多秘密的理论依据,是我们藉以打开民族民间文学这一宝库的钥匙。用中国传统的提法,文学是时代的镜子,既如此,从折射中当可观照时代,民间作品也不例外。从这里可以看出,民间文学文本,常包含着两个层次,一个是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和当时人们的意识,这构成了该文本的核心。这核心在后来的转述中,像一根有吸附力的魔棒一样不断粘附后来的历史碎片,使之产生粘附层。因此,我们只要细心剥开粘附层,露出核心层,便可以大体确定作品产生的年代。关于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断代,20多年来我们有很多的突破。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0世纪末,我们出版了几十部单一民族文学史和《中国少数民族现代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等综合性的少数民族文学史。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编写综合性的包含有55个民族文学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曾对当时已出版的25种单一民族文学史中民间文学作品的断代进行过结构性剖析,并对尚未出版本民族文学史的30个民族的民间作品的断代进行了多年探讨,总结出了断代3元素,这就是角色元素、情节元素、年代元素。民族民间作品的内部结构是由题材、主题、结构、角色、情节、细节、手法、风格、词语、形象、线索、场面、意境等元素组合而成的,这些元素都可能体现出作品产生的年代,但最重要的还是上述3元素。据对50篇(部)民族民间作品的剖析,从角色上体现出其产生时代或年代的占52%;从情节中反映作品时代或年代的占48%。上述两类情况中,有14%的作品明确标有年代,其它则是零星的。作品直接标明时代或年代的虽然比较少,但无论是角色或情节,均需与相应的史籍相印证,故这14%并不反映真正的比例,在角色和情节或细节中都包含有这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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