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3X(2004)04-0006-04 一 什么是科学?由于可以这样简单地提出这个问题,当然希望会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事实上,答案如此复杂,以至于至今仍无法找到一个统一的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探讨。在未经言明的情况下,科学一般指称自然科学或经典科学。 自17世纪牛顿力学体系建立以来,自然科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它不仅成功地解释了地球物体以及天体运动的经验现象,而且正确地预言了一些未来的事实。逐渐地,科学作为人类理性活动的结晶慢慢上升为一种具有自己鲜明特征的文化,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观念意识。毫无疑问,人类生活甚至将越来越依赖于科学的进步,科学成了人类理解生活、把握世界的可靠方式。科学也就居于现代社会的话语中心地位。这样一来,毫不奇怪在其他领域,如“管理科学”、“娱乐科学”、当然还有“教育科学”……其实践者是如此急迫地宣称他们所从事的是“科学”。 由于科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科学的尊贵和荣耀以及话语权力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一旦这种“荣誉”滥用,又是不幸。人类会从对科学的依赖转变为对科学的信仰:将整个生活都被托付给科学,科学成了给出生存意义的唯一源泉。它不可避免地鼓励了唯科学主义倾向——即夸大科学的适用范围,把“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全面引用到其他领域,如模仿科学的风格、专门术语和数学化形式等等。这实际上也消解了其他学科自己本身的学科性质,更是对科学的“污染”。因此,科学的划界问题成为了科学哲学的首要问题。 科学自挣脱神学的桎梏之时,培根就认为科学应当严格建立在观测和实验等感性经验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我们通过观察归纳出新知;另一方面,对陈述的正确与否,可以通过仔细的观察来证实。后来康德进一步区分了现象与物体、事实与价值、物理与伦理等,提出了超验实在的不可知论,把科学严格地限定在现象世界之中。孔德改造了怀疑主义与不可知论,确立了实证主义原则。 逻辑实证主义为了实现“科学是唯一的知识、永恒的真理,任何现象都要以科学加以说明”这一笛卡尔科学主义的理想,建立了“意义—证实”或“理论—经验”认识论模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一个陈述的意义是由它能够被证实的方法确定的,而它的被证实又在于它被经验观察所检验”。[1]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存在着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能否为经验证实(或确证)就是区分科学与各种非科学的绝对标准,凡是能够为经验证实或确证的就是科学的,凡不能为经验证实或确证的都是非科学的。显然,教育学远远达不到这样的“科学”标准。然而,面对新的自然科学的发展,从经验主义立场出发就可以发现,一系列的自然科学新成就如相对论、量子力学等已经无法用经典的理论来解释。科学划界的批判理性主义就出现了。 批判理性主义的创始人波普尔主张抛弃传统“科学知识确定性”思想,代之以“科学知识可错性”观点,提出“证伪原则”:任何理论或命题,凡在逻辑上可证伪的(可反驳的),并在经验上证实了这种证伪性的,便是有意义的、科学的,否则便是无意义的、非科学的。据此,重言式命题、列尽各种可能性的命题、形而上学、宗教、神话、伪科学都属于非科学。教育学不过是一些可能性的命题和意识形态的“宗教式”呓语,当然不可能是科学。不过,在科学的历史主义看来,不管是逻辑实证主义还是批判理性主义都有可能脱离甚至歪曲实际科学。 历史主义的代表人物库恩在批判科学的证实或证伪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科学范式理论。“只要仔细关注科学事业就会发现,正是常规科学而不是非常规科学,最能把科学和其他事业区分开来”,而一个领域进入常规研究的标志,就是“拥有一个范式,有了范式所容许的那种更深奥的研究,这是任何一个科学部门达到成熟的标志”。[2]因此,把科学与一切非科学(哲学、艺术、前科学等)区分开来的标准既不是证实,也不是证伪,而是在于有无范式以及是否在范式的指导下进行解决疑难的活动。库恩认为,范式是常规科学特有的,非常规科学没有形成范式,是前科学时期,科学发展是范式的更替。而教育学形成了范式吗?称教育学为科学还是勉强了点。不过,在库恩那里,划界问题已明显淡化,范式只能作为科学与前科学的划界标准,而不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 科学划界发展到库恩这里,已表现出从一元走向多元、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理性走向非理性的倾向性。而后现代历史主义者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已是一种宗教,是科学沙文主义,科学与非科学没有必要也无法区分开来,科学并不比非科学特殊,主张“怎么都行”的多元主义标准——这是另外讨论的一个问题。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承认,科学划界的实质是为了维护科学的理性。从中至少说明两点: 一是科学的划界,既是为了不使自己受到“污染”,表明自己的尊贵和荣耀,同时也是在限定“科学”的作用范围,并不是所有的学科领域都必要或可以“科学化”的。这个世界不仅仅需要“科学”的解释,也还需要“非科学”的解释。在面对解释我们生活其中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自身等方面的问题之时,不存在着谁比谁更高贵的解释。回想一下在中世纪神学占据社会的主流话语的时候科学的境况,我们也没有理由把科学推向神学曾经的“尊荣”,更没有理由歧视不能纳入科学范畴的“非科学”。而一旦科学不再像它起初那样只是回答一些具体的问题或超出科学的划界实际上所传递的“限度”,而试图回答所有的问题,那就会走向“科学主义”的迷途。把所有的自然、社会、人的问题纳入“科学化”的范畴,以科学理念、科学方法来关照一切,这样,唯理性的“科学主义”与在中世纪的“神学”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这本身就是对科学的消解和戕害。并不是人类所有的实践活动都是可以纳入“科学”的结构之中的,也许这样的“非科学”的存在还会对科学本身的发展起积极作用。当然我们也不必嫉妒科学在影响人的生活和人、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我们尊崇科学也是应该的,不能因为“非科学”没有享有这样的荣耀就要么敌视科学,要么拼命“科学化”装扮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分享科学的荣耀之羹。这都是片面的,恰恰也是不科学的,起码就没有科学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