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考试事业未来发展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章默英 湖北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 江畅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原文出处:
湖北招生考试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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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考试是社会育人、量人、选人的重要机制。它不仅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教育有重要的范导作用,不仅对一代又一代人才成长,对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有直接作用,而且对社会公正、清明风气的形成,对千家万户的幸福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全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教育考试事业的社会作用和未来发展。本文试就我国未来教育考试事业的发展这一问题提出一点初步的看法,以就教于从事教育考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各位同志。

      关于我国教育考试事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明确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教育考试事业要追求什么目标;二是我国教育考试事业如何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一、我国教育考试事业追求的目标

      我们认为,我国教育考试事业所要追求的目标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确保公正。何谓公正?公正实质上就是公平合理,使相关人员得其所应得。公正不同于平等,它实际上是保护合理的不平等,或者说使平等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教育考试的公正,简单地说,就是给所有人以平等的考试机会,即机会公正,同时又使考试结果如实地体现考生的实际水平,即结果公正。

      教育考试之所以要确保考试公正,是因为教育考试的结果是社会资源分配的根据,同时它本身又是社会机会的分配。

      要确保教育考试的公正,首先必须确保教育考试机会公正。考试机会公正,就是要使所有具备相同考试条件的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教育考试机会。其次,必须确保考试规则公正。考试规则公正,就是在考试规则面前所有考生人人平等。再次,必须确保考试结果公正。考试结果公正,就是要使考试结果如实地体现考生的实际水平,这包含了考试设计的科学性,考试过程的平等性,评阅试卷的准确性等。最后,还必须惩治邪恶。对于教育考试而言,邪恶就是作弊。考试作弊就像偷盗、抢劫一样是邪恶的行为,甚至是更为邪恶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他人,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公正,最终败坏的则是作弊人自己的人格。因此,要确保教育考试的公正,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惩治作弊行为。

      第二,创造机会。现代市场观念的重要特点之一是不仅要满足市场需求,而且要开发市场需求。就考试工作而言,创造机会就是不仅要满足社会公众已有的考试需求,而且要开发他们潜在的考试需求,给他们创造更多的考试机会,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证明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给社会和企业提供方便识别和选择人才的资源库。

      创造考试机会,首先要提供更多方面或多维度的考试机会。现代社会生活日益丰富,要开发更多种类的考试给人们提供验证自己才能和个性的机会;其次要提供更多层次的考试机会。现代人不满足现状,要求有深度地开发自己,考试要适应这种需求多开发深度考试给人们提高层次和境界提供机会;再次要提供更大频度的考试机会。现代社会是一种快节奏的社会,人们要求快餐式的方便考试,考试要适应这种需求给人们提供快捷方便的考试机会,使人们随时随地甚至可以在自己家里考试;最后要提供一些独特的考试机会。现代人强调个体性,强凋个性和人格的独特性,而且希望这种独特性能为他人知道和得到社会承认,这样就有了一些独特的考试需求。2003年部分高校招收特长生可以说就是满足这种需求的一种尝试。考试机构要创造机会满足这种需求,为有这种需求的考生服务。

      第三,提供服务。考试事业是服务性的事业,考试工作就是要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为社会提供真实可信的考生考试信息服务。这种观念已在逐步确立。但是,考试工作应给公众提供什么服务?如何提供服务?则是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关于考试工作应给公众提供什么服务的问题,至少有四方面的工作可以加强:一是考试过程中的服务。这种服务已经有了。二是考试前的指导和助学服务。这方面的工作已经有了一些,但很不够。如何把考试与助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三是考试后的终身跟踪服务。这方面的工作我国基本上是空白。我国的考试基本上是自发的,考试机构对于考生参考的作用很微弱,更不用说,给公众提供终身的考试及其咨询服务。四是各类考试之间的联接服务。我国各类考试很多,但各类考试各自为政,甚至同一考试的不同类型考试也不能沟通联接,给考生带来诸多不便。如何使各类考试沟通、联接、互认和兼容,是值得各级各类考试机构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四,注重导向。教育考试决不只是测量知识、能力和水平的手段,而且是人们追求知识、能力和水平的指针,对考生和公众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考试不注重导向,所涉及的不只是考试的科学性问题,还有可能是社会导向的偏差问题。在历史和现实中有许多事例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教育考试的目的归根到底就是教育的目的。教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就在于,要通过教育考试这一杠杆,把考生和所有的学生引向教育所追求的目的。这就涉及教育的目的和使命问题。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在我国有很多种说法。从现代教育观念来看,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能自我实现的人,也就是要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或开发。这也就是“教育即生长”所深含的意蕴。能自我实现的人,就是潜能能得到充分发挥的人。而潜能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前提是潜能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没有潜能的充分发展,就决不可能有潜能的充分发挥。为了实现了这一目的,教育必须履行三项基本使命,这就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教育考试要注重导向,就是要通过各种考试,引导学生追求成为能自我实现的人,成为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个性发展好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

      二、我国教育考试事业如何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根据“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我们认为我国教育考试事业要全面实现所要追求的目标,应该采取以下四方面的措施,或者说必须加强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观念更新。要实现我国教育考试事业的发展目标,前提是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我们认为,在观念更新方面要重新认识以下六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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