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暴力带给学生的往往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我国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了暴力是一种禁止行为。但教师暴力行为仍是屡禁不止。 教育观念落后是教师暴力的支点。教师的教育观念直接决定着他们的教育态度和行为。“师道尊严”的教师观、应试教育下的质量观、落后的学生观、扼杀学生个性的人才观等不正确的教育观念影响着教师的教育态度和行为,成为教师暴力的支点。 法律意识淡薄是教师暴力的温床。教师具有绝对权威等旧观念对现代教育法制观念的阻碍、排斥,执法不严,监督不力,都是造成教育管理者、教师和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从而滋生教师暴力。 综合素质较低是教师暴力的根源。教师队伍中大量存在不热爱教育工作、专业水平低、知识面窄、教育教学能力差、心理健康水平低等综合素质较差的问题,这也是产生教师暴力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