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思维方式的类型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小微(1954- ),男,教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文章从“研究对象观”与“研究思维类型”这两个维度对教育研究进行类型分析,提出了由“前提性认识”“提问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这三个层面构成的分析框架,结合一些典型的研究案例,探寻教育研究中思维方式特征变化的轨迹,以及不同思维方式在空间上“共在”的现实性与合理性。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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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60(2003)04-0001-08

      最近20多年来我国的教育研究在思维方式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自然科学实证主义方法引进,到系统科学方法论介入,再到复杂思维方式的启迪,呈现出一派丰富生动却又显得迷离的景观。本文尝试通过聚类分析使这幅图景清晰化。

      一、分类的标准及其讨论

      (一)二维标准:研究对象观与研究思维类型

      在进行教育研究归类的时候,或者沿用科学界惯用的标准,或者根据教育活动特点。沿用科学研究分类标准的方法很多,如按研究目的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按研究内容分为事实研究和价值研究;按研究层次分为宏观研究、中观研究、微观研究;按研究方法区分出实证研究、实验研究、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按方法论区别出现象学和解释学研究、实证研究、分析哲学、行动研究;按研究过程及结果的处理方式分出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等等。与上述分类标准不同,有学者按形态及其层次的差别,将教育研究对象分为“教育活动型存在”(即事实)的研究、“教育观念型存在”(即理论认识)的研究、“教育研究反思型存在”(即“元认识”)的研究,由此得到了“教育事实研究”“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元研究”三种类型[1](pp.306-307)。

      本文试用二维标准分类,即以事实研究、理论研究和元研究各自的对象——“教育活动型存在”、“教育观念型存在”“教育研究反思型存在”为“横轴”(对象维),以研究者的思维类型为“纵轴”(方法维(注:这里的“方法”是广义,包括了思维方法、研究策略和具体的技术手段。))。事实上,还有潜在的一维——“目的维”,那就是:追求规律的发现,还是执着于意义的生成,或者其他。

      (二)类型分析的基本框架

      不同研究思维类型的研究者眼中,对象的“本相”其实是不同的,即前提性认识不同。相应地,他们提问的方式不同,解决问题的思路也不同。所以,可以用“前提性认识”、“提问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这三个方面构成描述每一个典型研究的基本框架。

      ——关于对研究对象的前提性认识。如实体思维持有者认为教育活动各因素之间、教育行为与教育结果之间,存在着比较对应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因而弄清楚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和机制,便可以根据“投入”预测“产出”、或根据行为预测后果,我们把这称为线性相互作用与完全预测。而非线性思维只把线性的相互作用和规则简单的秩序看作一个特例,认为在复杂系统中具有若干个可能的平衡态,但没有最终的稳定态。非线性事件(比如经济活动)即使最初是均匀的,由于它们高度的敏感性和起始条件的微小偏差,也就不可能选择同样的发展道路,就是说,非线性事件的长期进化是不可预测。复杂思维方式坚持非线性相互作用和有限预测的观点。

      ——关于提出问题的方式,如以实体思维来研究活动性存在,常见的提问方式就是:什么样的教育(教学)方法最有效?当务之急,是更新教育观念还是变革教育体制?如何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而用复杂思维来研究课堂教学,则会探讨:一个开放性的问题会有那些意料之外的反应?如何将学生的“错误”变成一种教学的资源?

      ——关于解决问题的思路与策略,以实体思维为主导方式的研究者,倾向于采用线性的因果分析方法,如学习时间与学习效果之间的相互分析,生字抄写遍数与复现的正确率之间的因果联系等等,具体方法上,多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如定量观察、实验法等;相反,以复杂思维研究课堂,不会简单地分析因果联系,而会关注动态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具体方法上,倾向于定性研究方法,如参与式观察、访谈、叙事等。

      除此之外,每一种研究都或隐或显带有自己研究的目的。从线性决定论的逻辑只能推出这样一种研究宗旨:从大量的因果分析中发现客观的、普遍的规律,进而将其转化为操作规则或可检验命题,推广到其他对象或情景;即使人们看到了非线性现象的大量存在,也由于找不到新的观点、理论和方法来加以研究,只能采取“化曲为直”的方法,即以“线性化”(也可以说是“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方法对付非线性事件。这种研究思路的意图可以称为“发现规律”。与之相反的非线性研究思路则认为:在社会现象的研究中,每一个事件都是独特的,不可能用一把“钥匙”开千把“锁”,这种研究思路不仅准备迎接事件动态进程中出现多种可能性,而且致力于为多种可能性的“涌现”提供条件并容忍对生成结果的多种“解读”。(笔者亲身参与过的“新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在课堂教学改革上就坚持这种思路)所以,可以称这种研究目的为“生成意义”。

      上述种种不同,归根到底是研究者倾向的基本思维方式不同。本文尝试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找出教育研究中思维方式变化的轨迹和发展特征。

      二、不同研究思维的不同特征

      粗略地讲,20多年间,有两次思维方式转变是比较引人注目的:一次是在系统科学方法论影响下,实践研究的关注点由单科单项实验转向综合整体实验,这一变化大致发生在80年代,同一时期理论研究的重心,由关注要素、本质转向关注系统、结构、模式和功能(定格式地研究系统内诸因素之间的关系或联系);另一次是研究者在探索过程中越来越认识到教育活动的复杂性与生成性,在复杂科学理论、后现代主义思潮以及建构主义理论等思想资源的启示和滋养下,实验的字眼开始“淡出”研究者的语汇系统,行动研究、动态生成、可能性涌现等等新的话语方式渐渐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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