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合法性的意义和实现途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燕继荣,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政治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871

原文出处:
学海

内容提要:

政治合法性因为关系到政权和政治秩序的稳定性而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在总结政治学关于政治合法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讨政治合法性的意义,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原则,不同国家可能面临的主要政治合法性危机,以及政治合法性的实现途径,期望给读者以相关问题的完整概念。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11 期

字号:

      绪论

      在政治学研究中,权力(power)和权威(authority)是两个重要的核心概念。对于一个政治共同体(political community)来说,权力是必需的,因为它是建立和维持秩序的必要手段。但是,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仅仅依靠权力是不够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国家是维护统治的暴力机器,但是,我们切不可以为,国家仅仅依靠暴力就可以维持一种持久稳定的秩序。一种统治能够得以维持,一种制度能够得以延续,还取决于这种统治或制度下的人们对于该统治或制度一定程度的认可和接受。换句话说,这种统治或制度必需具备合法性或正统性;即使是使用暴力,也得让人觉得使用得合理合法。

      如果说政治权力回答了“政治秩序如何可能”的问题,那么,政治合法性(political legitimacy)所关注的就是“政治秩序如何持久”的问题:即,在权力或暴力之外,政治服从的基础是什么?如何让权力变成权威?如何让社会成员不是仅仅因为害怕刺刀和坦克而服从政府命令,而是出于对政府行为的认可和服从义务来自觉遵守政府的规则?通俗地讲,从政治主体的角度讲,政治合法性就是政府凭借非暴力手段使被统治者自愿地接受其统治的能力。

      古往今来,任何政府的有效统治都离不开合法性的支持。纵观世界各国政府,不同的政府具有不同的合法性模式。有的国家把合法性建立在“传统”和“习惯”的基础上,有的国家把合法性建立在个别领导人的个人威信上,有的国家则把合法性建立在经济或社会发展的“业绩”之上,还有的国家把合法性建立在自由民主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之上。

      根据一般的学术理解,政治合法性被理解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政治合法性研究的是公民产生对国家或政府的政治忠诚从而将政府权威视为正当的道德条件(the moral conditions)。本文在总结政治学关于政治合法性研究一般理论的基础上,主要探讨政治合法性的意义,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原则,不同国家可能面临的政治合法性危机,以及政治合法性的实现途径。

      政治合法性的意义

      “合法性”即指正当性,或正统性。它的英文概念是Legitimacy,其含义就是合理性或公正性(righhtfulness)(注:参阅D.Stemberger,"Legitimacy",in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Social Sciences,Vol.9,London/New York,1972.)。

      在英语表述中,合法性(legitimacy)与legality(合法)和authority(权威)密切相关,但又不能等同。legality更多地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公民对法律的服从态度,而不管这个法律的制定是不是正义(即不讨论它是“好法”还是“坏法”)。换句话说,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并不必然保证政府受人尊重,公民也不一定承认服从政府是出于义务(注:参阅Andrew Heywood,Key Concepts in Politics,N.Y.St.Martin's Press 2000,P.29.)。中国古代法家所强调的“法治”观念,实际上就属于这个范畴。

      此外,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概念,强调的是某一法律的制定是否符合程序,一般指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而政治意义的合法性强调的是人们是不是能够把这个法律当成合理的东西加以接受。例如,实施种族隔离政策时期的南非,处于人口多数的黑人并不会认为具有种族隔离性质的法律具有合法性,尽管它的制定和通过是符合当时国家宪法的。相反,一些非法行为,如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举行的和平示威,有时候却具有合法性,至少被一部分人认为是正当的。20世纪许多国家的公民抗议活动,为争取平等的选举权和国家摆脱殖民统治而独立做出了很大贡献。这些事实也说明,政治的Legitimacy(合法性)与法律的legality(合法)具有不同的含义和使用语境。

      政治意义的合法性与权威也有紧密关系。具有了合法性也就具有了行为的正统性或正当性,因而,也就等于拥有了权威。所以,有人也把合法性简单地理解为“赋予命令以权威的特性”,即,使命令具有权威性。据此,合法性概念也被理解为将权力转化为权威。但是,合法性也不简单等同于权威。这种差异主要在于,在使用合法性概念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针对整个政府或政治体系,而使用权威概念的时候,一般针对的是政府中某一个具体的职位、机构或领导人。因此,合法性涉及的是政权和制度(regime)的问题,而权威一般涉及的是机构或个人(official)(注:参阅Rod Hague,Martin Harrop,Shaun Breslin,Political Science:A Comparative Introduction,New York:St Martin's Press,1992,p.19.)。

      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的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简单而言,就是政府实施统治在多大程度上被公民视为合理的和符合道义的。当大多数民众认为政府实施统治(包括使用武力威胁)是正当的,也就是政府具有合法性的时候,民众对政府的统治会自觉加以服从,即使出现抵触,也不会危及根本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该政权是稳固的,该政权统治下的政治秩序一般也是比较稳定的。政府的个别过错或政策的某些失误,不会导致整个政治体系的崩溃。相反,当大多数民众认为某一政府实施统治是不正当的,比如,认为该政府建立在强盗逻辑和黑帮政治(包括篡权、政变、暗杀、强迫民意、武力修宪、贿选上台、家族操控、暴力执政等)的基础上,该政府就不具有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在暴力压制下被迫服从,但是,一有机会就会发泄不满,形成大规模的抗议运动;而且,政府的任何一个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政府的垮台和整个政治体系的全面危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