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民主被越来越多的政治共同体认同为理想的生活方式,日益成为社会与政治权利(或权力)的合法性原则。然而,位于古典与近代之交接点的思想家以一种思想——“多数的暴政”(又译作多数专制)表达了他们的疑虑。其内核可以表述为:民主的本质含义是一个共同体的重大决策应服从多数人的意见;但多数统治原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对个人或少数派正当权利的侵犯,和对少数人正确意见与健全思想的压制。 多数的暴政在人类政治史中并不是一种新近的景观,“纵观人类历史,多数——种族的、宗教的或仅仅数量的多数——事实上一直在迫害少数,有时甚至到了灭绝少数的地步。”[1]但是,自近代以降,思想家们才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多数暴政现象,并开始界定、完善“多数的暴政”思想。那么,在近代民主化浪潮中,为什么会出现表面上反民主的“防止多数暴政”思想呢? 一、“防止多数暴政”思想的起因 “防止多数的暴政”思想大致出现于1800年前后,该时期是西方社会政治生活的急剧转型期。传统的、古老的社会生活与观念日益失去其存在的根据与价值,现代的、新颖的制度与思想正在赢得其生命力与合法性。“防止多数的暴政”思想的出现,归结于该时期思想家对西方特有的一系列社会、政治形态及政治思潮变迁的回应和对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反思。 (一)从等级社会到大众社会。中世纪以等级制为其本质建构特征。中世纪秩序的崩溃与现代社会的来临意味着这种传统等级社会结构的解体,大众社会开始凸显。一些近代思想家认为,大众社会的出现意味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方式日益具有同一性,行为、思想、道德与文化上的差异将不被以同一面目出现的大众所容忍,政治自由与思想创新将要被淹没在这个思想与行为方式日益趋同的大众社会之中。 (二)从多元政治到一元政治。中世纪政治向近代政治的转换意味着政教的分离、贵族的衰亡、阶级的简化、民族的整合,其结果就是多元的政治权力被民族国家的一元政治权力所取代。“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治、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2]因此,西方政治现代化的一个后果就是多元的、分权的政治秩序让位于一元的、集权的政治秩序,确立起了至高无上的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具有中世纪浪漫情怀的思想家惊恐地发现,以民族国家形象出现的这种一元政治权力,不管它是掌握在君主手中,还是掌握在人民手中,如果缺乏一种约束机制,都将具有一种可怕的压迫性质。作为对日益高涨的民主运动的回应,他们主张利用一种具有中世纪色彩的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分权机制来防备可能出现的多数暴政。 (三)从自由政治诉求到民主政治诉求。近代革命的最初形态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但是,随着阶级简化所导致的无产阶级力量的不断壮大,以及因识字率与教育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民众独立意识的觉醒,以古典自由主义为政策取向的政权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1789年法国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口号即标志着自由主义革命开始转向以平等诉求为特色的民主主义革命。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财产的统治,必须将以自由为价值诉求的政权形式转化为“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政权形式。其手段是扩大并普及选举权,并开始转变政府职能的行使方式。自由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换,首先表现在社会生活中,多数民众的利益、意志、主流的道德规范、生活风尚成为个人行为的归依标准;其次表现在政治生活中,普通民众对政府的控制日益增强,以及随之产生的政府角色日益从公民的“守夜人”转变为公民的“监护人”。这种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双重趋势使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担忧:一旦多数至上主义民主确立起来,个人的财产自由、思想自由,社会的繁荣与进步,将会受到以多数为合法性原则的政府与社会的双重虐害。 (四)从古典民主实践到现代民主实践。民主原则在近代的日益胜利引发了思想家对古希腊民主政治实践的联想。近代思想家没有机会看到以法治与代议制为特征的成熟的现代民治政体,他们对民主政治的感受很大程度上间接地来自于古希腊的民主实践。 古希腊尤其是伯里克利时代的雅典民主,是一种局限在一个单一同质的小型社会政治共同体中的以直接参与为特征的城邦民主。它是一种绝对平等的民主政治,公民无论贫富、贤愚,享有完全的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它是一种具有全面渗透性的民主政治,民主原则(多数统治)不但体现在立法过程、司法过程中,还体现在社会生活中;它是一种缺乏自我约束机制的多数至上主义民主政治,为了维护民主原则,城邦驱逐才智之士,压制非主流思想,剥夺豪富之家。它留给后世的印象是:党争不断、经济萎缩与道德腐化,最终则完成了从平民主义到专制主义的蜕变。 在古希腊民主衰亡之后的两千年间,民主一词获得了贬义的味道,民主政治被一些思想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奎那乃至康德等同于“暴民统治”。正是由于古典民主实践恶劣的一面才使近代思想家认识到,由民众的崛起所带来的民主政府与民主社会会产生一种新形式的暴政——多数的暴政,从而侵犯财产自由、思想自由以及生活方式与道德选择的自由,最终扼杀社会繁荣与进步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