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民主刍议(之二)

作 者:
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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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书屋

内容提要:

本文原系作者承接的一个指令性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缩写稿,未及杀青,又奉命参加另一个同名课题的研究,阴差阳错,一拖再拖,始终没有正式发表。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既已立项,就不应有始无终。这既是职业伦理的要求,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现将缩写稿刊出,以作了断。本课题研究过程中,张辰龙博士、舒城博士多有贡献,谨致谢忱!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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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代西方民主的运行机制

      制度只是一些构件,整个制度不过像一部机器。要使制度运作起来,就需要人们不断地为这种制度注入活力。在现代西方民主制度运作过程中,形成了其特有的运行机制。

      (一)参与机制

      民主作为制度,它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在通常情况下,政治参与的主体是指不以政治为职业的普通公民。政治参与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自愿性,即政治参与是公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参与政治事务、公共决策的行为;二是选择性,即公民参与政治可以表达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与观点。政治参与的基本前提,是公民的“权利”,即公民依法行使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权利”是一种资格。“权力”则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具备一定资格的权力主体要求客体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在民主政治下,公民的政治权力也许各不相等,但所享有的基本参政权利应是一律平等的。

      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五种:

      一是以竞选活动为中心的选举参与。竞选是西方国家决定政府、议会公职人员的通用形式,随着普选制的逐步确立,选举参与就成为公民最基本的参政活动。英国的选举法直接称为“国民参政(男女选举平等)法”。西方学者把普选制干脆称作“群众民主制度”(注:(丹麦)福尔默·威斯蒂主编:《北欧式民主》,赵振强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5页。)。美国是民选职位最多的西方国家,从联邦政府到各州暨地方政府有五十多万个民选职位,参与各级公职的竞选者每年约一百万人。频繁的选举活动,是选民主动、具体地表达自己政治偏好的机会。因此,围绕竞选活动而形成的公民选举参与,就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基本形式。

      二是以公民行使创制权与复决权为内容的投票行动。在西方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是否最终生效,往往要由公民投票决定。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国在戴高乐执政时期,凡发生重大事件,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他就举行公民投票。1958年他主持制定的宪法还对公民投票作了具体规定。1969年4月,戴高乐提交的法案被公民投票否决而不能付诸实施,戴高乐也因此辞去了总统职务。据利普哈特1984年的统计,从1945年到1980年间,在二十一个西方国家中,总计举行过二百四十四次公民投票,其中有一百六十九次发生在瑞士。(注:参见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24页。)公民投票作为政治参与的一种形式,有效地分割了代议制的立法权,甚至可以削弱党派的作用,使政府的公共决策广泛获得公民的支持而更具有合法性。

      三是以组织社团或利益集团(压力集团)的方式,通过直接游说、间接游说、法院诉讼、为公职候选人捐助竞选费用以影响选举结果、每年公布他们评议国会议员的结果以影响议会决策等等手段,影响政府和议会的决策过程。

      四是以公民自发行为为特征的政治参与。主要包括:公民自发地与议员、政府官员进行个别接触,或访问、或写信,反映情况,表达自己的诉求。公民也可以采取集体请愿、示威游行等方式对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就相关问题采取改革措施或改变态度。在西方国家,由于新闻媒介是开放的、中立的,因此,公民还可以利用大众媒体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是在地方性事务中直接参与。地方性参与或地方性自治(乡镇自治)体现了参与的真正含义,即亲自参与和自发自愿的参与。“参与是微型民主的本质,或者说,它为上层结构即民主政体,提供了关键的基础结构。”(注:(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由于地方性事务和公民的利益紧密相关,极易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参与程度很高。正是在这种自治性参与的实践中,人民在政治上变得成熟起来,锻炼了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培养了自己的参与能力,从而为实现大范围的民主政治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因此,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之所以能够成就民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存在大量由人民实行自治的乡镇组织。(注:(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第5章,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参与机制,在西方被认为是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西方国家,衡量参与的标准是自愿性和选择性,并不是参与程度和数量的高低。因而,扩大公民参政的渠道和机会,并使这种参政活动能够对政府的权力起制约和监督作用,才是参与的关键。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并不保障对政治事务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享有同等的影响力,就像市场经济不保障每个人占有等额的财富一样。它保障的只是每个人具有同等的参政议政的权利和自由,至于把这些权利行使到什么程度是每个团体和个人自身的事情。

      (二)竞争机制

      西方民主制度的另一个核心概念是政治竞争。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现有的政治权力总是少于人们希望获得的政治权力。因此,政治权力的“供需矛盾”总是十分突出。总统、主席、总理、部长、议员的权位总是有限,而追求这些权位的人却无穷多。这样,个人与个人、党派与党派之间难免要围绕这些权位展开激烈的竞争。只要权力的“供需矛盾”一天存在,对权力的竞争与角逐就不会休止。而且,与商品的短缺不同,权力的“供需矛盾”无法通过无节制扩大权力供应量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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