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集体行动的警察回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江伟(1988- ),男,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江西 南昌 330108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民众集体行动的警察回应是警察治安管理的重要议题。系统梳理西方学界有关警察回应民众集体行动的方式变迁、影响因素及其回应效果的研究文献,可以发现,争议远大于共识。学者们尽管对于西方国家警察回应的风格与类型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但对于影响警察回应的因素却存在威胁模型、弱者模型、威胁与弱者交织模型和警察机构模型等四种竞争性解释观点,对于警察回应的效果也存在两者关系为正相关、负相关、U型曲线关系与倒U型曲线关系等四种相互冲突甚至矛盾的结论。然而,正是这种研究的多样化与非结论性,应更有助于启发对于我国民众集体行动与警察回应之间互动关系的科学研究。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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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3165(2018)04-0127-11

       民众集体行动与公共秩序始终存在矛盾与张力,警察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无疑居于引人注目的地位。由于涉及公民表达自由和政治参与权利,对民众集体抗议的控制被视为是现代民主国家警察所面对的最为敏感的任务之一[1]。因而在西方学界有关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的研究脉络中,对警察如何回应集体行动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并逐渐形成了专门和稳定的研究领域——抗议处置(policing protest)研究。该领域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目前仍然是社会运动研究中的热点,其主要的研究旨趣是分析与社会抗争和集体行动相关的警察行为随时间、场合、对象和体制等因素而发生的变异,以及这些变异的原因和后果[2]。过去十余年,在群体性事件等各类集体行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社会运动理论作为研究和解释此类现象的重要理论资源被大量引介到国内,有力地推动了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然而到目前为止,西方学界有关警察回应民众集体行动的研究仍然没有受到国内学界应有的关注,相关的介绍文章较为匮乏。②

       警察是回应集体行动的最为主要和直接主体,在保障公民表达自由和维持社会公共秩序方面扮演着重要而微妙的角色。分析警察对集体行动的回应与处置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具有重要意义。就理论研究而言,警察对集体行动的回应属于政治机会结构的一环,对集体行动的方式和策略选择具有显著影响,因而是解释集体行动何以发生的重要变量。就实践层面而言,揭示警察回应与集体行动的互动关系,有助于评估警察回应的实际绩效,改进和调整警察回应的方式。西方学界有关集体行动与警察回应的研究文献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类型研究、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解释研究以及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效果研究。本文将逐一梳理这三个方面的研究文献,并阐释其对于国内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研究与实践的借鉴意义。

       一、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类型研究

       警察回应集体行动所使用的技术和控制方式有哪些?这些方式是否有历时性的变迁特征?是否因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和不同对象而变化,形成不同的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风格与类型?这些问题是研究者探讨警察回应集体行动首先要回答的事实层面的问题。有学者从类型学的角度,将警察对集体行动的管制从五个层面进行了区分:依据被禁止行为的范围分为“镇压”和“容忍”两类;依据被镇压群体的范围,分为“选择性的”和“扩散性的”两类;依据警察干预的时机分为“预防性的”和“反应性的”两类;依据暴力使用的强度,分为“强硬的”和“温和的”两类;依据尊重法律和民主程序的程度,分为“卑劣的”和“守法的”两类[3]。这种二分法是较为简单抽象的分类,在现实中警察回应集体行动所使用的方式更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因而更多的学者基于实际案例和国别研究,从现实层面总结了西方国家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风格与特点。

       McPhail等人系统分析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这段时期警察应对集体行动的风格演变,他们认为这一时期美国警察应对集体行动的处置风格有一个整体转向,即从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期的“武力升级”模式,自70年代中期开始转向“协商管理”模式。他们同时提出了区分这两种警察处置模式的五个维度,即警察对民众表达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程度;对扰乱社会的容忍程度;与集体行动参与者之间的沟通性质;逮捕方式及其使用程度;武力的使用方式与程度[4]。在“武力升级”模式下,示威游行等集体行动较难获得许可,民众的表达权利受到压制,公共秩序至上以及对破坏秩序者进行暴力压制是该模式的典型特点。而“协商管理”模式则与此相反,它尊重公民的表达权利,更为强调警察与民众事先就示威游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沟通协商,警察执法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维护公共秩序,同时也要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警察回应集体行动风格的此种转变不仅仅发生在美国,大体在同一时期,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风格都开始转向更为容忍和更为柔性的处置风格。③正如della Porta和Diani的观察,他们认为,西方国家在控制公共秩序上的彻底转型,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达到顶峰的最大一波抗议浪潮,自70年代起,这些国家的警务处置模式便逐渐从不容忍、武力升级的风格转向更为容忍、柔性、协商管理的风格[5]。这种警察回应风格的转变,不单表现为警察回应集体行动的方式和策略变化,更意味着警察与民众之间关系的质变——从冲突对抗转变为合作协商。以对话和沟通为基础的“协商管理”模式,将民众的表达权利置于被尊重的地位,有助于增进警察与民众之间的相互信任,提高警察事前预防处置的能力,减少警察与民众之间的暴力冲突,并鼓励民众自我规制(self-policing)[6]。

       尽管“协商管理”模式能较好地平衡维护公共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的张力,但它也有失灵的时候。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反全球化运动兴起,示威群体拒绝与警察沟通协商并且采取更为对抗性的策略手法。反全球化运动通常参与人数众多,而且为了达到集体行动的效果,参与者往往会采取占领、对抗,甚至暴力行为等策略手法以吸引媒体关注。比如1999年10月30日发生在西雅图的针对WTO部长级会议的示威抗议,参与人数约五万人,示威者占领街道,封锁交通,损毁公私财物,甚至直接与会议代表发生冲突。集体行动策略转变的结果是,警察也发展出更为老练的控制方式,不是纯粹的镇压,也不是完全地协商,而是硬和软手段的混合。包括使用新的“非致命武器”、运用法律规制以及公共关系策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抗议的场所进行控制等[7]。因而有研究者认为,西雅图抗议事件在集体行动手法以及警察回应两方面都是标志性的事件,开启了一种新的模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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