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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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转折使得文学理论获得了拓展,也遭遇了困惑,从而凸现了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之间的天然矛盾。这一矛盾来自文学与文化的差别,最终通向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的歧异。首先,文学传统主要寄寓于文学文本之中,表现为文本形态;文化传统则主要隐含在日常生活之中,表现为实际生活形态。其次,古往今来围绕着文学一直表现出建立学科范型的热情;文化却不仅不抱这种热情,相反地倒是反对生硬地进行学科设定的。再次,文学历来是作为象征符号、以象征形态间接参与社会历史;文化则在很大程度上转向了实践活动、以现实形态直接介入社会历史。这种种歧异决定着文学与文化不能相互替代、有所偏废,文化将继续存在下去,文学也永远不会泯灭。文学研究也不会因文化研究的登堂入室而被废黜、被放逐,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将文学研究进行到底。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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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从文学研究转向文化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的一个重大转折,这一转折使得文学理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惑。

      文化研究在西方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得风气之先的是一批英国学者。文化研究是从文学研究衍生而来,最初研究者采用的仍是文学批评的标准、方法、常规和概念,但是研究对象改变了,不再把注意力专注于文学文本,而是指向了实际生活和实践活动。如果说最初文化研究还主要关注工业革命以来工人阶级的命运、生存状态以及政治身份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后现代研究、大众传媒研究、种族研究、性别研究、身份研究、生态研究、区域研究、后殖民研究、文化霸权研究等,而且这一扩展的势头还在继续。

      毫无疑问,文化研究的异军突起,大大地拓宽了文学研究的视野,刷新了文学研究的内容,增强了文学研究的活力。当初文化研究的另辟蹊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于对新批评和结构主义等把文学研究仅仅限囿于文学文本的狭小范围内这一做法的不满。当人们经历了沉闷、乏味的新批评和结构主义的时代,在眼前展现出文化研究这一片如此开阔、生动而且实实在在的天地时,顿时获得一种新鲜感、复苏感、解放感,正是得到这种普遍心态的推动,文化研究一时间风靡于世。然而这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如果文学研究既可以讨论有关文学欣赏的接受理论又可以讨论有关同性恋的“怪异理论”,那么它还是原来的文学研究吗?在人们把《花花公子》杂志作为一个后现代文本进行解析,或者把阿富汗塔利班组织炸毁“巴米扬大佛”作为一个文化事件进行考察时,其中还有文学研究吗?如果说上述尴尬主要还是由于研究对象的变化而造成的,那么还有更深一层的尴尬,即在文化研究中对于审美价值、艺术规律或者所谓“文学性”、“诗意”的关注和考量也已十分薄弱甚至荡然无存了。由此可见,文学研究曾经借助文化研究寻求出路,而文化研究也确实曾对文学研究的更新和拓展助过一臂之力,然而随着研究兴趣和研究重心的转移,文化研究日渐消解了文化研究。

      晚近以来文化研究对于文学研究的消解使得这二者之间的天然矛盾凸现出来。研究角度和研究方式总是适应研究对象的产物,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矛盾来自文学与文化的差别,最终通向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的歧异。以往人们看到的更多是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同”,主要把文学传统视为文化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种意义载体,一种解读形式,而较少看到二者之间的“异”。然而这种“异”恰恰意义重大,正是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之间的歧异,决定着晚近以来文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和未来发展,也正是这种歧异,证明了文学传统将永远不会丧失其自身价值,而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将文学研究进行到底。

      二、文本形态与实际生活形态

      文学传统主要在以往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中得以保存,而与之相关的种种文学活动大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了,因此最有力的依据仍在于文学作品本身,寻绎文学传统重在研究文学文本。但追索文化传统则重在面对实际生活,对于后者来说,研阅文学文本以及其他文本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考察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典章文物、遗痕残迹等实证材料,直接接触意识形态、国家、政治、阶级、种族、宗教、性别、家庭、地域、少数民族、第三世界、市场经济、生态环境等现实问题。上述差异主要来自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这二者存在方式的不同,文学传统主要寄寓于文学文本之中,表现为文本形态;文化传统则主要隐含在日常生活之中,表现为实际生活形态。

      这一差异造成了文学传统与文化传统之间诸多方面的不同:

      文学传统主要寓于文本形态之中,从而主要通过对于文学文本的“细读”来把握它,而这必须求助于良好的文学修养、审美趣味和文学阅历。文化传统则主要存在于生活形态之中,主要依靠社会调查、实地踏勘和田野发掘获得大量第一手的材料,并通过对这些第一手材料的分析、整理、比较、对照、综合而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这就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社会阅历打底。

      历来“文学经典”似乎成了“文学传统”的代名词,后人能够读到的文字可能只是前人著述的九牛之一毛,历史的长河大浪淘沙,淘汰了大量不足以传世的作品,留下的都是经受了时间考验、堪称经典的精粹,而文学传统也就在其中得到集中的保存。但文化传统却是不期精粗、无论文野的,并不刻意追求所谓“正统”和“典雅”,乡风民俗与典章文物作为文化传统的表现往往是等价的。

      另外,文学传统更多精英色彩,文学历来主要是文人墨客、诗人作家等“精英”的专利,以文本形态为主的本性使之更多一些书卷气,从而更加精致也更多讲究,这种高雅典范的品格当与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注重语言文字形式不无关系。相比之下,文化传统更多民间色彩,文化传统切近实际生活、融入实践活动的特点本来就通向通俗性和大众性。为此雷蒙·威廉斯提出了“文化是平常的”这一著名论断,并坚持将这一点作为看待文化的出发点。(注:见吉姆·麦克盖根:《文化民粹主义》。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22页。)

      三、学科形态与非学科形态

      无论中西,有一个共同倾向,即伴随着“文学”这一概念的使用,表现出一种明确学科身份和确立学科范型的冲动,它致力于寻找文学的特殊性,据此将文学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而这种特殊性往往是到文学传统之中去求致。文学特别讲究文统、学统、师承和门派,所谓“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注:白居易:《读张籍古乐府》。),“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所谓“言必称希腊”,“一切要合乎常理”(注:布瓦洛:《诗的艺术》,《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290页。),无一不是在文学传统之中寻找建立学科范型的根据。在文学传统的延续过程中,有许多知识、法则、惯例、常规、约束、禁忌等不断被后人延用和仿效,逐渐沉淀下来,变成一种自恰性、规范性和体制性的东西,进而成为文学建立学科范型的依据。在以后俄苏和我国的文艺学中,从文学传统中援引范例来对文学进行学科界定的工作一直是头等大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学作为学科长期以来基本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对象和范围,铸就了属于自己的方法和原则,并对那些有可能妨碍和威胁其学科存在的各种偏向严加防范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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