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思潮史:对象与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又平(1949-),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和文艺理论的教学和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00

原文出处:
新东方

内容提要:

文学思潮及其基本主题是通过创作、批评、流派、运动等具体表现形态展开的,文学思潮丰富多彩的具体表现形态确证着该思潮的现实化程度。某种文学思潮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是否具有现实性,要由它所达到的自觉性、普遍性、实践性、统一性程度予以判定,判定的依据就是看它的具体表现形态展开得是否充分,是否表现出某种共同的精神冲动、美学原则和写作常规,只要这种现象存在,即使一时还无以命名,也意味着生成了某种文学思潮。文学思潮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把这些看似散乱的具体表现形态集中起来,梳理出其中的脉络,条缕清它们的共同性原则,论证这种文学思潮的现实性程度。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I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0(2002)04-0037-06

      大多数中国文学批评家对文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价值的关注远胜于对语言形式的关注,兼之深厚的道德的、社会的、历史的批评传统,因此在实际的批评操作中,他们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会把作品的语言形式同某种思想观念联系起来,把作家个人同某个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联系起来,把具体的文学现象同社会的某种精神冲动联系起来。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把某种文学现象同某种具有普遍性的思想倾向或精神冲动联系起来予以考察,就会天然地趋近于文学思潮研究。换言之,若是把“问题”纳入“主义”的视野和语境给予观照和阐释,就具备了文学思潮研究的若干性质。所以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文学思潮研究相当活跃,除了文坛上旗号林立、“主义”纷争亟待批评家梳理这一客观原因外,委实也是由于关注文学的“思想”或精神价值所致。

      然而,对于“思想”或精神价值的天然兴趣却不会自动地生成成熟的、严谨的、系统的和科学的文学思潮研究,这也是不少文学思潮著述中未能尽如人意之所在。究其原因,恐怕关键在于对文学思潮研究的对象和方法缺少理论性的界定与阐明,而理论的自省不仅是文学思潮研究,而且是一切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走向科学化和系统化的前提。

      一、文学思潮的一般界说

      在文学研究的诸领域中,唯有文学思潮仿佛是一个捉摸不定的幻影,它远不象对理论批评、作家作品、社团流派、文艺运动等的研究,有明确的范围和切实的对象。它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但又难于恰切地指认其具体之所在和确凿之所是。由于这个原因,文学思潮的研究往往会被文艺论争、文艺运动或文学创作倾向、文学流派的研究所淹没或取代。显然,文学思潮的研究不可能将上述现象逐出它的领域,否则它自己也将失却栖身之地;但同样明显的是也不能以上述研究等同于文学思潮研究,否则它将失却自己特殊的对象和疆界。文学思潮研究是既涵盖又超越了理论批评、作家作品、社团流派、文艺运动等的综合性研究,它是在更高层面上探讨某个时期的文学活动(或文学现象)内在地遵循着的某些思想原则和美学纲领,并探讨这些思想原则和美学纲领是怎样以其自觉的、普遍的、连贯的方式表现在创作和批评中,且在较大范围内有力地影响和支配着该时期的文学活动。这样一个研究向度是根据文学思潮的特性和构成方式而设定的。

      从文学社会学的观点看,文学思潮是某个历史阶段社会思潮的组成部分和特殊形态。文学思潮不仅是诸多社会思潮中的一种,而且是社会思潮的“反映”或“表现”。就是说,文学思潮不单是关于文学自身的,同时它也总是社会的观念体系、思想原则的产物,它总是“反映”和表达着某个社会集团的精神冲动。文学思潮的这种一般性质要求我们在研究它时必须将它同某个时期的社会思潮紧密地联系起来考察,也就是把种种社会思潮和观念体系当作理解文学思潮的社会-历史-文化的语境。

      作为社会思潮的特殊形态,文学思潮的特殊性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文学思潮不仅是通过理论的、逻辑的方式(如理论批评的方式)来“反映”或表达社会思潮,更重要的是它还以审美的、感性的方式(如文学创作的方式)折射出某个社会集团的观念体系或某个时代的精神流向。而且某种社会思潮只有当它不仅以理论的、逻辑的方式存在,同时也以审美的、感性的方式存在时它才具有“文学”思潮的意义。换言之,对于任何文学思潮来说,它们都必须以“理论的-审美的”双重方式才能确证自身。其二,说文学思潮是“社会的”,并不等于说它是社会思潮的被动产物,也并不只是消极地“传声筒”式的“反映”或表达某些既有的社会思潮、观念体系。文学思潮既可能从某种社会思潮中派生出来,也可能在文学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酝酿生成,或者是这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不论取哪种方式,文学思潮对社会思潮总是或多或少能动地发生着建构或解构的作用,这里除了理论的直接作用外,与文学思潮所取的审美方式有很大的关系。文学思潮所取的审美方式比起既有的思想体系或社会思潮总是要更多地说出一些它们所未能言说的,或更少地说出一些它们所要求言说的。文学作品言说的这个“多”“少”并不总是与文学思潮和社会思潮的思想原则相一致的,但凡了解中国当代文学史的人都知道,如果在一个时期中的文学作品中多写了“阴暗面”或“人情味”,少写了“光明面”或“英雄典型”对于那个时代的思想原则意味着什么,即使作家本人绝无背逆这些思想原则的意图,但在客观上也可能意味着对某种新思潮的建构或对既有思潮的解构。当然,既有的思潮或思想体系也完全可以利用审美的建构/解构功能来破坏它所欲破坏的,完善它所欲完善的。正因为如此,从敏锐的批评家到政治领导人常常根据文学作品的言说情况,来判断思潮的性质和流向,判断对某种思想体系的偏离和亲和程度,从而决定是树其为“样板”,还是开展大批判。文学思潮自己也往往是在审美方式的异动中发生嬗变,即它自己也遭逢着一系列建构/解构的事件。

      从以上关于文学思潮的一般界说中可以确定,对文学思潮和文学思潮史的考察应当建立起“社会学的”和“文学的”双重视野。所谓社会学的视野就是把文学思潮同社会的变动、社会的一般意识形态背景、社会集团的精神冲动和价值取向等等联系起来予以考察,简言之,就是社会既被视为文学思潮的发生学背景,又被视为文学思潮的宏观语境,通过社会去发现和阐释文学思潮产生和形成的缘由及其社会内涵。这是大多数文学思潮史和文学史著述都沿用的传统方法。所谓文学的视野就是从文学的“内部”(如美学原则、写作常规、话语构型等方面)去考察文学思潮生成、递嬗的文学缘由,即着眼于文学和文学思潮演化的自律和动势,去分析文学思潮如何建立或改变关于它自身的普遍意识,并以其特殊的意识形态形式去作用于社会。这一重视野是历来的文学思潮史的研究中所欠缺的,但在近来的一些著述中已经开始建立起来,而且正在加强。这一趋势表明,只有具备社会学和文学的双重视野,才能对文学思潮作出整体性的观照,因为任何文学思潮只有具备社会的和文学的两方面的理由和条件,它才可能形成。文学思潮不仅是面向社会的文学回应,也是面向文学自身的回应,正是在面向社会和面向文学的契合点上,文学思潮才获得了普遍的社会反响,社会的普遍冲动才获得了文学思潮提供的组织化方式,而在这时,我们谈论的“文学思潮”才具备现实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