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在学生的健康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的学校教育实践中,实际上存在着许多非教育性现象,它们常常以教育活动的面目出现,对学生的健康发展产生着不良影响。减少或消除学校中的非教育性现象,应是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探讨学校中的非教育性现象,是非常必要的。 一、学校非教育性现象的常见表现 学校针对学生开展的各项活动,都应该具有教育性,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活动能够促进学生形成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素质,另一方面,活动不损害学生不应该遭受损害的发展。否则,活动就不具有教育性。不具有教育性的活动,我们称为学校非教育性现象。在当前学校教育实践中,常见的非教育性现象有如下主要表现。 1.学校的矛盾性教育行为 学校中存在着这样一些教育行为,孤立地看某种行为,它们都具有教育意义,但将它们集中起来进行对比时,则相互间隐含着诸多矛盾,从而互相消解教育影响,并进一步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这种矛盾的教育行为,在学校的语言使用中就可以经常见到。一方面,我们要求学生使用标准的简体汉字,另一方面,校园里却到处可见繁体汉字书写的各种题词、警言等。孤立地看简体汉字与繁体汉字的使用,它们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将繁体汉字的使用与学生使用简体汉字的要求相对照,则向学生表明了双重意义。其一,学生不必使用简体汉字,这是对使用简体汉字这一教育要求的否定。其二,教育者对学生的要求和对自己的要求是可以不一致的,教育者为学生树立了一个言行不一的榜样。 2.学校的迷信行为 学校本应向学生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但学校存在的迷信行为,则是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否定,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学校教育本身的否定。学校的迷信行为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是学校主动从事的迷信行为。比如有的学校在校门前耸立着一对威风凛凛的石狮子,认为石狮子可以为学校驱邪;有的学校让学生参与含有迷信色彩的治丧活动等。二是学校默许的迷信行为。如曾经见诸报端的小学校园中建祠堂、学生家长在学校门前烧香拜佛以达到所谓的保佑学生学习的迷信行为。尽管这些迷信行为不是学校教育者所为,但学校没有禁止这些发生在学校环境中的行为,实际上也就认可了它们的合理性。 3.学校的非诚实行为 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主要包括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两个方面。诚实负责应是人文素养的重要内容,实事求是应是科学素养的重要内容。学校的非诚实行为实际上是对这二者的否定。学校的非诚实行为一般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为了所谓学校荣誉的弄虚作假行为。如公开课或汇报课中教师预先演练,预先指定发言的学生和回答的内容,与学生约定好课堂中的举手动作;学校为了迎接卫生检查等而采取的临时突击行为等。这些常见的行为,其实质是集体弄虚作假。其二是为了逃避责任的作假行为。如学校中发生某种责任事故后,为了逃避或减轻责任,学校要求全体师生统一口径,拒不承认各种事实,掩盖事实真象的行为。 4.学校的权力滥用行为 在学生面前,学校是具有绝对权力的机构。学校的权力使用不当,就会导致非教育性现象的出现。学校的权力滥用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以教育学生为名去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如有的学校和教师强制学生订阅某些复习资料,甚至为学生订用非法教材;以爱校为名向学生强制推销学校制品或某些学习与生活用品;恶性延长教学时间,收费补课;以创收改善学校教学条件为名,停课搞所谓“勤工俭学”活动,命令学生帮农户割稻子,或出租学生从事各种庆典活动等。其二,限制学生应有权力的行为。如有的中学,在初三学生毕业时,为了将他们认为好的学生留在自己学校,采取各种方式限制学生报考外校,封杀学生的意愿;有的学校则将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的学生拒之门外等。 5.学校的教师权力失衡行为 教师是学校教育过程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客观上制约着学生。教师的这种领导和组织权力一旦失衡,便会产生许多非教育行为。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教师权力失衡主要表现为对学生的不当惩罚。这种行为有体罚和心罚两类表现。从体罚来说,最常见的有罚站,但罚站的方式则多种多样;体罚的极端形式是教师暴力,教师殴打学生。心罚是一种比较隐蔽的教师权力失衡行为,对学生的孤立、讽刺、挖苦、刁难、恐吓等是常见的心罚;进行“差生”评选,给“差生”以“特殊座位”,则是带着教育面具的心罚;逼学生吃苍蝇、口含已扔到厕所内的塑料袋等则是极端的心罚。而惩罚性的作业等则是体罚与心罚相结合的不当惩罚。 6.学校的教育迷误行为 在教育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教育者自以为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教育迷误行为。这种非教育性现象一般有三种常见情况。其一,学校德育中的非道德手段。如为了让学生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将耳朵上有不清洁痕迹的学生在学生集体面前示众嘲讽。其二,学习中的误导。这种误导集中体现在学习方法的指导上。如为了提高作文成绩,引导学生改抄发表的文章、自己编造所谓的“名人名言”;在学习过程中引导学生机械地追求唯一的标准答案等。其三,师生不平等的交流。师生交流是教育的基本方式方法,师生不平等的交流,则会产生非教育性影响。如只要求学生听教师的,不允许学生发表自己意见的交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性地忽视其他学生,只与少数特定学生进行的交流;只要求学生尊重教师,教师不理会学生的交流等。 二、学校非教育性现象的一般特点 尽管并不是每一所学校都存在所有的非教育性现象,但从探讨学校教育的角度来说,学校非教育性现象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学校中的非教育性现象涉及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但又有自身的特点,从而使得这些现象并不为人们所及时觉察。一般来说,学校非教育性现象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