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与实验》2002年第2期刊载了吴康宁教授的《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吗——作为教师的“我”的困惑》一文,该文对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的身份产生了质疑,并认为“教师不可能都是社会的代表者,教师在许多情况下都不是社会代表者”。吴教授的质疑发人深省。笔者从教颇短,学识浅陋,但考虑到这一问题涉及到和笔者一样的广大青年教师的成长以及所有教师的身份定位,故不揣冒昧,试论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的历史与逻辑的必然以及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的价值问题,以与吴教授商榷。 一、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逻辑的必然 要探讨教师是否是社会的代表者,不能不首先明了“社会代表者”的含义。《现代汉语辞典》解释“代表”一词为(1)由行政区、团体、机关等选举出来替选举人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2)受托或指派代替个人、团体、政府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3)显示同一类的共同特征的人或事物;(4)代替个人或集体办事或表达意见;(5)人或事物表示某种意义或象征某种概念(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202.)。根据词典的解释,可以认为,说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就是认为教师是社会的象征,教师的行为是社会行为的集中表现,教师所表达的意见就是社会所要表达的意见。教师代替社会执行活动,代替社会表达意见。而某些人之所以担当教师来代替社会执行教育活动,代替社会来表达某种行为的意图与意见,并非一厢情愿,而是迎合了社会的需要。社会作为一个集合体,其意见的表达只能通过选派(委任)代表来实行,教师就是其代表之一(注:需要说明的是,在古代社会,除了最高统治者,教师是惟一的社会代表者。随着文人阶层的兴起,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的垄断地位被取消(丁钢.文化的传递与嬗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51~62)。及至近现代社会,由于传播媒介的发展,社会可以借助各种传媒表达意见,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的地位进一步受到冲击,甚至有人怀疑会被彻底取消,于是,就有了“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吗”的疑问和困惑。但是,无论如何,教师都只能是社会代表者,除此之外,教师将不复存在。),此其一。其二是,教师也只能是社会代表者。如果教师不作为社会代表者,教师就没有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的必要。人们之所以从师,就是需要从教师那儿学习社会所需要的知识与行为规范,加快完成个体的社会化。因此,问题不在于教师是否是社会的代表者,而在于教师是什么社会的代表者。 在《教师是社会的代表者吗》一文中,吴教授认为,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是指教师应该是社会支配价值取向的代表者,“其在教育活动中的所言所行必须体现国家意志”。从历史上看,无论是“长师、能师(学校教师出现以前,人们以长者为师,以能者为师)”,还是“吏师、官师(中国古代社会以吏为师,以官为师)”,以及“经师、人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无不是作为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代表者而存在,无不是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的代表者而存在。当然,除了“正牌”的“吏师、官师”“经师、人师”之外,必定还存在教人句读之学的“蒙童之师”,以及以赚取学费为目的的职业教师,他们或许迫于社会、家长的需要而不得不作为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的代表者而从事教育活动。但毫无疑问,也会有人并不作为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代表者,或者是并不时时作为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代表者。比如孔子,他所代表的并不是当时的社会要求。他希望代表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典范,而他实际所代表的是他以后几千年封建社会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但是不代表当时社会主流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并不等于不代表任何社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事实上,作为教师,哪怕所言所行批判或抵制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他实际上却是在代表与主流社会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相矛盾的另一种社会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也就是说,教师可以不是社会支配阶层的需要的代表者,可以不是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代表者,但却不能不是社会的代表者。教师之所以为教师,就是因为他是社会的代表者。当作为教师的“我”不能或不再担当社会代表者时,在学校情境下,虽然仍然被人“尊称”为“教师”,但实际上却仅仅只是作为一个“我”而存在,已经不再是具有教师含义的“教师”,或可以任意称作别的什么。被“尊称”为教师的我当然不一定是社会的代表者,但却不能说成教师不是社会的代表者。 二、教师作为社会的代表者:价值的抉择 教师是社会的代表者,这在逻辑上并无可疑之处,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价值选择上,教师是否应该是社会支配阶层与主流价值取向的代表者。为什么人们在使用教师是社会代表者这一判断时,倾向于把“社会”仅仅当作支配阶层的社会、占主流的价值取向的社会来理解?教师又为什么要作为社会支配阶层和主流价值取向的代表者?作为教师的“我”何以会不作为社会的代表者?这种现象意味着什么? 在学校教师出现之前,人们以长者为师,以能者为师。“母系社会中的年长妇女,父系社会中的父兄,部族中的能人即是社会生产中发挥教育作用的教师,他们有过人的智慧与力量,在众人心目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社会群体的普遍尊重”(注:陈永明,钟启泉编.现代教师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2,3.)。之所以以长者为师,以能人为师,是因为“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之以相生之道”(注:韩愈.原道.)。也就是说,教师的存在维系着古代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而由长者、能者组成的社会在当时就是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作为教师的长者和能者当然就是当时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代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