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文学的大范围内,除了诗歌、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还有习见的戏剧文学、影视文学。这些文学体类,各有其形式的构成与语言指向,因而才形成为文学中一种特殊类型。近年来,人们在长期的摄影实践探求中,特别是在摄影语言向文学语言靠扰上,找到了一种契合点,也就是思维与表现上的交融一致性,因而提出了“摄影文学”的实践类型与审美理论范畴,这是很有开创性的思维与创造。 在初见端倪的“摄影文学”的作品特性上进行考察,我们在认定它已不是一般的“摄影作品”,它已跃升为文学的一个类别,即已成为“摄影文学”了,那它的“摄影文学”的特性,必然存在于与文学的本质共同性,与其他文学的体类不同性、与一般摄影作品的区别性、实现自身特点的充分性之中。我认为弄清这些问题是当前加速推动摄影文学的实践与发展的关键所在。 摄影文学的定位首先是文学,在实践创造中不论在多大程度多大意义上运用摄影艺术的语言、文学的语言,要实现的都不单单是各自特点的突出,而是交融性的“摄影文学语言”的创造。人所共知,一般的文学作品是以语言的词、句、章为媒介载体,而摄影是以线、形、光、色为语言构成的画面为媒介载体,各自造成心物交融的形像对象,实现审美的传达与创造。但是,摄影文学所要造成的文学门类,既非一般文学作品,也非一般摄影作品,而是化出于前二者之上的“摄影文学”作品,如果只有上述之中的一种语言媒介,或即使是二者并用,但又是各自存在,结果也不会造成真正的自成体类的“摄影文学”作品。在我看来,真正能使文学语言与摄影语言统一起来,在大类上成为文学语言,而在文学体类里又能创造为摄影文学语言的实践形式,是创作主体的艺术审美意象的语言融通。在中国古典美学中,意象原本为心象。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说:“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这是强调审美创作主体要以独照的眼光去透视对象,在审美心理创造中对之首先化为心象,亦即意象,然后赋予这意象以形象,成为意象性的形象。意象性的形象所以能把文学与摄影这两种原创艺术融汇为自成一体的摄影文学,就在于这是创作主体在前作品创造中使即将创成的艺术形象,有一个生命体式的意象连体,它不是摄影家的无镜中象则无相,也不是作家的有心象时尚无具象载体,而是以文学的意象思维,见出摄影艺术的具象形象存在。所以,摄影文学作者,必须首具相当的文学素养,面对特有的摄影文学对象,即能形成审美意象,化成言形统一的外化形象。以完成了的摄影文学作品图像结构来说,作为它的分体构成的,线、形、光、色,不仅是摄影语言的字、词、句,也是文学作品的字、词、句,二者互相成辅,互相生发,蕴涵着可以解读的审美丰厚潜藏,既不是照相式的直露性的形象,也不是文学告示性的说明。我们以唐人沈期的《古意》(《独不见》)中诗句“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为例,如果这是摄影文学作者在特定的情境中的艺术构思中,闻见秋风与捣衣砧声催使寒林落叶纷飞,体验戍边士卒妻子十年忆念的苦望心怀,思维中的言语,视觉中的形象,二者应该是同步生成,这样造成的作品就绝不是照片加文字说明了。由于摄影文学的艺术语言是这样的双语融合,所以创作摄影诗歌、摄影散文更便于实现摄影文学的特征,而不便于实现小说的宏阔叙事,因为这后者搞不好还容易落入连环画加说明词的窠臼。 摄影文学的体类在文学体类构成中,是一个特殊的类型。文学中的诗歌、小说、散文等,都是直接的文学体式,不通过邻界艺术的介入,照样有自身的存在;而“摄影文学”,没有摄影艺术的介入便是没有摄影文学。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它们是供戏剧与影视使用的文学剧本,它们与限定类型的定语“戏剧”、“电影”具有可分性,如《哈姆莱特》剧本,不搬上舞台,仍有案头欣赏价值,不失为戏剧文学。但,相反地,当摄影文学(包括诗、小说、散文)在只有文学或只有摄影时,是不能称其为“摄影文学”的,这一点是很不同于直接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的。摄影文学在创造过程中固然需要有一定的语言文字提示与导引,以便循序进入拍摄过程,但必须避免简单以图像配诗,或在诗文出来以后以图像辅读,因为这样会使主从永远分立,终致无法创成真正的自成体类的摄影文学。 从摄影文学的现在发展程度看,有些作品尚是摄影家用镜头把文学作品的间接形象转换成摄影形象为主,这是难以使摄影文学充分突现自体审美特征的。 从摄影文学的构成因素来说是诗画结合,它的可视性表现媒介是画面,但画面中的本质性、主导性的因素却是诗的。并且,在画面中是摄影语言有线、形、光、色的可视性,其中饱含着文学的诗性,同时也是活脱脱的诗的语言存在,这才有了摄影文学的体类语言。 要使摄影文学在短期内有突破性的进展,亟待有摄影机与笔并用的摄影家与作家,他们向“摄影文学家”的层次上进,在摄影与文学创作同步思维中完成新体类的艺术创造——摄影文学的创造。现在有这么多作家、艺术家和美学理论家关注这一复合性的文学体类的发展,摄影文学的创造会日进有功,可观的成果定会不断出现于文艺百花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