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创新问题(笔谈)

——创新:在科学的道路上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学文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内容提要:

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生命和灵魂,是它永葆青春和活力的动力之源,已成为文艺理论界一项刻不容缓的使命和任务。当前,“文化研究”是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派的一个长项,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有机成分和不断更新的增长点。创新必须具备科学性,必须重视马克思主义独有的立场和方法论特点,必须提供人们把它当作相当彻底、严整的意见与研究的特性。在艺术中,“使正确认识世界的深度和正确的自我体验的深度在这里融合成一种新的直接性”。那种缺乏在整体联系中认识事物的一切联系的理论,那种把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原来没有的东西塞进去”的作法,因其缺乏科学性,而有损理论创新的声誉。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所具有的实践性、民族性品格和时代性原则,要倍加珍爱,需进一步充分展开和发扬光大。总结和研究许多具有迫切现实性的文艺理论问题,会为丰富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当代形态,提供新的机遇和经验。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1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02)04-0005-02

      科学的本质是发现、是创新。一个半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创新正是它的生命与灵魂,是它永葆青春和活力的动力之源。

      当今,我们正处在一个复杂而多变的时代。文艺理论多元共生的局面,比任何时期都突出和明显。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面临的挑战和冲击,也比任何时期都尖锐和严峻。在这个时候,如何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创新意识,增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竞争能力,建立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新的形态,以适应时代和文化进步的要求,已成为文艺理论界一项刻不容缓的使命和任务。

      我们不能总是在已有的范畴和概念上打转转,而要在实践的推动下,在现有的基础上,实行一场“术语的革命”;我们不能总是步前人或别人的后尘,而要大胆地创造,提出一些既符合国情又有普遍意义的观点和命题;我们不能总是在老的思想材料和作品视野上重复论证已有的观点,而要不断联系现实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把理论探讨的深度和广度推向新的境地;我们也不能总是“自言自语”,放弃交流和对话的权利,而要拿出争辩和批评的勇气,对各种挑战做出中肯的、实事求是的回答。

      当前“文化研究”(文化批评)已显示出强劲的势头和生机,它以其跨学科的方法、强烈的现实关怀、积极的参与精神、与大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等特点,成为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相当关注的领域。文艺学上的“文化研究”,确已超越了所谓学院化文艺学研究的樊篱。应该说,这对文艺学科的拓展大有裨益。而马克思主义在“文化研究”方面,是很有优势、很有特长的。无论就种族、性别、民俗,还是就地域、阶级、政治,无论就社会公共领域,还是就大众日常生活,它都有自己的发言领地和论述资本。想一想马克思、恩格斯、梅林、拉法格,想一想普列汉诺夫、葛兰西、费里契、卢卡契,再想一想“法兰克福学派”、“伯明翰学派”和杰姆逊、伊格尔顿,他们学说中“文化研究”的内容是多么的丰富和诱人!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文化研究”是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派的一个长项,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有机成分和不断更新的生长点。

      但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把“文化研究”仅仅看成是兴起于50、60年代英国,70、80年代扩展到整个西方的学术思潮;把“文化研究”仅仅与所谓“文化工业”、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等学说相联系;把“文化研究”仅仅当成一种反“本质主义”的解毒剂,当成“重建”文艺学的千载难逢的机会。其实,所谓“后工业”时代文学理论可能会出现某些“解构”状态,可能会呈现研究的“两难”境地,这在国外学者那里早就预见到了。不过,客观地讲,一方面,这种“状态”和“境地”,只是局部,并非总体。“文化研究”只是文艺研究的一个分支。而另一方面,多数学者承认,真正能够系统地从“文化”入手,既揭示出文艺的“审美特性”,又能深入把握艺术生产、艺术消费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民众生活之间复杂互动关系的,恐伯没有比马克思主义更有效的学说。人们常见的一些陷入非历史化、僵化和绝对化泥坑的文艺见解,恰恰是那些离开了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著作中的产物。文艺科学求得的永远是对象“自律性”和“他律性”的统一。当我们从事“文化研究”的时候,其探讨对象是文化或对象的文化属性。如果把“广告”、“流行歌曲”、“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街心花园”、“社交活动”等,也作为文艺学研究的对象,并以此来“反思”文艺学、“弥补”文艺学、“重建”文艺学,那就变成用“一般文化”代替文学艺术,虽也别出心裁,但对文艺学学科来说,却是很难名正言顺的。

      至于有的论者,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社会学说,说成是“机械的阶级分析”,主张用社会关系/权力关系的复杂性与多元性,用人的社会身分的超阶级维度(如民族、性别等)来分析文学与艺术,其意见也并不新鲜。这种带有“微观政治”学色彩的观点,只能说是一种迂回的、隐蔽的理论倒退。难怪有的西方学者也指出,这种文化研究是“把后现代文化主义分析置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之上,从而掩盖了经济和阶级对文化的决定作用”(斯蒂文·贝斯特、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0页)。

      当然,“文化研究”如何反映高新技术与“知识经济”时代人类审美文化的变迁,如何与20世纪的形式分析、结构主义、叙事学、符号学等“内在研究”文论融合起来,如何科学地解决“文明的冲突”,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而这种思考,马克思主义及其文艺学无疑可以充当理论创新的排头兵。

      这里,我想着重谈一谈创新的科学性问题。面对日新月异的文学现实,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是必须做出自己的回答的,这是它的功能所在。但是,这种回答必须具备科学性,它才具有实际的创新价值。而科学性,说到底,是它提供人们把它当作相对彻底、严整的意见去研究的特性。那种“由各色各样的成分拼凑起来的可以分割的折衷主义理论”,那种缺乏在整体联系中认识事物的一切方面和环节的理论,是不能算作具有科学性的;那种喜欢把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原来没有的东西塞进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6页),编制组装细大不捐、辞典式“概论”的作法、那种习惯把“结论”变成没有成为结论的发展、故步自封的东西的作法,也是很难去创新的。其原因就在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作为真理,它不是一个凝定的体系,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方法”、一种“阐明”的“过程”存在的。这大概就是它的质的规定性。因此,要想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要想获得创新性成果,就必须按照它的方法,去研究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而不能像有些人那样,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当作“宏观大系统”,其他文论只是次级的系统,二者之间有包容与涵盖的关系,并试图以此结构来吸纳各种文艺理论研究的成果。这种想法固然宏阔,但它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独有的立场和方法论特点,忽视了其他理论也具有的“元理论”性质,这是很容易窒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生命力的。

      此外,当前颇为流行的一种“体验式”文艺理论,也值得警惕,这种理论是以“创新”的面目出现的。它强调要以与文艺创作相同的思维进行理论思考;强调要在灵感和激情中,体悟思者的诗意之存在;强调要排斥理性、本质、普遍性、科学等“宏大叙事”,走向个体主义的感悟。这种极端人本主义的主张,在理论研究中有各种各样形式,但在根本上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对文学理论科学性的剔除,恢复或者说保持理论活动在感性阶段的思维特征,排斥所谓“逻各斯”霸权。这种理论“创新”,其实,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批评的自然人本主义那里,在上世纪西方张扬非理性的“生命哲学”、“生命美学”那里,似乎都可以找到它的理论源头和基本内容。这种随心所欲的“创新”,多少有点像拆了真庙盖假庙的味道,其骨子里渗透的是伪装起来的懒惰与平庸。科学是老老实实的学问,来不得半点的虚夸和傲慢。记得有位先哲讲过:真理探讨本身应当合乎真理,不仅探讨的结果应是合乎真理的,而且引向结果的途径也应是合乎真理的。以此衡量,放逐“科学性”的理论“创新”,是令人怀疑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