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01)03—0082—04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读者成为了文学市场中自由的消费者,读者的文学消费影响着作家的创作。作家与读者(这里的读者指普通读者)的关系变成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作家的创作要投放到市场,通过读者的消费来实现其社会价值,并通过市场的消费情况的反馈来调整和影响文学创作。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对方。可是同时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媒介运动。生产媒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媒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得到最后的完成。”[1](P93—94)马克思在这里讲的虽然是一般生产与消费,但也同样适合于文学生产与消费。读者的文学消费影响着作家的创作生产,作家的文学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的实现。一部作品,无论写得如何精彩,倘若未能出版,或印出来了却未被读者购买和阅读,那么,它就是一部潜在的可能的作品,它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将无法得到实现,其认识、审美和文化等属性也不能得到体现。只有通过读者大众的消费,文学产品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 市场经济体制提高了读者作为消费者的位置,读者就是上帝。在政治机制下,读者有很大的被动性,不仅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阅读对象,而且通常被作为感化、教育的对象而设定和存在。在市场机制下,作家创作劳动的社会价值,需由读者的购买才能实现,不管作家多么有名,地位多高,读者不掏腰包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读者反应的冷热成了作家选择和调整其创作方向的有力杠杆。读者成为文学活动的中心,他们的消费影响着作家的创作。 读者位置的这种变化,似乎可以告诉人们,读者主宰了文学消费市场,他们可以自由地进行文学消费,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择作家,选择作品。读者的消费意向,就是作家的创作方向,就是文学发展的方向。但是,我们只要考察文学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就可发现,文学的消费是受文学的生产制约着的,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这主要表现在:(一)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提供消费对象,即文学作品。文学消费作为一种对文学产品的阅读活动,必须要有文学产品作为对象,没有消费对象的“消费”是不存在的。因此,文学消费对象是受文学生产规定着的。文学消费者能够消费到什么类型的文学作品,是现实主义文学还是现代主义文学,是高雅文学还是大众文学,是手抄本读物还是印刷本读物,是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优秀作品还是粗制滥造出来的文学赝品,等等,无一不受到文学生产的规定。(二)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方式。传统意义上的文学阅读是一种文字阅读,但在大众传媒普及的今天,文学消费不仅仅指文字阅读,而且也包括广播影视文学的视听阅读。创作说唱故事则供群体共同消费,生产文学书籍可供个人阅读;电影文学的生产又可供群体一起消费,生产电视文学则又可供个人的文学消费。这些消费方式都是由文学生产决定的。(三)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需要,或者说,生产着新的消费者。马克思指出:“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它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1](P95)一个社会或一个民族的文学消费者的文化层次、艺术修养、审美趣味和精神追求是靠文学产品自身创造出来的。扶持和生产优秀的严肃文学作品往往能“创造”出高品位的文学读者,而任由低劣庸俗的文学作品的泛滥则可能“创造”出趣味庸俗的读者。总之,没有文学生产就没有文学消费,有什么样的文学生产就有什么样的文学消费。即使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读者的文学消费也不是自由的,它除了受到文学生产的限制外,还受着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文学消费的意识形态性,影响着读者的文学消费自由 在阶级社会里,人是有阶级性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也是具有阶级性的。作家在创作文学作品时,将自己本阶级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好恶情感渗透进所创作的文学形象之中,作品带上了浓厚的阶级意识和情感。读者在阅读这些文学作品时,不自觉地接受了具有阶级性的价值观念、思想感情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文学消费和接受是一种具有阶级性的意识形态,文学生产者总是通过文学产品让读者阅读欣赏,以传播他们所属的那个阶级或阶层的意识形态观念。在这种文学阅读欣赏过程中,特定的意识形态被再生产出来,并被转化为接受者的思想意识。不过文学消费的意识形态性与政治理论宣传或哲学伦理思辩不同,它不是以概念形式的意识形态观念直接灌输给消费者,而是寓思想观念于艺术形式的结构和艺术娱乐的效果之中,“它通过描绘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作家对生活的独特把握,作品能蕴含深刻的思想、饱满的感情、美妙的幻想或生活理想,能使读者从中受到艺术感染和审美教育。”[2](P11)文学消费的意识形态性往往是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影响或更新消费者的艺术感受力,进而影响其对整个世界的感受力。 我国现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文学消费已同一般商品消费一样,可以由读者自由地消费了,读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去阅读自己想读的书,与政治、道德毫无牵连了。但是,文学从来就不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美的物品,“阶级社会里的文学作品,都有一定的阶级性、倾向性,阶级性强烈的还表现出一定的党性。”[2](P16)作品的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思想倾向性。读者对这些作品的文学消费和接受也从来不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消遣,尽管它要经由个人发生,然而文学消费总是与特定的社会、民族、阶级、阶层以及集团的利益相关,文学消费还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消费,其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是巨大的。我国的文艺事业,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消费活动理应承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使命。我们的文学消费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以文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的文学生产者(包括作家、出版商、书商以及文艺管理机构)要生产有崇高理想、品位高尚的、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作品,为读者提供健康的消费产品;而那些格调低下、饱含毒素,甚至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作品,要坚决禁止。同时要努力引导读者去阅读欣赏文质优美的好作品,拒绝阅读“黄毒”作品。作家们固然要关心读者的要求和趣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但不能一味地去迎合读者大众,不能放弃引导和提高读者大众的消费水平的责任。“若文艺设法俯就,就很容易流为迎合大众,媚悦大众。迎合和媚悦,是不会于大众有益的。”[3](P349 )作家应努力创作思想健康、品位高雅而符合读者消费要求的作品去引导读者,而不应跟在读者的后面爬行,由读者的消费去引导文学的发展。如果真是由读者的自由消费去左右文学的发展方向,那绝对不是文学的幸事。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消费也具有阶级意识形态性,读者的文学消费是不自由的,他们的文学消费必须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