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利维斯和“少数人文化” F.R.利维斯(Frank Raymond Leavis,1895-1978)是著名杂志《细绎》(Scrutiny)季刊的创始人,20世纪英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他生在剑桥,求学在剑桥大学,而且差不多终身是在这里就职,所以他的文学思想,是剑桥派批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著作主要有《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1930)、《英国诗歌新方向》(1930)、《再评价:英诗的传统和发展》(1936)、以及论述奥斯汀、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康拉德和D.H.劳伦斯五位小说家的《伟大的传统》(1948)等。 F.R.利维斯主张文学要有社会使命感,能够解决20世纪的社会危机,因此,民族意识、道德主义和历史主义以及一种侧重文学自身美感的有机审美论,成为利维斯文学批评的鲜明特征。但利维斯的文学趣味有它自己的特点,这特点明显见出T.S.艾略特的影响。如在《英国诗歌新方向》中他呼吁以现代诗来摹写现代社会,为此高度评价T.S.艾略特的《荒原》,认为《荒原》揭示现代世界真相有如但丁《神曲》的地狱篇,写出了希望之泉怎样枯竭又写出了新生。对埃兹拉·庞德的《休·赛尔温·毛伯利》他也赞不绝口,称这部长诗是真实反映了现代世界信仰失落,同艺术家格格不入的可悲状态。《再评价》中,F.R.利维斯则给予堂恩、玛弗尔一班17世纪玄学派诗人以高度评价,欣赏他们博学、机智又有情感,认为18世纪诗人德莱顿和蒲伯等,就沿承了这个传统。相反他认为19世纪诗人如雪莱纯粹是胡乱煽情,滥用修辞。但是,雪莱的诗缺少社会使命感吗?以及狄更斯的小说?《伟大的传统》将狄更斯排除在英国小说的伟大传统之外,当时就差不多在评论界引起了公愤。F.R.利维斯后来意识到狄更斯是个不容忽略的人物,1970年同妻子Q.D.利维斯合作出版了《小说家狄更斯》,称狄更斯是莎士比亚的继承人,他的小说是戏剧诗,不再对狄更斯以“离奇情节取胜”而耿耿于怀。 F.R.利维斯的文化理论集中见于他早年的一本小书《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这本书的标题是不折不扣来自马修·阿诺德把文化和文明断然分开的思想。利维斯在卷首引了阿诺德《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中的一段话作为题辞:现代社会的整个文明,比起希腊和罗马的文明远要机械和外在得多,而且还在变本加厉这样发展下去。但利维斯的时代与阿诺德有所不同,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大众文明”和它的“大众文化”全面登陆,传统价值分崩瓦解溃不成军。少数文化精英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敌对环境”之中。这是利维斯深感忧虑的。 利维斯开卷就谈到他和阿诺德的不同境遇。他说,阿诺德遇到的困难较他要小,因为今天的文化更是濒临绝望之境。所以今天必须来认真解答阿诺德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定义和系统陈述问题。比方说,当他认准文化总是由少数人保持的,有人会问他这里的“文化”是什么东西,对此他会让提问题的人去读阿诺德的《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够的。对此利维斯对他的“少数人”概念作了这样的解释: 在任何一个时代,明察秋毫的艺术和文学鉴赏常常只能依靠很少的一部分人。除了一目了然和人所周知的案例,只有很少数人能够给出不是人云亦云的第一手的判断。他们今天依然是少数人,虽然人数已相当可见,可以根据真正的个人反应来作出第一手的判断。流行的价值观念就像某种纸币,它的基础是很小数量的黄金。(注:F.R.利维斯:《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Mass Civilization and Minority Cultur),剑桥,1930年,第3页。) 不消说,一个社会中为数甚少的文化精英,正好比黄金一样是普遍价值的根基。关于这个比喻意味着什么?利维斯引述了I.A.理查兹《文学批评原理》中的一段话:批评不是奢华的贸易,善意和理智依然还相当匮缺,而批评家之关心心灵的健康,就像任何一个医生关心身体的健康。他进而提出,只有这少数人能够欣赏但丁、莎士比亚、堂恩、波德莱尔和哈代以及他们的继承人,而后者是构成了一个特定时代的种族的良心。正是有赖于这少数人,过去最优秀的人类经验得以传承,最精致最飘忽易逝的传统得以保存下来,一个时代的更好的生活,也由此得到了组构的标准。这少数人故而是社会的中心所在。利维斯说,假如使用一个比喻,少数人的所为就像舍此精神的甄别无以为继的语言,他所说的“文化”,指的就是这样一种语言。 “大众文明”的忧虑 那么“大众文明”又是什么?据利维斯言,19世纪之前,至少是在17世纪和17世纪之前,英国有一种生机勃勃的共同文化。唯工业革命将一个完整的文化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少数人文化,一方面是大众文明。大众文明就是商业化的大众文化,它是低劣和庸俗的代名词:电影、广播、流行小说、流行出版物、广告等等,它们被缺欠教育的大众不假思索地大量消费。利维斯发现在大众文明的冲击之下,少数人文化面临的危机是前所未有的,少数人被拉下原来高高在上的统治地位。不仅如此,文化精英占据的中心,也被低劣趣味的虚假权威取而代之。“文明”和“文化”如是成为两个截然对立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