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结构方法与层次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楚廷(1937-),男,湖北天门人,湖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结构方法是考察教学的基本方法之一。这种方法不仅要求考察事物的要素,还需考察关联;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关联本身还可作为要素来考察。层次分析是结构方法的必要组成部分,有不同层次的要素,也有不同层次的关联。没有层次分析,结构方法便是不充分的。没有对教学要素及其关联的层次分析,对教学的认识也就会不充分,而且还会有碍问题的深入研究。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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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02)03-0011-06

      笔者曾指出,“《教育研究》倡导了一种良好的学风”,“它不时刊登一些观点彼此不同的文章,不时刊登‘正方’与‘反方’完全不同的论说,这种做法是学术繁荣绝对必需的,十分珍贵的”。[1]《教学要素层次论》[2](以下简称《层次论》)《教学系统要素与教学系统结构探析》[3](以下简称《探析》)也是《教育研究》近期内刊登的观点彼此不同的文章,毫无疑问,这对推动有关问题的深入讨论亦必是有益的。鉴于《探析》一文涉及到了教学论的某些基本问题而明显地存在一些不确切之处,有必要再作一番分析。

      一、几个基本概念

      系统科学所说的系统,包含三个基本点:一是它包含若干要素,单一的要素不构成系统;二是要素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彼此毫无关联的要素也不构成系统;三是这种关联还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关联的稳定性使系统具有确定性,关联在性质上的变化可使系统变成另一系统。

      显然,要素概念是更基本的概念,系统的概念是建立在要素概念基础上的。什么是要素?回答的方式可以有三种:一是给出定义;二是作出某种解释而并非以定义的形式出现;三是作为一个十分基本的概念而不再加以说明。《探析》一文误以为《层次论》是给要素加以界定,给了一个“失之简单”的界定,其实,问题并不在简单不简单。《探析》特别强调,“在我国绝大多数《教育学》和《教学论》教科书中,一般都没有对要素及教学系统要素作出界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于是《探析》对要素及教学系统要素都给出了定义,以弥补这一缺憾。这表明,《探析》认为,对每个概念都只能以给出定义这样一种方式来描述。这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最严密的科学也不可能没有仅予说明而不予定义的概念,而且这是严密逻辑的特征之一。

      既然《探析》一文给出了定义,那么,我们再看看这种定义本身。首先是它对要素给出了定义,要素“有两种涵义,即:一是构成事物本质的必要成分;二是决定事物成败的必要原因或条件”。这里,不是在说系统的要素,而是在说事物的要素。然而,系统与事物这是两个不同的用语,事物可有条件地视为系统,但事物不等同于系统,需要在不同场合慎用。此外,逻辑定义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在定义的陈述中,不能再出现未加定义或未予明确的词语,《探析》的上述界定出现了“事物成败”一词,那么,事物何为成又何为败?如果是指系统,系统又何为成亦何为败?对此如何明确?显然,《探析》是将某词典的两处解释拼凑在一块而形成了自己的“界定”,在方法上,这种拼凑是很危险的;在论证方式上,以词典为据而不是以其为鉴也是不妥的,词典的作者之本意就不在对每个词语给出定义,而我们还进而以其为据来再作定义,实在更为不当了。

      《探析》随后给出了教学系统要素的定义,“构成教学系统的必不可少的单元或部分”。这种定义与不少的定义有一个共同毛病,即,同义语反复或近义语反复,定义者似乎在告诉人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告诉。《探析》的这个定义在告诉人们,要素就是单元或部分,你只要知道了什么是单元、什么是部分,你就知道要素是什么了。这种定义的意义有多大,可想而知。更严重的是这一定义的逻辑缺陷,在这一定义中,系统是作为已知概念出现的,然而,系统概念是以要素概念为基础的,这种定义问题的严重性就在于,它把一个概念作为已知的,却反而利用这一概念而把另一个较之更为基本的概念作为未知概念加以定义。

      我们说一下结构概念。《探析》一文本身并未给结构再下什么定义,它只是运用另一作者的论述而将结构理解为“各组成要素在空间或时间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和顺序”。且不说这种叙述有什么毛病,至少,这不是对结构的惟一解释。

      自然科学领域里,广泛运用结构方法,数学结构(如代数结构、拓扑结构、序结构),物理结构(如分子结构、原子结构),化学结构(形成结构化学),生物结构(如蛋白质结构、核酸结构);在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管理学)乃至人文科学(如语言学、逻辑学)中也使用结构方法。由于这种方法、观念的普遍意义,于是哲学也予以关注,出现了结构主义,包括教育哲学中的结构主义。20世纪之初出现了一个数学哲学流派,即法国的布尔巴基结构主义流派;1968年,皮亚杰出版了一部专门著作,书名即《结构主义》,广泛叙述了各种结构形式并提出了结构主义的本质。结构并不单指关联。

      据笔者所知,对结构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指系统中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的方式;二是指系统的要素及其关联;三是指与“初始符号对应的,满足一定条件的对象的集合”。[4](P1654)第一种理解仅把结构理解为要素的关联,第二、三种理解都把要素本身也视为结构之中,在第二、三种理解下,结构与系统相近。《探析》仅作了一种(第一种)理解,因而当有不同的理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就认为是“把要素同结构相混淆”,并“导致人们(实则是《探析》本身)认识上的混乱”。

      布鲁纳是教育学领域结构原则、结构方法的创始人,他认为:“学科的基本结构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间的关系。”[5](P805)我们看到,布鲁纳这里对结构所作的是我们前述的第二种理解,即被《探析》认为是混淆了要素与结构的一种理解。这里所说的是一种具体的结构,即学科结构,此结构中的要素即为基本概念,另一方面,原理也被视为要素,此外结构还包括有概念、原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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