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办学的目的何在?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文鹏,男,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教育与经济

内容提要:

私立学校办学的目的在于营利。笔者认为,投资办学与捐资助学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投资办学是一种营利行为,而捐资助学则是一种受情感支配的行为;在公民投资办学追求经济效益与追求社会效益之间有其根本的一致性,但追求经济效益更内在。承认这一点,不仅能够维护国家的基本权益,而且更有利于私立学校的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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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8;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870(2002)03-0025-04

      “投资”就其本义而言,是指经济主体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在投入资金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获得的利润越多,则投资的效益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是一个谁也不会否认的事实。公民投资办实业是这样,那么公民投资办学的目的是什么呢,它还能像企业那样去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吗?我想,既然国家允许公民投资去办学,就应该承认其办学的目的在于营利,很难想象公民把大笔的资金拿出来办学不是为了营利,而是追求其它什么目的。

      公民投资办学的营利目的看起来是一个一目了然、十分简单的问题,但在实质上却非常复杂。因为它不像一般的投资办实业的营利那样具有显在性,投入一元钱就是为了收回一元二角钱,目的就在于追求这二角钱的利润。由于我国有着长期的重道轻商的传统,作为投资办学者本人也不愿意公开承认自己办学的目的在于营利。而实际上,私立学校要存在和发展下去非得营利不可。如果不追求营利,学校便很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因而私立学校也就办不下去。道理很简单,营利是私立学校赖于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为公民投资办学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说办就办起来了。作为教育投资者,要办学就得投入大量的资金修建校舍,购置设备,聘请教师,提供基本的办学条件,而要办好学就必须改善办学条件。假如投资者不把这笔钱用在办学上,而是存入银行,或购买股票,他同样可以获得利润。

      再说,公民把资金用来办学也是一种风险投资,即这种投资既可以营利,也有可能亏本。要办学,他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看是否有足够的生源,他还得花高薪聘请优秀教师,并对学校进行科学的管理,以便开源节流。学校办得好可以营利,如果在其中某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就有可能使学校办不下去,办学者就会出现亏本甚至破产的后果。这里有个风险利润问题,办学者承担的风险越大,所获得的利润应该越大,反之则越小。办学者只有能够获得正常的利润和风险利润,他才乐意把资金用在办学上,这是吸引公民投资办学的主要利润机制所在。

      应该看到,办学者所营之利并非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他必须拿出相当一部分用在事业上,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否则就会被其它的学校所挤垮,成为竞争的失败者,因为谁也不愿意交更多的学费到条件差的私立学校去上学。

      我们提出私立学校营利的目的,并不排斥人们把钱花在教育上捐资助学。这里有必要提请读者,注意区分“投资”和“捐资”两个概念的异同,切不可将二者混淆起来。我们说某人投资办学,那是说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营利,“投资”是一个经济范畴。而捐资则不同,捐资者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使自己在精神上、道德上或情感上得到充实或某种补偿,它属于伦理道德范畴。投资者的目的比较单一,就是为了营利,而捐资者的目的则多种多样。如海外华侨阔别故乡几十年,一旦回到故乡,看到家乡教育还比较落后,便慷慨解囊,捐资助学。有的捐资者与办学者有某种特殊的关系,或是办学者的亲友,或是学校的校友,他们捐资是为了资助办学者发展事业,或报答母校的培育之情。还有的捐资者是为了名誉,甚至只是受一种崇高的情感所趋使,自己富了不忘国家,从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资助教育。然而无论如何,捐资助学主要是受情感趋使所产生的行为。投资者把办学作为自己的事业,他要参与整个学校教育的管理过程之中,并在经济上自负盈亏;而捐资者的捐资则是一次或多次不规则的行为,对学校办好办坏不负经济责任。捐资者可以对其所捐助的资金附加某种条件,指定资金用途,或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资助那些天资优异而家庭处境不利的学生到私立学校就读;或修建校舍;或购置图书、仪器设备等。也有的捐资者不附加任何条件,任凭办学者安排。一旦资金到位,捐资者的行为即行终止。作为投资者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办学以维持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而不能把学校的命运完全寄托在捐资者的身上。否则,一旦捐资者的资金不能到位,私立学校便无法正常运行,当然这并不排斥私立学校积极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捐赠资金。国家在制定政策时,既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不管这种资金是捐给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在为国家做贡献,都应加以提倡和鼓励。同时更要鼓励公民投资办学,促使社会把更多的资金用到教育上来。

      通常人们虽然承认公民投资办学有营利的一面,但更强调办学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更强调教育的社会效益。由此提出公民投资办学的目的为社会服务是第一位的,而营利则是第二位的,办学者首先是为社会服务,其次才是为自己营利。这里人们对办学的目的作了位次上的划分,在笔者看来,每一位办学者从表面上看都会毫无例外地接受这种划分,因为没有一个人在其办学宗旨上公然宣称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明言以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民族素质,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可在实际上又如何呢?在这种社会效益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经济杠杆,办学者的内在动机依然要追求营利,谁又能说清楚哪一个目的是第一位,哪一个目的是第二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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