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课程运作顺利展开的核心要素,在课程运作各环节中应注意赋予教师合理的权利。 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从课程运作的角度来看,它是由课程决策、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环节有机构成的,而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权利就应该运作于这其中的每一环节。教师参与课程决策,可弥补政府官员和课程专家在决策中的不足,使教师能深刻理解和把握课程改革理念的精髓,并有效运用于课程实践;教师参与课程设计,成为课程设计的权利主体,是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教师参与课程实施,应在整个课程运作系统中去分析教师在课程实施中所拥有的真正权威;教师参与课程评价,成为课程评价的制定者,这是他们应有的权限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