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接受学生影响时的差别反应及主动调节

作 者:

作者简介:
霍力岩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博士 副教授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教师作为教学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学生影响的客体,不同教师在接受学生影响时会产生差别反应,同一教师在接受学生影响时也会因对象的不同、自身状态的不同和情境的不同而产生差别反应,而教师的这些差别反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教学过程的有效性。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充分认识自己的客体地位和在接受学生影响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并自觉地调控自己的教育行为。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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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02)05-0005-04

      一、教师接受学生影响时的差别反应

      仅从一般意义上研究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是接受学生影响的客体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应该研究的是教师作为接受学生影响的客体,在接受学生影响时可能出现的差别反应。由于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互为主客体,教师也是深受学生影响的客体,那么,如同学生在被“教”的时候表现出主观的能动性一样,教师在接受来自学生的影响时也表现出主观的能动性,他们会因个人的观念、个性、态度、经验等对来自学生的影响产生不同的情绪情感反应、语言反应和行为反应。教师的这些差别反应会在有意无意间影响教学过程及其有效性。

      (一)教师接受到的学生影响

      图1是一个简单的矩形,矩形内域代表某教师接受到的来自某学生的全部影响,即某教师感受到的某学生的全部行为。也就是说,某学生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全部反应包括情绪情感反应、语言反应和行为反应等,都包括在了这个矩形里面。我们假定这个矩形是一扇窗户,某教师通过它而且只能通过它看到某学生的全部行为。我们把教师通过图1的矩形窗户看到的学生行为以是否影响教师进行和继续进行教学活动为分界限分为上下两部分。上方代表不影响教师进行和继续进行教学活动的学生行为,我们称之为“教师能够接受的学生行为”;下方代表影响教师进行和继续进行教学活动的学生行为,我们称之为“教师不能接受的学生行为”。我们假定“教师能够接受的学生行为”和“教师不能接受的学生行为”各占一半,所以我们把矩形窗户上下两个部分的分界限定在矩形的中间,如图2所示。

      

      (二)不同类型教师的差别反应

      在看待学生行为时我们有两种不同类型的教师,他们对学生相同的行为经常会有着不同的反应。第一种类型的教师往往持一种平等、亲和的态度,尊重学生作为与自己一样的人的尊严和权力,不强迫学生接受他们对是非的看法,不轻易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是非判断。这类教师在处理与学生的人际关系时较为宽容、较具弹性,能够比较多地从积极的方面看待学生的行为,能够包容学生无碍大局的一些“小毛病和小问题”等。在学生看来,这种类型的教师平易近人、胸襟宽广,同这样的教师相处有安全感,心情轻松愉快。在这种类型教师的心目中,他们“能够接受的学生行为”要多于“不能接受的学生行为”,他们看待学生行为时的“窗户”如图3所示。

      第二种类型的教师往往喜欢使用“较高的标准”对学生“严格要求”,有着强烈的“是非感”和“权威感”,难以容忍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不同声音”,甚至学生不同往常的、哪怕是一点儿“越轨”的行为。这类教师在处理与学生人际关系时比较生硬、“不近人情”,往往较多从消极方面看待学生行为,不仅不能包容学生无碍大局的一些“小毛病和小问题”,而且常常会抓住学生的一些枝节问题不放,甚至大做文章,以此表明自己明确的“是非感”,并希望籍此在学生中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在学生看来,这种类型的教师过于威严、偏执顽固,与这样的教师相处总是会有失败感,心情郁闷、压抑,他们看待学生行为时的“窗户”如图4所示。

      

      应该说,第一种类型的教师在接受学生影响时,以和学生平等的身份出现,以一种平等加民主的方式对来自学生的行为进行反应,这种对学生行为的反应方式有助于学生轻松愉快地、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对促进教学过程的有效化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而第二种类型的教师在接受学生反应时,以高出学生一等的偏于“专制”的权威人物的身份出现,从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所有学生的角度对来自学生的行为进行反应,这种对学生行为的反应方式使得学生难以轻松愉快地、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有碍于促进教学过程的有效化。也许这种教师抱有“严师出高徒”的心理,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管教那些似乎永远也管不完的所谓“调皮捣蛋”的孩子,但实际的情况往往是这种教师对学生行为进行的否定性评价或指出学生缺点的不恰当的批评性方式不仅不能促进反而会抑制、阻碍学生的转变:一部分学生对这种教师敬而远之、少惹为妙;另一部分学生则不服权威,故意重复令教师头痛的行为或挑起新的令教师头痛的行为,以期激起教师的强烈反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类型的教师往往是自己在无意中干扰了教学过程,从而减少了“教”与“学”的时间并弱化了“教”与“学”的效果,甚至使教学过程产生消极后果。

      (三)同一个教师的差别反应

      在分析了看待学生行为时有两种不同类型教师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分析,即便是同一位教师,也可能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自身状态的不同和情境的不同,在看待学生行为甚至同一学生的同样行为时产生差别反应。只有教师认识到了自己可能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自身状态的不同和情景的不同,在看待学生行为甚至同一学生的同样行为时会有差别反应,他们才能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对学生行为的反应并进而有效地调节自己的教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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