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主体性与主体性教育

作 者:
黄济 

作者简介:
黄济(1921-),男,山东即墨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北京 100000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主体性是人的本质,更是现代人的基本特征。培养跨世纪的人才,提高人的素质,关键在于加强主体性教育。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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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02)01-0007-05

      弘扬人的主体性,提高人的主体意识和主体活动能力,已成为一个时代的课题。主体性是人的本质,更是现代人的基本特征。要培养跨世纪的人才,提高人的素质,关键在于加强主体性教育。

      什么是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包含人自身特点的发扬和人与客观世界关系的正确处理等问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征、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P96)因而人的主体性应是人的“类特性”,其基本特点就是人的自由与自觉的活动。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都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2](P243)这里所说的作为社会的人的特性,就在于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是对马克思所说人的“类特性”的进一步具体化。

      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辩证地论述了人与环境和教育的关系,指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环境正是由人类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P17)马克思的这段话,对于我们理解人的主体性、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教育在弘扬人的主体性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都有全面的指导意义。

      人既是自然的人,更为重要的又是社会的人,人通过实践来认识世界,反过来又能动地改造世界,并在认识与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改造自己,推动个人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因而作为具有主体性的人类,就是在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世界的关系、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与自身的关系中,发挥着自觉能动作用,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前进。为了证明人的主体性的基础,有必要从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两个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来作些说明。

      一、人的自然本质与主体性的关系

      人首先是作为自然实体而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2](P24)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其他动物(即使最高级的动物如猿类)不同的自然本质,人有发达的大脑和高级的感官,还有善于使用和创造工具的双手等,这些都为人的发展提供了自然基础。

      人的大脑由一百亿个神经元素构成,而且能进行极为复杂的排列组合,这就形成了人的各种认识能力,如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等。人有各种感官,可以接受外界的各种刺激和信息,如人有不同于动物的耳朵,所以人就具有对音乐美的感受能力。人有不同于动物的四肢,人能站起来走路,扩大了人的视野;人的双手能使用和制造工具,进行劳动,还能绘出最美的图画和弹奏出最动听的歌曲,而且能够进行最为精密的科学实验操作等等。总之,人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

      儿童在发展过程中,有最优的发展期,在教育中要很好地加以利用,以促进儿童快速地发展。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某种感官有了缺陷,还可以由其他感官来加以补偿。这些已为心理学的研究和无数的事例所证实,不再赘述。

      上述的一切,都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最佳的前提条件,在弘扬人的主体性的过程中,不仅要注意依靠这些前提条件,而且还要注意更好地加以利用,以发挥出最佳的效应。

      以上所说的有关人的自然实体的种种表现,多属教育学和心理学所说的遗传素质在认知方面的内容,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已有比较丰富的科研成果,而且大多数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对人格形成的自然条件的研究,则所涉及的还很少。在人格的形成方面,是否也有某些自然条件可以利用?即所谓“社会性遗传”,目前它已成为大家所关注的一个问题。

      在人的个性形成中,气质类型对于人的个性的影响,从希腊希波克拉底将人分为四种气质类型之后,一直为后代心理学家所沿用。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说,从兴奋和抑制的强度、平衡性和灵活性的不同结合,将人划分为四种典型的神经类型,与四种气质类型相对应,给了气质类型以更为科学的说明。

      除此之外,在人的长期社会实践过程中,是否形成了人的合群性、仁爱性、爱美性等等,即孟子所谓说的仁、义之端,以及今天大家所提出的爱美是人的天性等主张。西方学者有人提出人有合群、仁爱、贪婪、好斗等天性,其中好的方面是否可以用人类长期形成的“社会性遗传”来说明,其中坏的方面是否也可以用兽性的残存来说明呢?都值得我们去做科学实验和理论探讨。在研究人的自然实体与弘扬人的主体性的关系时,可否把上面所说的“社会性遗传”也包括在研究的范围之内呢?这是一个值得研讨的问题。但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属于伦理、道德范畴内的个性品质,主要还是在后天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因为伦理道德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善恶的标准是有历史性和阶级性的,不能仅从人的自然属性去找根据,也不能由此去找弘扬主体性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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