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的比较与借鉴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祖超(1957-),男,湖北松滋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邮编 430079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世界各国都在不断探索教育经费筹措方法,以解决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拓宽政府财政拨款主渠道、通过税收为教育筹资、收取学费、增加学校服务收入、扩大教育捐赠、发行教育彩票等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筹措教育经费最主要且最有效的方法,我国应该借鉴这些方法,进一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的多种渠道和途径,使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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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33X(2002)03-0018-05

      办教育需要大量经费,无论穷国还是富国,无论过去还是将来,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会感到经费短缺,因此,教育经费的筹措便成了一个永恒的共性的话题。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教育发展速度却大不相同。许多教育发展较快的国家,在教育经费筹措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和长期实践,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有不少值得借鉴。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待教人口众多,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财力有限,教育要加快发展,经费十分困难。我们应该学习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为进一步开辟我国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寻求更多更有效的办法。

      一、拓宽政府财政拨款这一主渠道,加大预算内教育拨款力度

      纵观世界各国,无一不是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来解决教育所需的经费。就拨款的绝对数来说,穷国与富国、小国与大国等之间差距很大,但就拨款额所占GDP的比例(见表1)、占政府总开支的比例来说,还是有一个不相上下的比例(当然发达国家要高些)[1],它应该是有一个底线的,这也是保证一国教育巨额开支之必须,否则,教育就难以为继,若这一主渠道不确保,总想通过其他渠道来弥补甚至替代这一主渠道,那就会出现教育经费危机。

      表1 部分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

      

      资料来源:1991年《世界教育发展报告》、2000年《World education report》及1996年、1998年《教育参考资料》。

      在各国的教育经费来源构成中,各级政府拨款都占相当比例。如1995-1996年美国占69%(其中联邦政府8.5%,州政府35.6%,地方政府25.1%),即使是十分注重用私费来发展教育的韩国政府拨款也占55.6%(1994年),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北欧的高福利国家等更是主要由政府拨付教育经费,不仅基础教育是政府承担经费,甚至高等教育经费也主要由政府负责。如美国公立高校的经费来源一直都有一半以上是依赖于政府的拨款(见表2),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高校的拨款甚至超过公立高校。1996年我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总收入的比例为53.7%,低于同期美国、韩国等国的水平。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在世界上几乎是最低的(世界平均约5%),而我国仅2.5%左右,我国政府承诺的要达到4%的目标,不仅没能实现,反而越差越远。这应该引起我国的高度重视,要切实地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关键是要落实在经费投入上,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一定要落实在行动上。

      表2 1980年-1995年美国公立高校经费来源结构(%)

      经费来源类型 1980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总计

         100

      100

       100

      

       100

      1.学费    12.9  14.5    

      16.1  

       18.8

      2.联邦政府

       

      12.8  10.5

      10.3  

       11.1

      3.州政府

      45.6  45.0

       40.3  35.8

      4.地方政府

       

      3.8

      3.6

       3.7

      

       4.1

      5.私人提供奖学金

      2.5 

        3.2

       3.8

      

       4.1

      6.捐赠收入

       

      0.5

      0.6

       0.5

      

       0.6

      7.销售与服务收入

      19.6  20.0   22.7   

      22.2

      8.其他来源

       

      2.4 

      2.6 2.6

      

       3.3

      资料来源: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美国教育统计摘要》1993.3。

      政府拨款主要是靠中央、省、市和县四级政府(乡级政府看来无力承担)。根据不同的教育层次,各级政府有不同的责任,高等教育主要靠中央和省二级,地市级负责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主要应由县级负责,省及中央也要补一部分,中等教育各级都要负担一部分,实行分级办学分级负担的原则,尤其要加强中央和省二级在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要适当减少对高教的投入,确保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二、从税收中划出一部分作为教育经费,这是最稳定的来源

      从世界范围来看,教育经费主要靠政府拨款,而不少国家政府拨款又主要靠税收。[2]这是因为,凡公共事业的经费应由政府财政负责,政府财政又主要来自税收。义务教育的产品性质为纯公共产品,非义务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因此,教育经费应该主要依赖于税收。[3]美国、日本、韩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都不同程度地通过税收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韩国1980年12月1日国会通过《教育税法》采取多种形式向纳税者按不同比例加税。法国要求各企业交纳“成人职业培训税”和“学徒税”。英国也从地方税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教育,并对设立教育基金的企业实行优惠税收政策,仅征收15%的投资收入附加税,而通常则需交纳40%的所得税。日本也实施地方交付税制度。美国是通过税收来解决教育经费的典范。据美国统计资料,1994-1995年度,在美国公立中小学的经费来源中,财产税占65.6%,其他税费占18.2%。[4]美国联邦政府的教育经费来源于税收的有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保险税两项。美国州政府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州征收的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彩票收入等。绝大部分州、地方政府所承担的教育经费基本上都来源于地方财产税。1995年,州政府税收收入的1/3来自总销售税(约占30%左右)和个人所得税(约占30%左右)两项,还有公司所得税(约占10%左右)和牌照税(约占16%)。在美国,各州的税收收入构成差异颇大,而确定哪些税收用于教育,各州做法不一。如90年代初,指定某一项税收用于教育的至少有28个州,指定总销售税用于教育的有7个州,指定解雇税用于教育的有7个州,指定烟草税用于教育的有7个州。密执安州1990年州政府拨款的中小学的经费来源为:各种税收收入占87%,非税收收入占13%。[5]此外,有的国家还通过免税或部分免税等方式来变相资助教育,如学校基本建设、校办企业、校办医院及有关经营给予部分减免税收的办法来增加学校收入或减少学校开支,这实际上也是变相增加了教育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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