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对督导法(CS)与集体研究法(AR)是西方国家尤其是澳大利亚评估教学和改革教学的有效方法。单对督导法就是指一位教师与其高度信赖但又十分挑剔的朋友合作,教师讲课,朋友作为督导者在课堂上密切观察教师的教学活动,对于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内容等给予反馈。单对督导法包括课前讨论、课堂观察、课后分析、反馈讨论会四个部分。集体研究法是一种集体自我反省的研究。即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包括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一起参加教学评论活动。他们观察教学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试图改革教学方式。整个过程包括计划、教学和观察、思考等部分。这两种方法与我国学校教研活动中的公开课具有明显区别。前者是自愿的、纯研究性的,后者是强制的、教学研究性的。这两种方法对我国师范院校的教师培养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