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创新教育”

——兼与阎立钦同志商榷

作 者:

作者简介:
应畏之 浙江宁波市教委教研室(宁波 315000)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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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创新教育”一词十分时髦和流行。那么“创新教育”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呢?为此,笔者请教了几位曾参与“创新教育百例、百忌”的编写者,他们的回答“说不清楚”,不过其中有一位倒是劝我读一读阎立钦同志写的那篇题为《培养创新能力,推进素质教育》(以下简称《培》文),说是那里有对“创新教育”最权威的解释。细细品味后,产生了几点不同看法,借贵刊一角提出自己的意见,与阎立钦同志商榷。

      一、《培》文所陈述的“创新教育”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培》文说:“我们这里所说的创新教育,是指在基础教育阶段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趋向的教育实践。”从这一意义上看,所谓“创新教育”是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贯穿于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的教育实践活动。因此,我们也可把“创新教育”理解成已经被实践证明的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功教育”、“愉快教育”相类似的教育实践。但是,在仔细阅读《培》文后,发现所述的“教育实践”,是指“通过对传统教育的扬弃,探索和构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与模式,并使之逐渐丰富和完善”的教育实验。这只不过是教育的一项创新与改革。阎立钦同志在这种“探索和构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和模式”的时候,强调了“它应以发掘人的创新技能、弘扬人的主体精神、促进人的个性和谐发展为宗旨”,但并没有让人闻到教育新理论的气息,也未见有独到新模式的影子,倒让人觉得他所提出的“创新教育”,只是一种教育创新设想。众所周知,“创新教育”与 “教育创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培》文的同一段文字里,对“创新教育”的描述,让人产生两种不同的理解,这恐怕是认识上的模糊所至。

      《培》文明确指出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可非议。但是令人费解的是既然把创新教育归到素质教育之中,为什么文中又多次强调“创新”为教育核心目标呢?广大教育工作者通过多年的教育实践,已逐步认识到实施素质教育要把握“一个核心,两个重点”,即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笔者不敢说《培》文强调的创新为教育核心目标与素质教育相悖,但至少敢说《培》文的“教育核心目标”的说法不够妥当,会让人对素质教育产生认识上的模糊。笔者曾经想过,如果“创新”是教育核心目标,那么德育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便不是教育核心目标。按照《培》文中所界定,创新教育是属于基础教育范畴,那又何以理解“德育教育”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不是中小学教育的核心目标。

      二、所谓“创新教育”会对推进素质教育产生负面影响

      笔者不敢断言阎立钦是最早提出“创新教育”一说,但《培》文或许可以说是关于“创新教育”有权威性的解释和宣传。《培》文发表于1999年4月,仅隔一年,《创新教育百例、创新教育百忌》出版。该书一出版便得到阎立钦同志的高度评价。他在该书重印之际,写了“创新教育的实践与探索”一文,作为该书的又一篇序言。该书的编者确实花了很大工夫,内容丰富而生动,所举的正反实例,均有借鉴价值。但笔者以为,该书名去掉“创新”,同样是一本很有价值的书。冠之以“创新”,委实是穿靴戴帽有点“作秀”之嫌。“集子”中《潘天寿的“无赖字”和“烂污画”》一文,讲的是发生在1910年,画家潘天寿孩提时候的事。潘天寿念小学时,写字作画很不规矩,被许多人视为“无赖字”和“烂污画”,而国文兼书画教师的王先生却是独具慧眼,反觉得很有创意,鼓励道:“你的字画好新奇,假以时日,真的会有出息。”由此激发了潘天寿学习书画的热情。看来,这位王先生慧眼识人不简单,他的一番话对潘天寿一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这能算是创新教育吗?如果说它是“创新教育”,那么这发生于上一世纪初的事,能算是“新”吗?翻了整个“集子”可以悟出这样一个规律,凡是教育取得一些成功经验的,都可以算作是“创新教育”,教育上失败的,则成为“百忌”。笔者还在最近参加的几次教育科研评奖活动中了解到,不少教师乃至学校领导,把一般的教学实验都贴上了“创新教育”的标签,似乎不这样便不是教育教学研究。这样的“创新教育”不仅是对教育教学科研的误导,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基础教育基础的削弱。

      基础教育应当在“夯实”两字上下功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仅要数量,要提高普及率,更要注重合格率,要保证基础教育的质量。这是关系到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大事。其中,在基础教育阶段,如何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我们决不能把素质教育的核心丢在一边。然而有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却调集第一线的教学骨干力量,去编写涵盖中小学各学科的“创新教育丛书”,把它作为一项重大工程去抓,据说还要召开高规格的“创新教育”研讨会。笔者担心,这可能是劳命伤财之举,只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

      三、倡导“研究性学习”更适合基础教育实际

      近年来,上海市不少中学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并在教学实际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了有推广价值的经验。这里所说的“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特征是:学习方式是在老师指导下,学习主动探究(包括主动搜集材料、实地考察调查,通过分析判断推理);学习内容是从自然、社会和生话中,选择符合学生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的相应专题。显然,它与其它课程有很大区别。诚然,研究性学习课程还处在“开发阶段”,在知识系统性、专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课程的评价等方面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但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学实践已经证明,它是让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活动,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研究性学习是一项十分具体、可接受、可操作的实实在在的教学活动,它对中小学生,尤其是中学生是非常适合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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