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华夏诗报》1993年6~7期上刊登的《诗评家的邪路》(作者“南乡子”)后,感到有些话要说,特对文中提出的某些问题作答如下: 一是陈绍伟先生是否“有‘大批判’情结”问题,诗歌界自有公论。据说在《华夏诗报》今年春天牵头发起的国际华文诗人惠州诗会期间,就有与会部分著名诗人指陈先生为“棍子”。关于这一点,陈先生本人比我更清楚,用不着我“造谣诽谤”。他写的重头文章《重评北岛》,以人废诗,严重混淆了政治与艺术的界限。北岛诚然不是什么“民族英雄”,他出走后的言行本人也毫不赞同。但前期北岛与后期北岛毕竟有一定区别,不应借批北岛为名将“朦胧诗”一棍子打死。陈文的效果,正起到了向明先生在《不朦胧,也朦胧》一文中说的把朦胧诗“批判成为中国现实主义诗歌传统的一股逆流”的作用(《华夏诗报》转载此文时,此句只剩下含糊其词的“被批判为有负面意义”。编者自然可以删改别人的文章,但既标明是“转载”,删改时却不作任何说明,这不是老实的态度——尤其是删改境外诗人的文章)。对陈先生这篇文章,大陆诗坛当时就有不同意见,认为他批北岛时,连北岛写于“文革”时的反“四人帮”的诗也给予无情挞伐,这未免“太离谱了”。 二是“南乡子”是否是“陈绍伟”化名问题。陈绍伟先生在今年6月7日给我的信中说:“把《华夏诗报》的‘南乡子’栽到弟头上,是道听途说了。”其实,我在西南师大新诗研究所主办的《中外诗歌交流与研究》1992年第2期上著文时,还不敢完全肯定,只是说“或许是‘陈绍伟’的化名?”现读了“邪路”一文后,更证明了我这一猜测的正确。请看“南乡子”先生的自白:“我们当中的诗友确实写了不少批评大陆《诗歌报》前几年搞的所谓‘中国现代诗群体大展’及所谓‘后新诗潮’之类的诗作评论。”查近几年出的《华夏诗报》,陈绍伟先生在该报总第12期(1986年)上写过一篇批评“大展”的文章:《眼花缭乱之后的沉思》,后来又在《作品》1987年4月号写了《诗人的迷途与诗的迷失——再评〈中国诗坛1986年现代诗群体大展〉》,还在《羊城晚报》上写过批评谢冕及“后新诗潮”的文章。现在不去评论这些文章的是是非非,只是想证明:“南乡子”说的“我们”的确包含原为《华夏诗报》副总编、现荣升为总编之一的陈绍伟先生在内。既然“南乡子”有陈先生的份,现在又由“南乡子”出面声明“南乡子”与陈绍伟先生等同便是“张冠李戴”,这岂不是有点滑稽?!陈绍伟先生左手编发批判大陆“台港热”和《台港朦胧诗赏析》的文章,右手又在撰写专著《台港爱情诗赏析》参与“台港热”,这岂不是把马列主义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三是“南乡子”出面声明陈绍伟先生“没有参与”批评余光中先生一事,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陈绍伟先生在《华夏诗报》是分管理论版的,那么多批判或批评余光中的文章难道没经过他的手编发?编发难道不是一种“参与”?“连一个字也没有写”,的确陈先生没用本名写过批余文章(这是掌握舆论工具的人方便之处),但我在1991年7月14日晚6时30分到他家时,谈及他不久前编发的头版消息:余光中这尊精神“偶像”“轰然自行崩塌”(《华夏诗报》1991年5月25日出版)欠妥,因台湾出版的《这样的诗人余光中》(大汉出版社1977年初版),是台湾某一派对另一派的攻讦,把20多年前的文章当作头版新闻用套红大字标题发表,且是“自行崩塌”,不是“耸人听闻”又是什么?余光中先生是位爱国主义诗人,有他《当我死时》等诗为证。他的文学创作成就两岸读者有目共睹,他的某些诗作和某些评论,也有局限性,对此完全可以批评乃至批判,但总不能不顾时间地点乱批一气,向读者报告余光中先生已“轰然自行崩塌”(请注意“自行”二字)这样近乎“造谣”的完全不确凿的消息。我记得当时陈绍伟先生就承认此条消息编发得不妥——不过,当时未曾录音,在场者只有我们两人。他现在也许会说我在“造谣诽谤”,但他编发的这条消息(或许是他亲自动手写的??)白纸黑字俱在,有报为证。在大陆编发这样的台湾诗讯,编者是不是考虑到有利于两岸文学交流,有利于两岸诗人、诗评家、诗编辑家的团结?讲团结当然不能一团和气,但《这样的诗人余光中》的观点是有极大争议的。在台湾,对余光中先生的评价已形成了势不两立的两大派乃至三派、四派,难道也要把隔岸的战火引进到大陆燃烧不成?如果余光中先生这尊“偶像”真的像《华夏诗报》说的“自行崩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前不久怎么还会邀请他到北京访问讲学?他真的“自行崩塌”,《华夏诗报》又何必花这么多的篇幅去批判他的对戴望舒等人的评价文章?他的作品在两岸怎么又还会有这样多广大的读者群?! 四是我从未写过《台湾朦胧诗赏析》,只写过《台港朦胧诗赏析》这本小册子。《华夏诗报》在今年第2期转载向明先生的文章时,连大标题都把我的书名弄错,这次又多处把我书名弄错,这真够“离谱”。对照“南乡子”先生的大文,精心校对、精心修改,甚至印成报纸时还留有修改后“开天窗”的痕迹,可拙作转载时,从头错到尾(从开头“一直有增无减”错为“真有增无减”始,结尾“季刊”错成“委刊”止),由此也可以看出陈先生编此版时的所谓“严肃”态度。不过,这是技术(?)问题,下面再说说“甚至要查封、禁止拙著发行”一事。这“甚至”一词应如何理解,作为总编的陈先生当具有起码的语文常识,它不等于已经实行,我的另一“版本”已说明“幸好邓小平先生南巡讲话及时发表了……”,此事才未发生,陈先生应是读过此文的。另外,我说的不是一本书,他未调查另一本书的出版遭遇,陈先生的“查证”工作显然粗心了。所谓“史实”不符,是他自己没读懂拙文的原意,调查工作又这样贪图方便,舍远求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