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首先意味着直面你所不赞同的事物,比如我对俗世中的某些现象并不赞同,如年轻人结婚动辄要花几万元的巨款,家居装修照五星级宾馆甚至歌厅舞榭模样“画葫芦”,许多年轻人只迷恋摇滚乐而不能欣赏古典交响乐,高级购物场所布置得全盘西化,等等,我都首先取直面的态势,我往往并不拒绝出席年轻人的超豪华婚礼,也可以在应邀前往的在我看来装修品味奢而欠雅的家居中同主人言谈极欢,我偶尔也进一下迪斯科舞厅,了解一下那些“摇滚青年”的亢奋状态,并且有时也去那些布置得尽量与纽约、巴黎无异的购物中心,一方面意识到跨国资本的威力,一面也心平气和地观览商品。 我直面俗世,这并不意味着我要将自己彻底世俗化。但我愿以宽容的心态对待大多数世俗中的我不尽赞同或简直不赞同的事物。我以为宽容的进一步表现便是将自己不赞同与不允许这两种态度区分开来。不赞同并且简直不能允许,这就成了拒绝宽容了。每一个人的宽容都有限度,这很自然。另外有一个社会的宽容度。社会的宽容度集中体现于法律和法规所未限定的存在空间。另外也体现了超法律的某种群体谅解之中。但个人的宽容度,可以超越社会的约律与俗成,他可以更宽,也可以更严,如果严到“凡我不赞成的都必须清除扫荡取缔禁绝”的地步,那他当然也就毫地宽容可言了;这样的人,对主张宽容的人,以及种种宽容指向,当然也不宽容,并且往往先于他所不宽容的事物,来取缔荡灭宽容者和宽容说。 我是主张宽容的。但我也有不能宽容的时候。当我说“我不赞同,但我觉得这事物至少是可以暂时存在”时,体现出了我的宽容。当我说“我觉得不应该允许这种事物存在”时,我便是在表明我在什么事情上关闭了宽容之门。 我的宽容当然不等于我的赞同、欣赏乃至于自我取向。比如我说巴尔扎克一度是为稿费(版税)而赶写他的大作(这在他的传记中多有记载),并且他写作的政治立场是反动的(这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我自己要那么看重稿费或决意政治上反动,更不意味着我主张作家们都去以此为榜样。再比如我宽容张爱玲在上海“孤岛”时期不是积极投入抗日斗争写反映抗日题材的小说,而且欣赏她那《金锁记》那样的作品,都只说明我和大多数论家一样,对作家的存在状况和创作方法,取允许多元的评论定位。也就是说,把作家只当作作家,评价时主要看他在文学上的造诣和贡献。作家当然应当尽可能成为一个崇高的人,尽量具有伟大的人格,但如果实在做不到,只要他不是一个坏人,或坏到底的人,而能写出具有相当文学性的作品,也就是作家,比如周作人。我这样说当然不是主张作家们都去学周作人的堕落为汉奸,而是主张对他作盖棺论定时持宽容之心。要求作家一律参与时代的政治、社会活动,不断就重大问题发表高见,甚至去占据中心位置,成为大圣大贤,教主教宗,乃至走向广场,角逐政坛,或一定要他清贫潦倒,退出社会,去埋头结撰巨著,死后方可显名,我觉得都是一些极端的看法。 我对散文、随笔的看法,也是反对极端,而取宽容的态度,对于报纸上的专栏文章写些凡人小事乃至于饮茶喝粥、花猫小狗,以及只不过讲点“人与人之间应当理解”这类的“简单道理”,我是觉得不必反对,更不能禁绝的,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我主张散文、随笔就得这么写,我只是觉得散文随笔不必都那么微言大意,或者都需与余秋雨模式划一。我已年过半百,耳闻过“胡风事件”,目睹过“反右斗争”,经历过“文革”的全程,我体会到至今所初步形成的文学多元格局的来之不易,以及作家特别是新一代作家存在方式与创作取向自主择抉的可贵一面,所以我特别主张对作家、作品和文学观点的尽可能宽容,只要作家的创作活动是在法律和法规的范围之内,你可以不赞同,甚至厌恶,却一定不要轻言“不允许存在”,更不能动辄“严厉批判,无情打击”。我忽然想到了邵荃麟,这位文艺理论家于六十年代提出了写“中间人物”的主张,结果被劈头盖脸地狠批一通,说他反对写英雄人物,其实你查一下他的全部言论,他何常反对过写英雄?他只不过是想在写英雄人物为主的“一统”意见中,补充进一点建议罢了,结果“文革”中这竟成了定为死罪的重要一款,惨死狱中。对于导致“文革”的那种“越来越极端”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我还想多说几句,比如散文、随笔的命运,先是像周瘦鹃那种写花花草草的文章被废除了,然后轮到丰子恺,你写闲情雅致嘛,当然扫荡!那么,杨朔那种讴歌时代、抒写革命情怀的散文行不行呢?“文革”大风暴一起,不光他的文章不行了,他人也“反动”了,结果他只好自杀,这种要求无比革命和极端崇高的连续清除的运作,最后是干脆取缔了散文、随笔这些个文学门类,并取缔了甚至是赵树理这样的作家的生存观。这类因不宽容而产生的悲剧,难道我们还能令其发生吗? 在目前的商品经济大潮中,确有种种令人忧虑乃至愤慨的消极、腐败、丑恶的现象出现,一些论者期望作家们承担起匡世相正人心的职责,这种期望无疑是有道理的,也有不算少的作家,在这方面作出着自己的努力。我自己写《风过耳》《四牌楼》这样的长篇小说,也算是在边缘地带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呼唤正义、正直与正气,但我还是认为不能也不必要求所有的作家都来写政治性、社会性那么强,或理想主义高扬的作品。我对某些论家把他们对所期望的作品久等不至,或恨其稀少,便容不得王朔的“缺乏理想”,也看不惯苏童等的“缺乏现实热情”,并不容若干女作家的“私人化倾向”,又兼及对以上作家、作品表示了在某些方面有某种程度欣赏的人,表现出一种毫不宽容的粗暴批评,我是很不理解,也很不赞同的。但我现在能大略意会到,他们或许只不过是代表个人,或民间的一小群,在这样一个思潮激荡的多元文化格局中,扮演激进的“新理想主义”角色罢了,他们现在并不能真地对所不宽容者加以清除,因此,我也对他们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