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所适从了,有些极具创作个性的作家放弃自己的艺术追求,盲目地依附到一些先验的旗号下从事写作,有些评论家在评论文艺作品的时候标准是多元的,没有是非和价值高下的判断。一些文艺批评对此已丧失批判力量,既没有追求真理的热情,也不追求自身的完善,而是恪守“存在就是合理的”黑格尔教条,为“存在”进行补遗拾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蜕化决非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不过为其诞生提供了温床和催化剂。回顾当代文论,尤其是新时期文艺理论的发展,不难发现文艺理论建设误区的存在。正是这些误区制约和妨碍了当代文艺理论的健康发展。 一、理论是研究客观对象的指南,而不是剪裁各种客观事实的现存的公式。有些文艺理论工作者不是对客观对象进行深入而细致的研究,而是从西方借来各种理论乱套、乱贴标签。严重脱离实际,对于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乱下判断,乱定是非。有的文艺理论工作者比较公正地批判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一般来说,也是站得住脚的。但是,由于不是从历史事实出发,往往为所批判的对象所局限。也就是说,他们所批判的对象成了他们建构其理论的出发点和前提。例如,我们为了论证英雄人物的性格是复杂的多样的多重的,就追求潜蕴在英雄人物公开的显耀勋业后面的秘密动机,如虚荣心、权力欲、贪婪和情欲等,极力渲染这些东西,认为这样一来,我们所把握的英雄人物就愈深刻,愈真实,否则,就不像一个英雄人物。因此,这种以批判的对象为出发点和前提的理论怎么可能从根本上跳出批判的对象限定的框子呢? 二、在思维方式上不是辩证的,而是形而上学的,这就是用“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代替“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而不是用唯物辩证法代替它。有些学者将辩证法和“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混同,认为辩证法就是“亦此亦彼”的。这在逻辑上表现为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对立起来,甚至排斥形式逻辑。恩格斯说:“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互相过渡。辩证法“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不是绝对地排斥“非此即彼”,只是反对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因此,这种“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只讲矛盾的双方共存和互补,否认矛盾的双方相互过渡和转化;看到了事物互相间的联系,忘了它们的相对静止;它只见森林,不见树木,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不但要从“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中挣脱出来,也要摆脱“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的束缚,真正坚持唯物辩证法。 三、文艺理论建设必须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和创造。但是,有的学者在引证前人的理论观点时,不是准确地理解前人的思想观点,而是“我注六经,六经注我”地移用前人的学说来兜售私货。这既可能是一知半解,也可能是穿凿附会。例如,关于“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与否的争论。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这里有双重的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这段话中的前两句,有“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和“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两种提法。有的认为,这两句话表明,是恩格斯自己认为“恶”和“贪欲和权势欲”是“历史发展的杠杆”或“动力”,有的则说,这段话明明写着“在黑格尔那里”,因此只能解释为是恩格斯对黑格尔的伦理思想的概括性转述,而决非恩格斯本人的论点。其实,无论是黑格尔,还是恩格斯,都认为“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本身。他们都认为历史人物的表面动机和真实动机决不是历史事变的最终原因,认为这些动机后面还有应当加以探究的别的动力,即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他们的区别在于,黑格尔不在历史本身中寻找这种动力,反而从外面,从哲学的意识形态把这种动力输入历史;恩格斯则在历史本身中寻找这种动力。这种对前人思想的曲解,不但无助于理论的深化,反而使之浅薄化、使争论复杂化。譬如,黑格尔说:“偶然的事物系指这一事物能存在或不能存在,能这样存在或能那样存在,并指这一事物存在或不存在,这样存在或那样存在,均不取决于自己,而以他物为根据。”有的学者在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把或者的“或”曲解为“和”。略通形式逻辑的人都知道,前者是二肢相容选言判断,后者是直言性质判断;前者有三种值,不能同假可以同真,可以一真一假,可以一假一真。后者只有一种值,即同真,显然,由这种曲解后的理论为基础所提出来的学说就不能不是片面的了。 四、自相矛盾。有的人观察问题敏锐,从某一方面来看,不能不令人拍案叫奇,甚至叹为观止。但是从他的整个思想脉络来看,往往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例如,有的人力主文艺要多元化,不能批判和干涉别人的创作自由和自由选择,但是他又认为,1995年即他开始创作以前的文学不怎么样,远远不如他开始创作以后的文学。既然认为价值选择有高下之分,那么,你提倡的东西不是在推动一元论吗?这种自相矛盾在力主文艺多元化的人那里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回避了价值高下的判断,即文艺多元化和文艺一元化孰优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