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是具体考察人类的历史活动的哲学学说。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文艺审美是一种人类活动。人类通过艺术形式的创造,把自己的活动物化为艺术产品。这种产品成为一种新的存在物进入人类实践系统,成为实践的中介,推动着整个社会系统向着优化目标发展。艺术作为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正如机器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的产品一样,都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或物化。这是人类的一切创造物的共同特性,即文化特性。这就是说,艺术与其他一切人类的创造物一样,都是一种社会文化产品,一种文化存在。 因此,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审视文艺现象,首先要把文艺作为文化产品、文化实体,纳入“存在”的范畴。艺术是一种感性存在,是人创造的产品,是具有物质性和客观性的“第二自然”,这个基本认识应该成为文艺学的一个前提。旧文艺学体系把文艺纳入哲学认识论(即意识如何与存在同一的理论)的框架中来研究,从意识形式、精神现象的角度理解文艺现象,这是对文艺的抽象理解和抽象研究。要建构新的文艺理论体系,首先就必须从这一狭窄的框架中走出来,把艺术纳入“存在”范畴,放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实践的系统中去进行考察。只有把艺术当作文化产品、文化存在来研究,才是对艺术的具体的、历史的研究。 当我们跳出传统哲学认识论思路,把文艺学的对象──文艺还原为具体、感性的艺术客体时,那末我们面对的就不是一个抽象的“艺术”范畴,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充满着生命特征的现实存在,是精神与物质、感性与理性、内容与形式统一的二重化存在。我们要考察、研究的就是这种活生生的、变动不居的、纷繁复杂的文艺存在本身。 在理解艺术本质的问题上,引入二重性观念是非常必要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二重性表现为:人类生活中的所有事物现象,除了自身的自然质以外,还具有系统质,既是自在物,又是对象物,既是实体,又是符号。在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事物中,这种质的规定的二重性表现得特别明显。艺术存在也是这样。艺术的本质,就是艺术存在的一系列二重性的逻辑展开,只有深入到艺术存在的内在矛盾性的辩证分析,才能真正把握艺术的本质。 我们首先面临的是艺术存在的媒介与本体的二重性,即艺术作品的物质实在,既是一种媒介手段,又是一种本体存在,是媒介与本体的直接同一。媒介是过渡性的、工具性的,而本体则是事物的本原性存在,是一种自在之物。这就是说,它既是艺术家表达审美经验的材料工具,又是艺术的存在自身。物质实在性是艺术存在的前提,这在文艺理论界是没有争议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艺术存在的感性物质实体。它对把握艺术的本质具有什么意义?它是否仅仅是一种媒介手段,而与艺术的本质毫无关系?在这些问题上,人们的意见是很不一致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关于艺术存在性质的自然主义、实证主义倾向,或者把艺术存在混同于物理性质的存在,企图在艺术作品上面寻找一般自然界的机械的规律性;或者把艺术存在视为工具或技术手段,戈特弗里德.桑珀就给文艺作品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根据使用目的、原料和技术制成的一件机械产品”;或者把艺术存在当作个人的消费品,等等。这种自然主义、实证主义的观点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没有形成主导性倾向。在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则是理性主义的、精神本体论的观点,即认为艺术存在的本体是精神、观念、意识,而物质实体仅仅是一种媒介手段,是与艺术的本质无关的因素。因此把艺术归入哲学的“意识”范畴进行考察,把文艺看成符号化的认识,物态化的精神,形象化的思想感情,这已经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艺观念了。“文艺反映论”的前提就在于把艺术存在的物质实体看成纯粹的媒介手段,而把艺术存在的本体理解为纯粹的精神、意识内容。有人明确提出“艺术审美对象是观念的而不是物质的”命题①,这其实是文艺理论的一大误区。把艺术存在混同于物理性质的存在与视艺术存在为精神本体都是片面的、极端的谬见,但后者比前者更容易造成思想的混乱。 我们认为,艺术作品的物质实在既是媒介手段,又是本体存在,是媒介与本体的直接同一。对于艺术家来说,他的创作实际上是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传达他的审美经验,物质材料只是一种媒介而已。但在一般情况下,艺术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会直接影响他的艺术表现,雕刻家在构思某一件作品时,甚至要首先考虑现有材料适宜雕刻什么,比如一块树根,要根据它的木质、形状、大小来决定他的构思,如果是一块玉石,则要根据它的石质、大小、形状、纹理、色彩来决定雕什么形象。可见艺术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并不是纯粹的媒介手段,它作为艺术存在的有机构成部分,参与决定艺术品的性质,因此它也具有本体性。当艺术家的审美经验物化为艺术作品时,艺术作品便脱离了艺术家,而成为一种客体存在,它是观赏者的审美对象。观赏者在审美过程中产生的审美意象无疑是由艺术品的物质实在唤起的,离开那个物质实在,审美意象便无从产生。因此,物质实在恰恰是审美的本原性存在。观赏者唤起的审美经验正是艺术品的物质存在的反映或反应。总之,艺术品的物质实在是艺术本体的一个构成层次,否定它的本体性,正是流行的文艺观念走向迷途的第一个陷阱。 人工制品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在它上面已经打上人的印记,已经融贯着创造者的本质力量。它一方面保持着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又体现了人的本质,已经人性化了,人在它上面可以直观自身。因此,艺术作为人工制品与所有人工制品一样,都具有人与自然的二重性,是物性与人性的直接同一。在人工制品上面,自然物质材料向着人的目的性转化,即自然人化了,另一方面,人的本质力量也借着他的创造物外化、物化了,即人对象化了自身。总之,它是人化的自然与对象化的人的直接同一。 艺术品是一种人工制品,但不是所有的人工制品都是艺术品。人工制品蕴含着一个内在矛盾,即它的人工性可以同时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它的实用功能,一是它的观赏功能。因此它可以既是实用产品,又是审美物质载体,具备实用与审美的二重性。艺术品本质上是非实用产品,甚至超越实用目的是艺术品存在的前提,艺术家必须超越实用目的才能创作出真正的艺术品,欣赏者必须“忘记”对象的实用价值才能真正把它当作艺术品来欣赏。艺术家是为了表达某种不吐不快的审美经验、生活感受而创作艺术品的,艺术作品的物质实在只是艺术家的审美经验、精神世界的载体而已。艺术品只有当它摆脱实用的价值,纯为观赏而存在,向人们传递某种审美观念,激起人们精神愉悦的时候,它才成为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