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本报今天全文刊发《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从北京市的实际出发,全面地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贯彻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本市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许多成功经验,提出了系统的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大计。《意见》对于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的繁荣兴旺,必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邓小平同志早在1979年就指出:“同心同德地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人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决定祖国命运的千秋大业”。“在这个崇高的事业中,文艺发展的天地十分广阔。不论是对于满足人民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对于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文艺工作都负有其他部门所不能代替的重要责任。”(《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经济的发展,呼唤着文艺的繁荣;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必然期待着精神生活的富足。而文化艺术事业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翼,其繁荣发展又必将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首都文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景象。广播电视节目飞入千家万户,卡拉OK、歌舞厅、戏曲茶座遍布京城,跳秧歌、交谊舞等群众自发自娱的活动红红火火。市属的艺术表演团体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积极探索改革,为繁荣首都文艺舞台、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长期的单一的经济体制的束缚等多种原因,困难还是很多的。《意见》的制定和贯彻,对于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贯彻落实《意见》,艺术表演团体就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 求生存、求发展、求繁荣,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属艺术表演团体必须抓住机遇,向中央 京的艺术表演团体学习,面向市场,大胆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必须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发展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发展模式转变,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符合艺术自身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意见》就是在总结十多年来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实践证明,前一阶段凡是搞得好的和比较好的文艺团体,都是抓住了改革这一关键。早改革,早发展;早受益,早繁荣。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意见》的制定为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繁荣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真正实现繁荣还需要艺术表演团体的领导振奋精神,紧抓机遇,不等不靠,以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投身到改革中。艺术表演团体的党组织和各级领导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使之成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贯彻落实《意见》,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级党政领导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关心和支持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和发展,并通过赞助等多种形式帮助艺术团体切实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本市的文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证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顺利进行。 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又是国际国内交往中心之一。首都的特殊地位决定着北京的文化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需要有一个更大的繁荣。我们坚信,在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的努力奋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跃向新世纪的北京,社会主义文艺百花园一定会更加绚丽多采、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