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社会学的视域考察小说的生成、发展与社会文化的深层关联,是小说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欧洲的文学社会学,在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和自康德以来古典哲学的思想体系中,可粗略地划分为经验实证主义的文学社会学和辩证的文学社会学,而这两种方法大多数时候处于一种对峙的状态。这些文学社会学方法对于发掘小说生成的社会诸要素,以及从哲学层面论证小说生成何以可能,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一、文学社会学研究的两个向度 当前的文学研究存在着两种维度:一种是共时型的,或如新批评那样只是关心文本的语言的“复义”或“含混”;或者在假定的超历史的理论平面上,对文学史上可经验观察到的各种重复的形式因素进行分解、叠加,提炼出一个或几个形式模式,然后再用人类学、民俗学、语言学对此作出解释,正如俄国形式主义、法国结构主义等形式学派。另一种路向是历时研究,侧重对形式变化因素的分析,在特定的历史形态中寻找形式变化、更替和新形式产生的原因。社会学派基本遵循这种研究方法,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可作为这种研究方法的代表。事实上,在西方的文学理论中,文学社会学的方法还存在着与辩证法并列的另一社会学研究方法,即经验实证主义的文学社会学研究方法。在文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内,辩证的方法和经验实证的方法的对峙自16世纪以来就在西方存在着。 悲剧的——辩证的思想传统并不是唯一的西方思想传统;另外的重要传统还有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一方面是悲剧与辩证的思想,另一方面是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从16世纪以来,这两种相互抗衡的思想类型就已支配着欧洲。前一个传统的代表人物是哈辛、巴斯卡、康德、歌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第二个传统则是笛卡尔、休姆、马勒布朗加、伏尔泰和梵乐希。① 众所周知,欧洲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是与两希文明交合而诞生的一种共同精神,在理性与信仰之间,这种强烈的精神也一直在追随着欧洲文学的作者与读者——以及文体本身。所以,欧洲的艺术是与哲学并驾齐驱的,共同构成博大的文化背景,对神的认识、对总体性的找寻和个体自身的成长也催生了小说的兴起,并获得了叙事的支柱。 在这两大思想传统的影响下,对文学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也分化为两个路向,即辩证分析研究和经验主义研究两大方向。在我们看来,这两大向度的研究各有优劣。纯粹思辨的文学探讨,具有理论的深度,看待问题更为透彻和深邃,也可挖掘到文学——社会关系的深层本质。但是,过于沉溺于理论思辨,往往使得问题更为复杂,太过宏观的探讨。对于实际的文学——社会问题有时并没有给予现实的帮助,而且这种思辨的方法常常会忽视对具体文本的分析和探讨,使这种研究经常流于形而上或“大而空”的趋势,甚至文风晦涩,普通读者很难看懂,也导致其理论研究的应用或者有意义的观点局限于很小的读者范围内。马克思后来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回到了经验实证科学上来。 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② 另一方面,经验实证主义的文学社会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文学社会学相比,具有微观考察的优势,它是在现实经验和占有具体材料的基础上的一种科学研究,这种研究往往针对的问题也很具体,可操作性也很强,特别对文学——社会研究中一些具体事实或具体因素常常在数据材料方面给人以信服的结论,的确具有科学研究的优势。但是经验实证的文学社会学在其根本上也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即这种研究最常受到的诟病就是缺乏理论深度。这种刻意规避辩证探讨,使经验实证主义的研究停留于简单的事实陈述和归纳,正如自然科学一样完全不带个人的价值判断和意义考察,最后成为一种毫无内在关联的科学知识的罗列。“过分强调经验实践之观察和证实的维度,实证主义的推进严重地缩小了经验分析的范围。经验概括的努力愈来愈停留在简单关联陈述的水平上,而且对于卷入‘思辨’的恐惧禁锢了那些本可以帮助平衡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的科学知识原子化倾向的诸连接环节的形成”。③ 意识到经验实证主义研究存在的困境,有些学者就试图沟通马克思主义和经验实证主义这两种文学研究,为这一问题寻找出路。如被称为马克思主义艺术史家的豪泽尔(Arnold Hauser),在研究中较为注重对经验事实的考察。戈德曼在发生结构主义文学社会学方法中也同样非常注重对经验事实以及历史事实的查考,也注重具体作品的分析,正是在卢卡奇纯思辨的小说发生学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当时法国较为流行的经验实证主义社会学方法以及文学社会学研究的一些优秀成果,形成了戈德曼独特的综合的文学社会学研究。 当然,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侧重点。在具有悠久的思辨传统的德国,辩证研究或许能得到更多的延续和发展,而在处于经验主义传统氛围中的英国对待纯思辨哲学的态度则是另一种情形。法国的文学观念本身就具有文化特征,正如法国学者埃斯卡皮所述,“文学观念最早是描述一种社会文化事实,而不是一种审美事实”。④其实在比较文学研究方法中,美国学派强调审美特征的平行研究,与法国学派对强调不同文化间关联的“历史社会事实”的影响研究的偏执,也是出于不同文化传统对“文学”概念的理解的差异造成的。正如威廉斯对英国经验实证研究与欧陆研究的区别的解析:“把这些物质社会过程从物质社会总过程中排除出去同样是错误的,正如把所有的物质社会过程简化为仅仅是其它抽象的‘生活’的技术手段。”⑤在威廉斯看来,对经验事实及社会过程的关注之所以区别于法国和德国,关键在于“科学”这一概念在德语和英语中的不同内涵。自19世纪早期以来,德语中的“Wissenschaft”与法语的“science”一样,具有“系统的知识”或“有条理的学问”等较为宽泛的含义;而“在英语中,‘science’很大程度上专指那些建立在对‘现实世界’进行观察基础上的知识,以及建立在对原来可以互换的‘experience’和‘experiment’两词的重要区分上。在发展的过程中,后者生发出‘经验的’(empirical)和‘实证的’(positive)之新的意义。那么,对任何英语读者来说,很难超脱这种专门含义来理解这些翻译过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语汇‘真正实证科学’(real,positive,science)”。⑥可见,不同的学术传统在概念的理解上表现也很明显,英国对“科学”的狭义理解使其文学社会学研究往往建立在“经验”和“实证”的基础上。因此,在德国和法国这些崇尚思辨哲学的学术氛围中,辩证法的文学社会学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卢卡奇的《小说理论》正是得益于海德堡学派的新康德主义理论和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论滋养。而英国经验主义的学术环境,造就了经验实证的文学社会学的较好基础,而对辩证法向度的文学社会学研究却不太感兴趣,瓦特的《小说的兴起》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