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海峡文艺出版社刚刚出版的《台湾文学史》下卷中,关于现实主义有这样一段话: 80年代台湾小说的艺术发展,显然打破了70年代以现实主义为主流的色调单一的创作格局。究其原因,除了艺术发展的内部原因外,更主要的,乃是传统的现实主义已难适应反映变化了的社会现实的需要,或者说,变化了的现实呼唤着新的艺术表现方式。①据该书编者自认,他们的上述观点直接脱胎于台湾著名评论家施淑女士的以下论断: 以反映现实自居的现实主义,在反映当前台湾社会现状时〔遇到了〕潜在困难……暴露了现实主义所谓自然的、正常的、而事实上不过是习惯化了的思考和表现方式,与发展中的、被资讯狡狯地隐藏或神秘化了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分歧与破裂,暴露了在这情况之下作者的困惑与焦灼。② 一句话,现实主义落伍了,不够用了,无力表现“变化了的”、“被资讯狡狯地隐藏或神秘化了的社会现实”了。这种对现实主义的否定意见,甚至更尖刻、更绝对的否定意见,我们在大陆一些“先锋派”作家或评论家的口中或笔下,也早已接触很多了。而它们的源头更早,至少可以追溯到30年前香港刘以鬯先生在长篇小说《酒徒》中的这样一段话: 文学是一种创造,企图在传统中追求古老的艺术形式与理想,无论怎样热情,也不会获致显著的成就。现实主义早已落伍,甚至福楼拜也说过这样的话—一我们手边有复音的合奏,丰富的调色板,各种各样的媒介……但是我们缺乏的是:(一)内在的原则;(二)事物的灵魂;(三)情节的思想。福楼拜是现实主义大师,他的话当然不会危言耸听。事实上,现实主义的单方面发展,绝对无法把握全面的生活发展,因此,连契诃夫也会感慨地说出这样的话了:我们的灵魂空虚得可以当作皮球踢!…… —一现实主义应该死去了,现代小说家必须探求人类的内在真实。④这段话,是小说主人公“我”的一段内心独白,本不便加以认真评说。但“我”是一位处于困境的严肃作家,他的上述心理情态,很符合作家刘以鬯的思想实际,因为在刘氏后来撰写的一些论文(特别是题为《现代中国短篇小说的几个问题》⑤的长篇论文)中,这些观点曾一再得到大同小异的表述。 那末,应该如何看待这些对传统现实主义(或曰批判现实主义)的否定意见呢? 首先,我们必须肯定这些意见的合理因素。传统现实主义即使从19世纪算起,也已经历了一、二百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世界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变(如马克思主义的迅速传播、巴黎公社、俄国十月革命、一、二次世界大战以及中国革命等),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大大改观,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情操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要适应和反映这种变化,文学艺术也必然要发生相应变化。其中最突出的是形形色色的现代主义文艺思潮(诸如象征主义、表现主义、未来主义、荒诞主义等)汹涌而来,打破了传统现实主义和传统浪漫主义的一统天下,这不能不说是世界文学史、文艺史上的一场巨大革命。形形色色的现代主义都不满意于传统现实主义对现实生活的忠实描绘,也不满意于传统浪漫主义的空疏的反抗和英雄主义的激情,它们主张回到人们的内心世界,“探求人类的内在真实”,深入开掘人性的各个角落(心理、病态心理、性心理、变态性心理、意识、潜意识等等)。这样一种文艺思潮,恰恰弥补了传统现实主义和传统浪漫主义的薄弱环节,深受广大作者和读者的欢迎,一时间风靡世界文坛,几取传统现实主义和传统浪漫主义的文坛统治地位而代之。这正是现代主义兴起的原因所在,也是在它较之传统现实主义和传统浪漫主义的优胜之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高度评价刘以鬯先生30年前向中国文坛大力提倡现代主义的苦心。他的提倡虽在现代主义风靡欧洲半个多世纪之后,但对中国文坛来说,还有其巨大的现实意义。“五四”以来,现代主义虽然哺育过包括鲁迅在内的不少现代作家,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在中国文坛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发展。50、60年代之交,台湾兴起了现代主义思潮,诗歌、小说都取得了突出成就,现代主义一度取得了压倒优势。但由于海峡两岸的对垒和阻隔,台湾强劲的现代主义之风却无法登上大陆。因此,身处香港的刘以鬯先生的倡导对中国(包括台港)当代小说的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意义至今没有过去,这也正是“先锋派”、施淑女士乃至闽版《台湾文学史》对现实主义的批评仍然值得重视的原因。 但是,我们不能不遗憾地指出:从刘以鬯先生到闽版《台湾文学史》,对现实主义的否定和对现代主义的倡导一样,话都说过了头,矫枉过正了。 必须承认,任何创作方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更不是万能的。作品的质量和水准,并不取决于作家使用何种创作方法,而取决于他的思想深度和艺术修养,取决于他对社会、人生的把握程度。传统现实主义产生过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传统浪漫主义产生过拜仑、雪莱、普希金,现代主义则产生过乔伊思、卡夫卡、卡缪、艾略特……但是,也产生了很多末流的、不入流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或现代主义作家。传统现实主义诚然有自己的局限性,它对文学反映社会的功能的强调压倒了它对探索人物内心复杂奥秘的强调。那末,现代主义就没有自己的局限吗?显然不是。单纯强调探索人物内心而不重视文学作品的社会性,结果往往使人物拘囿在狭小的视野甚至卑琐的生活圈子内,不同样是一种片面性吗?何况,现代主义所十分强调的“非理性”,本身就包含着很多谬误呢?它所导致的乱伦、倒错、嗜杀、乖僻等非人性、非人道的描写,不论从文学本身还是社会效果看,都是不值得称道的。因此,对于包括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在内的各种创作方法、创作思潮,正确的态度只能是兼容并包,百花齐放,而不应该过于偏激地褒贬抑扬,甚至置某一种创作方法于死地。 比较优秀的文艺作品,往往是各种创作方法、创作思潮相互吸收、高度融汇的结果。就以台湾60年代现代派小说的代表作家白先勇为例,他的纯现代主义创作方法的作品,如《月梦》、《青春》、《小阳春》等,恰恰都是比较幼稚单薄的习作,而他的代表作《台北人》和《纽约客》中的一些篇什,恰恰都是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高度融合的作品。他本人所说的“融传统于现代”,既包括思想内容,也包括创作方法和艺术技巧。他刻划的那一系列悲剧形象,诚然成功运用了现代主义的艺术技巧,诸如时空交错、意识流、象征、意象等等,也十分注意人物的心灵探索,但小说人物的悲剧命运,却深深打上了时代和社会的烙印,这正是传统现实主义的根本特点。香港文学方面,又何尝不是这样?仍以《酒徒》为例,它确实不愧为一部现代主义的杰作,整部小说不外是主人公“我”的连绵不断的意识流动,而“我”作为一位严肃作家的内心痛苦和尴尬处境却跃然纸上,但是严肃文学的困境不正是香港现实的逼真反映吗?!“我”作为一位有良知、有水准的严肃作家,为什么一步步“落水”,迫不得已地去写他十分厌恶和鄙视的武侠小说、黄色小说并一步步走向颓废堕落(借酒浇愁乃至狎妓)呢?他的矛盾、痛苦,他的心路历程,不正好反映了香港社会“逼良为娼”、不给严肃文学以扶植的严酷现实吗?从这个意义上说,《酒徒》不仅没有摆脱传统现实主义,恰恰相反,它正是手法上的现代主义而骨子里的现实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