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语言学:走向诗学研究的最深处

作 者:
丰林 

作者简介:
丰林(1960-),男,辽宁沈阳人,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文艺研究》编辑,从事文艺理论和西方文论研究。 《文艺研究》编辑部,北京 100009

原文出处: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文章从巴赫金超语言学出发,试图揭示巴赫金复调诗学建构的可能及其意义。巴赫金超语言学是建构在对传统纯语言学批判的基础上的,它强调语言的意识形态本性和话语在语言中的本体地位。这种超语言学在诗学研究领域的运用,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诗学。巴赫金通过对他人言语、直接引语、双声语的研究,以及把这一系列超语言学观念引入诗学,使得他的复调诗学获得了比较完整的坚实的形态。从超语言学视角出发无疑可以走向巴赫金诗学研究的最深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01)01-0050-07

      巴赫金无疑是20世纪文论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巴赫金的学术活动持久而丰富,他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本文所关注的是,巴赫金诗学研究所突出强调的“形式主义”问题。在笔者看来,巴赫金诗学研究的价值在于,他试图在俄国形式主义诗学之外重构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式的“形式主义”诗学,从而既避免俄国形式主义在纯语言学基础上建构形式主义的偏颇,又冲击了当时普遍流行于苏联的庸俗社会学的诗学研究倾向。巴赫金诗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基点是他对传统语言学的批判(另一个重要基点是对中世纪民间狂欢文化的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超语言学概念。可以说,超语言学的建构及其在诗学研究中的引入,使巴赫金诗学获得了非同一般的理论特质。通过对巴赫金超语言学的揭示,我们将走进他的诗学研究的最深处。对此,拟从两个部分进行研究:首先对巴赫金超语言进行线性勾勒,试图指出超语言学与传统语言的根本区别;其次进一步探寻巴赫金是如何把他的超语言思想引入到他的诗学研究的,并简要分析这种引入的理论意义。

      一、超语言学对传统语言学之超越

      超语言学与纯语言学——超语言学的意识形态性——话语实践的超语言学意义——超语言学的对话本质

      巴赫金超语言学是基于对独白型传统语言学不满而试图建构的一种具有全新意义的语言学。那么,什么是“超语言学”呢?巴赫金认为超语言学是对超出传统语言学范围之外的活的语言的研究。[1][250]这里的关键是一个“活”字。“活”是相对于“死”而提出的。“活”的语言研究所强调的是对语言使用的研究。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巴赫金提出了一个根本性概念——符号——来划定超语言学的研究范围。与索绪尔试图以语言学为样板建构一个符号体系不同,巴赫金的符号概念是对传统语言观念的反动,是把传统语言学观念抛在一边的一种努力。巴赫金认为,在物质世界之外存在一个“符号世界”。符号本身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它的物质性,也就是说,“符号也是一些单个的物体,就正如我们看见的那样,任何一个自然、技术或消费的东西都可以成为符号,但是同时它又具有单个物体自身范围内的意义。”[2][350]一是它的意识性,也就是说,“符号不只是作为现实的一部分存在着的,而且还反映和折射着另外一个现实。”[2][350]符号在某种意义上是意识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符号只产生于众多单个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单个意识本身就充满着符号”。[2][351]当然,巴赫金关于符号的这两点界定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一旦把它们放在超语言学的范围之内,我们马上就会发现,符号的这两个基本特点可给人以非常丰富的思考空间。

      在划定超语言学与传统语言完全不同的研究范围之后,在初步确定了符号的基本性质之后,巴赫金从两个方面进一步阐发了自己的超语言学思想:1,语言(符号)从根本上说是意识形态性的;2,话语(言语)在语言学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关于巴赫金超语言学的这两个重要命题的讨论,可以从以伏罗希洛夫名字发表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问题》一书中找到较系统的展开。(注:杰姆逊认为,伏罗希洛夫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是“对全部的语言学研究所做的迄今为止最好的概述。”(参见刘康《巴赫金的文化转型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09页。)克拉克和霍奎斯特指出,“《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最全面地论述了巴赫金的超语言学思想。”(参见凯特琳娜·克拉克迈克尔·霍奎斯特《米哈伊尔巴赫金》,语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1页。)

      (一)语言(符号)从根本上说是意识形态性的。何谓意识形态?必须指出的是,巴赫金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有别于传统哲学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巴赫金由符号进入意识形态,而非由阶段、集团、党派进入意识形态。巴赫金认为,符号与意识的特殊关系决定了符号的意识形态性,因为既然符号具有“反映”和“折射”的功能,那么符号就可能歪曲或证实现实,这其中包含了一种评价标准。所以,巴赫金提出“符号的意义属于整个意识形态”[2][350]。符号的意识形态性与意识形态的符号性是可以相互换置的。“一切意识形态的东西都有意义:它代表、表现、替代着在它之外存在着的某个东西,也就是说,它是一个符号。哪里没有符号,哪里就没有意识形态。”[2][349]巴赫金从符号介入意识形态,还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意识形态的形态性问题。“就在符号领域的内部,即意识形态领域的内部,存在着深刻的差异:要知道这里有艺术形象、宗教象征、科学公式、法律准则等等。每个意识形态的创作领域都在以自己的方式面对现实、以自己的方式折射现实。”[2][350]巴赫金还使用了“意识形态功能”(包括科学的、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诸种功能)和“意识形态现象”(包括绘画、音乐、仪式、行为诸种现象)等术语来表述意识形态的形态方式。倘若我们要理解意识形态,只有具体深入到意识形态所表现的诸领域才有可能。总起来说,巴赫金把意识形态定义为人类活动行为或社会存在方式的符号化模式。

      既然意识形态不能脱离符号存在,既然意识形态表现为符号功能意义的诸形态,那么反过来说,语言如果离开传统语言学规范,必然进入到意识形态王国中来。所以,当巴赫金把活的语言置于语言学研究的首位时,当巴赫金看到了语言应用所导致带有的符号化特性时,就已经暗含着把语言本身纳入到意识形态氛围加以思考了。既然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符号世界,既然符号世界是意识形态性贯穿始终的,那么活的语言研究必须面对传统语言学研究不曾面对的语言现实性问题,也必须面对传统语言学研究不曾面对的语言社会性问题。在巴赫金看来,符号的意识形态性最终要展示在或作用于语言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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