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学犹如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一样,是多姿多彩的,这就要求对文学的理论阐释也应该是丰富多样的。古往今来的文学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如政治的、美学的、文化的等等)对文学的审视以及所产生的种种理论界说,就客观地说明了这一点。 然而,从问题的另一个方面看,多姿多彩的文学与对其丰富多样的理论界说,又是以它们所处历史时代的基本精神,特别是哲学精神为灵魂,通过自身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和彼此渗透所组成的结构整体,来把握文学的本质和规律的。这就决定了一个时代的文学理论,从总体上讲又应该是一个多样统一的整体。如果某种理论界说离开了与这个整体和这个整体中的其它部分的联系,只是单一地从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部分去规定文学的本质,那么这种理论充其量是一种“片面的真理”。如果进而把这种片面的认识扩大和膨胀为绝对,那么这种理论就很难完整、全面地反映出文学的本来面貌和客观实际,也很难把握住时代的基本精神。以往我国文学研究中曾居于主导地位的政治化的理论范式、新时期以来颇受人们关注的审美化的理论范式和近来理论界所讨论的文化化的理论范式,就都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这个问题。 就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来说,文学与政治、审美、文化(狭义的文化)等诸意识形态和意识形式同处于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关系网络之中,文学正是通过这些关系获得并展现了自己的本质特性。而就文学自身的关系结构来讲,政治、审美和文化等又是作为文学结构的有机组成要素而存在的。在这里,它们获得了文学结构所赋予它们的新的性质、功能和作用,并通过其相互间的动态关系规定着文学的本质特性。可见,我们对文学的理论阐释,把握文学的本质和规律,实际上也就是在把握从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到文学自身各种要素的关系,这样一个由多级多层关系所构成的关系结构,是在把握这个关系结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的运动过程。因此,那种单一的对文学的政治的、审美的或文化的研究和理论界说,虽然具有其理论意义和价值,但还只是一种对文学关系结构整体的某一个层面、某一个部分的个别地把握,还只是对文学整体认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这种研究把文学的动态结构分解了开来,却没有再进行综合,静止了下来,却没有再向前运动。总之,没有把部分和整体、分析和综合、运动和静止,辩证地统一起来,以至出现了把文学的本质简单地规定为或是政治的本质、或是审美的本质、或是文化的本质的理论偏向。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似不必多说,它们绝不可简单地等同起来。而文学与审美和文化虽然有着更多的共通性,但也不能简单地等同划一。文学作为人类的一种自觉的社会活动,要比带有很大的自发性、非目的性的审美活动和文化活动复杂得多,也深刻得多。文学永远担承着反映时代精神的历史重任。 基于上述看法,我比较同意一些学者提出的“综合创新”的理论主张,即运用以辩证思维为主导的研究方法,对以往的文学理论范式和观点进行辩证地分析和综合,以找到同历史进程和历史走向相一致、同时代精神相符合的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一以贯之的思想线索,从而建构一个为走向21世纪的文学理论奠定坚实基础的新的文学理论体系框架。显然,这里所说的综合,既不同于那种把各种理论学说和观点平面地、不分主次地组合、排列,而见不出概念和范畴辩证运动过程的综合;也不同于那种离开历史和时代的规定,离开对现实生活实践所提出的具体问题的回答,而缺乏现实社会生活及其时代精神的支撑和统摄的综合,而是要通过对以往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重新审视、辩识、转换和吸收,以从中提炼出能够借以回答所研究问题的理论观点。因此,“综合创新”在本质上是对学术本位和学术立场的重新定位,是对文学理论研究的路径和方法的重新选择,是一种新的文学理论观念的确立。而这一切,又是通过建设一种新的文学理论形态和文学理论结构,即一个新的当代形态文学理论的体系框架来得以体现的。 2 对于当代文学理论体系的建设,不少学者都已作了潜心的研究并取得了诸多富于启发性的成果。这既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吸收的学术营养,也给我们留下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就目前的理论现实看,有这样两种理论脱离实际的研究倾向似值得注意:一是在理论的设定上,试图创造一种超越历史与时空,放之古今中外文学而皆准的理论范式,找到一种永恒不变的人类共同的“文学精神”。持此论者或是不顾人类文学发展的历史事实,把文学的具体内容抽象为孤立的概念,例如,把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抽象为超社会、超实践的“人性”,然后再以其为逻辑起点建构文学理论体系;或是不顾人类社会历史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混淆不同时代、不同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下的文学相互区别与联系的关系,把对传统文论的“抽象继承”和对西方现代文论的照搬和移植,作为发展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出发点和立脚点。以上种种,如果说主要是在理论与历史的层面上所表现的理论脱离实际的研究倾向的话,那么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它则转化成了一种将文学理论的学术性与社会现实性机械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理论立场和学术态度。持此立场的学者试图为当代文学理论寻找到一个超脱于乃至独立于当代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诸领域所面临的各种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世外桃源”式的学科学术本位,并将这种“超然性”与“独立性”作为判定学术研究的真伪、优劣的标准。由此出发,这些学者一方面希求通过对中国古代和西方现当代文论的诠释所得到的抽象的“人文精神”,来替代由包括文学事业在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所提供的时代精神,从而颠倒了文学及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源与流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津津乐道于文学理论的“边缘化”状态,用强调文学理论专门话语的特殊性,来疏离乃至摆脱全社会中心话语与它的关联性和对它的统摄性。从而在回避社会实践要求文学理论应该也必须回答的一系列理论问题的同时,也否认了社会实践是最终判定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真伪、正误的唯一标准的这个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