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理论”学科界属问题的思考

作 者:
李凯 

作者简介:
李凯 四川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四川成都610064

原文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学理论”学科在中国出现和发展已近百年,但“文学理论”学科界属很不明确,它与文艺学、美学之间界属不清,时至今日仍未得到解决。文章分析造成这一状况的四点原因,提出建立和明确“文学理论”界属的根据,并对即将跨入21世纪的“文学理论”研究提出了几点思考。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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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O;IO-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1)01-0132-06

      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21世纪的到来,学人们纷纷对百年来学科史进行梳理和总结,作出了回顾及展望(注:如北京出版社组织出版的“中国学术百年”丛书。)。同样,在文学理论界,自90年代中期以来,研究者们即已开始了这一工作。无疑,在20世纪中,文学理论作为学科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当我们回顾和审视其百年来的发展史时,却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那就是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问题。或许人们会问:难道中国已经研究了近百年的文学理论这一学科,还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吗?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此问题的提出,也非自今日始。早在80年代,即有研究者谈到如何确定和规范文学理论学科的界限问题(注:参见《当代文艺学探索与思考》,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但时至今日,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问题却并未真正解决。笔者认为,在回顾和反思文学理论百年来的学科史时,尤有必要对此问题加以认真的清理和辨析,弄清和确定文学理论的学科界属,找回文学理论应有的“家园”,这才有利于文学理论在未来健康、顺利地发展。

      一、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原因

      “文学理论”这一学科在中国大陆表述众多,或名为“文学概论”,或名为“文学的基本原理”,或名为“文学理论基础”,或名为“文学原理”、“文学理论”、“文艺学引论”、“文艺学概论”、“文艺理论”、“文艺学基础”等等,不一而足(注:如蔡仪、以群、冉欲达、霍松林、郑国铨、童庆炳、任仲仑、唐正序等主编教材。)。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内容探讨和行文中,文学理论与文艺学、美学等学科并置不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或本为《美学概论》(注: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却以大半篇幅研究文学;或本论文学理论,却贯以“文艺学”的名称;或专谈文学理论,却阑入美学。至于在具体表述中,诸如“文艺学美学”、“美学文学理论”、“美学文论”等说法经常见之于文学理论的著作和论文中。

      造成“文学理论”学科“名”与“实”不清、界属不明的原因何在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四个主要原因。

      首先,是由“文艺学”的译名及“文艺”一词词义的多样性而引起的。“文学理论”本属文艺学的一个分支。“文艺学”这一名称是翻译过来的,英文为"Science of Literature",俄文为“Литерату Равеление”,德文为"Literatur Wissencshaft"。直译成汉语为“文学的科学”、“文学学”。就词的组合来说,它属于偏正结构。或许是“文学学”这一名称在汉语中表达不顺口,故长期以来,这门学科名称就被称为“文艺学”。译名的变换,是引起文艺学名实混乱的最初原因。

      在汉语中,“文艺”至少有三义:一是文学艺术的简称,即文学和艺术;二是指艺术,即运用各种媒介塑造形象来表达情感及认识的审美意识形态;三是专指文学,即语言艺术。由于汉语中“文艺”一词的多义性,于是以“文艺”来命名的“文艺学”遂发生歧异、混乱。

      其实,“文学理论”与“文艺学”(文学学)本是两个上下位概念。文艺学是总概念,一般认为它由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个部分组成(注: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认为应分为五个分支: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史、文学批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文学理论研究文学的本质、特征、规律,属“论”;而文学史是就纵向发展的作品作家进行研究,属“史”;文学批评则是运用文学理论具体评价作家作品的活动,属实践。文学理论与文学史、文学批评的关系是: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研究以文学理论为指导,同时也为文学理论提供新的理论生长点。这三者的关系在文学理论教材中是讲得清清楚楚的,本不应成为什么问题。但恰好在表述上,就有以“文艺学”来代替文学理论的(注:如冉欲达、霍松林、山东大学中文系、刘叔成、王向峰等主编的文学理论教材。)。

      其次,“文学理论”学科在中国百年来发展不够成熟是造成其学科界属不清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汉语“文艺”一词的多义性只是造成“文学理论”学科界属不清的表层原因,那么,百年来文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不够成熟则应是其深层原因。众所周知,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西学的大量引进,促使中国的各门学术走上学理化、规范化、学科化的道路。当时学者在引进西方各门学科时(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并不注意学科的规范化建设,而主要着眼于对社会的改良的推动、促进。中国“文学理论”学科的产生和确立是与王国维和梁启超的贡献分不开的。王国维在引进叔本华、尼采等西方近代美学、哲学,对《红楼梦》、宋元戏曲、古代文论范畴——意境研究时,固然有感于中国学术研究的模糊、随意,缺乏体系性、逻辑性,但更重要的却是要促中华文化之新生,挽中华文化之命脉。梁启超引进西方文学观念以建设中国文学理论的目的更为显豁,就是要文学、文学理论成为改良社会之工具。尽管王、梁二人对文学的本质特征认识不一,尽管有王的“审美中心”论和梁的“政教中心

      ”论的差异,但二人对文学理论与社会、文化的密切关系都是认同的。五四以后,随着“打倒孔家店”、提倡“德先生”(民主)、“赛先生”(科学)等口号和行动的兴起,引进西学成为时尚。西方文学理论和俄苏文学理论被大量译介,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三大思潮的文学理论、文学观念成为当时文人取法的对象。其中,现实主义文学思潮尤为人们所重视,因为它最重视文学与社会、人生的联系。由周作人执笔的《文学研究会宣言》说:“把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的时候,现在已经过去了。我们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治文学的人也应当以这事为他终身的事业,正同劳农一样。”[1]这一理论宗旨在文学研究会的主要理论家茅盾身上体现尤为明显。30年代冯雪峰、周扬等对俄苏文学理论的大力提倡,鲁迅先生鲜明的现实主义主张,都使文学理论的探讨与社会、政治、民族的救亡图存紧密联系在一起。1942年,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文艺的“二为”方向,即“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这就是党对文学、文学理论的根本方针。这一主导思想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得到强化。其后的文革十年,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领域成为一片荆榛荒芜之地,文学理论的正常学术探讨只能是一种奢望。直到新时期拨乱反正之后,这一局面才逐步改观。新时期以来,随着对文革的拨乱反正,对长时期文学理论非学术性研究和文艺工具论的反思,研究者认识到以前文学理论的社会中心模式、历史批评模式的缺陷,努力探求和大力肯定文学的审美特点,将文学的本质界定为审美。“审美中心论”的再次被确立以及新时期西学的大量涌入,新思潮、新方法的全面引进,使文学理论被淹没在美学研究、文化研究的洪流中,文学理论成了美学研究的附庸、文化研究的附庸。文学理论研究中的“审美中心论”及泛文化倾向日益突出,使文学理论的学科界属更趋模糊。因此,已有学者呼吁,文学理论应该“走出美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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