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主体性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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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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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勾勒一下当代的文学艺术创作与文学的边缘化间的某些共谋关系,旨在鼓励文学研究去接纳并积极回应这种边缘性。当然必须先看一下时下对文学的评论情况和方式。

      简单说来,现在的文学评论大致呈现三极状态:传统立场,政治立场和社会学立场。这三种分法其实也就是说传统立场已经身不由已地政治化了。现在它仅为其中一种方法,与一更大文学系统中的特定部分相关联。因为与历史感,批判性,及研究和试验相脱离,传统的文学价值越来越变成一些陈词滥调。对传统文学观的冷落,部分是由于像电影和广播媒体之类新兴文化技术的挑战,另外则由于旧式英伦经典的解体,它在1970年已失去了除作为成套教科书外的多数商业价值。因此文学遗产的解体是一个复杂的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一经典使其合法化的秩序结构相对丧失其政治和经济权力——这一世界体系由白种(主要是男性)欧洲人支配,而且凭借高度分层化和等级化的性别角色并围绕着单一性别结构来实现。

      随着这一秩序结构的退却,政治批评便进入了文学研究。文学现在在一种新的精神中被历史化了;经典作品的阅读与白种男人的全球权力意志联系起来。虽然我们现在要切记政治性阐释采取了两种形式:第一种——我们姑称之为后结构主义——强调在现代性中不存在霸权与批评性间的截然对立,所以尤其是文学经典中总有潜在的非正统因素,总能在使其合法化的同时消解其文化政治身份和使命。第二种立场——即身份政治——推崇古今那些可被阐释为支持迄今受压制的文化身份的文本:最明显的是那些受特权阶层白人各族主义及殖民主义压迫的自主女性,男女同性恋者及少数族人民的文本。这些新的团体所诉诸的正是文学表达的力量。

      当政治批评日益衰竭时,社会学立场却逐渐得势。社会学批评虽也带有政治批评的基本历史主义倾向,却不公开在任何政治运动中进行操作。相反它以一种准科学的客观态度考察文学创作的机构制度基础。

      社会学文学研究方法最近在学术界的成功还表明文学创作和媒体与学术研究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诚然,二者确有建立和睦关系的迹象:举个身边的例子,大学英语系里的创作课正越来越注意和理论界的交流,而澳大利亚的一份名叫UTS评论的刊物似乎正试图设法走出这种隔阂状态。但对于超越这一停滞混乱的文学研究领域起最终关键作用的将是如何恢复刚才所说的这三种立场中所失去的东西:即致力于一种特定形式的主体性——文学主体性——中,它表现为一种对文学的热爱,但多少和卷入政治活动有所不同。

      什么是文学主体性呢?正如我和我的同事们最近在古典文学爱好者中做的问卷调查所发现的那样,对文学的热爱表现为多种形式:或者从社会生活中隐退进书房,或者是一种对语言的物质特性的极大兴趣,或者是书籍崇拜及注重阅读环境,注意与作者的绝对认同及通过小说来弥补自己有限的社交圈子之类。在一定意义上,文学主体性包括围绕着读书及写作来设计自己的生活,至少一段时间内是这样。它包括认识到自己属于那种把文学看得认真的独特类型。虽然在一般意义上,文学主体性表现为一种与有助于推动当代文化之两种构成的特定方式积极发生关系的倾向:制造各种虚构小说和幻象,以及不依靠超自然力量的促成而提供个人交流或独自幻想的空间和机会。这些共同构成了我称之为世俗拟态的文化,而我在文后将说到它自十九世纪后半叶已经历了深刻的内在分裂——一种本体论努力的变形过程——直到现在才显出其影响。

      文学研究与文学主体性和世俗拟态之间是密不分的,而在探讨这一重新认识的丰富含义之前,有几点应该澄清。由于这种努力,人们认为英语研究通过考察这一主体性的机制和历史并通过扩大学生个人的阅读范围而对文学主体性进行支持和加以丰富。这一努力会把文学主体性导入过去并强使其进行自我分析,即对文学欲望、文学机构制度及文学技巧进行分析。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回到传统价值。恰恰相反。传统立场想象文学拥有一种任何人都可受益的潜在价值,它超越了其实际的用途和乐趣。这一立场认为不能了解和欣赏文学名著是一种缺憾,认为判断哪些作品为杰作的标准取决于自主的文学价值,故而具有一种准科学地位。但认为不同的个人和群体在文学尤其是小说方面有不同程度的热情投入,认为即使在人一生中这一热情并不恒定它也确实构成了一个足够连贯一致的“主体性”(尤其因为它被嵌入特定的制度机构中),也就是在抗拒任何形式的客观主义或普遍主义。而把文学研究视为致力于建构某种特定的主体性也是对政治批评的超越,因为文学主体性并不与任何社会或政治性身份相关。同样,认为学术性文学研究可以得到文学主体性的支持也脱离了社会学立场,因为这一立场把文学爱好视为一种社会功能,有助于区分各种与其社会阶层有关的趣味团体。从另一方面看,这种文学研究观却并没有抛弃传统的、政治的及社会学的研究角度:我们已经不可能不把文学看作已被一种我称之为“传统”观的(历史性展开的)言语实践所合法化并部分地由其构成的一个系统,而且这一传统观一直被用来建构并争取一种既有成功又有失败的社会存在,其中并非每个个体都天生具备平等的权利来获取那些人人向往的位置。我们知道,现代文学就已被当作一个工具用于高度政治性的社会统治政体争夺中。文学研究最终应建立在并指向主体性的一种特定形式这一概念涉及某些问题。首先是关于自主性:文学主体性在什么程度上独立于那些更广泛或者相关的倾向呢——是否也有一种不同的电影主体性呢?这一问题的完满答复需要进行经验主义的研究,但由于现代文学是虚构与幻象世界的一部分,我们可以料想在围绕美术、戏剧、电视艺术、摄影和摇滚音乐等构成的各种主体性间会有某些重叠(及竞争)。第二个问题与合法性相关。尤其在当今澳大利亚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问:如果文学研究最终是关于丰富和审视人在世界上的某种特定的生活方式,而这对整个社会而言并无特别的或可观的好处,那么政府有什么理由要资助文学研究呢。确实并无一条首要原则来确认文学研究的有效性,尤其当要证明政府资助的必要性时更是如此。在最后这点上,大学里开设文学研究课是因为有这方面的需求,而政府资助的理由在于,要获得这种可见的益处只应在很小程度上取决于个人与生俱来的地位和资本。当然通过各种媒体来生产虚构小说的市场很大,而文学研究又提高了国家生产和消费小说的整体能力。但由于现代文学主体性经常采取规避现代性,规避工具理性及社交活动的霸权形式的方式——那些视为文学为社会工具的合法性证明就显得很空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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