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1)05-0071-07 众所周知,人是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存在。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必须在社会化的环境里才能得到健康的成长。如果离开了社会,人甚至连自身的生存都难以得到保障。社会环境影响人的社会化,这种社会化反过来对人的自然属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1](33页)对这种双重“现实关系”,马克思将其表达为“一个方面——人对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对人的作用”[2](33页)。人的一切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说都是具有社会性的,是在人与人的交往活动中进行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为基础,人的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都是在与人的交往中得到发展的。 教育作为一种促进人的发展的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非常典型地体现人类活动的社会性特点。教学过程中的交往活动是教育实践的基本形式,没有有效的教学交往活动,就不可能有卓有成效的教学质量,教学的发展离不开人的交往能力的增强和进行交往所采用的手段的增加。教学即交往,没有交往就没有教学。教学交往就是在教学过程中,以具有一定意义的语言为中介的人与人的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活动,它是教学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对教学主体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研究有效的课堂教学交往特征的目的在于促使课堂教学交往的规范化,将课堂教学交往引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对教学交往有效性的思考必须是先考察一般交往有效性即真正的交往的特征。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分析了这一问题。“真正的交往体现为人对交往关系的自由占有,人从交往的形式主体转为真正主体,交往真正成为人的自觉自由行为”;“真正的交往是自由人的联合,在交往中人人平等而呈现出高度的民主”;“真正的交往是人对自己生命本质的全面占有,交往成为了人的内在需要”;“真正的交往具有美的性质,是审美关系的普遍化,交往使人的自由创造和人类和谐获得统一。”[2]这为我们分析有效课堂教学交往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一 有效课堂教学交往主体的特征 在判断课堂教学交往主体的行为特征之前,首先应该确立课堂教学交往主体的构成,我们认为在课堂教学交往中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多级性和多样性。课堂教学交往主体是与交往活动紧密相关的,它不能与交往活动相互分离,抽象地谈交往主体是没有意义的。教学交往主体的多元性是指凡是参与教学交往活动的人都是教学交往的主体,它包括教师个体和群体、学生个体和学生群体。教学交往主体的多级性是指参与教学交往活动的人具有个别差异性,即使个别差异不大,他们将由相近的特征而形成同级主体,而且教学交往在异质主体中更容易实现。交往主体的多级性一方面使教学交往的范围相对稳定,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等级主体的交往实现交往主体的整体进步。交往主体的多样性是指在课堂教学这一组织形式下,交往主体既可以以个人的形态参与交往活动,也可以以小组的形态参与交往活动,还可以以班级的形态与教师进行交往,所有这些类型的主体之间同样可以进行广泛的交往活动。交往主体的复杂性决定了课堂教学交往的复杂性,由此也决定教学交往主体“主体性”发展和发挥情况考察的复杂性,这甚至是造成难以考察课堂教学交往有效与否的重要原因。就一般情形而言,要考察个体在课堂教学交往的主体性品质,就不仅要看他在独立状态下的交往,也要看他作为群体成员与其他群体的交往,还要看他作为集体成员与其他集体的交往。总之,对课堂教学交往主体的特征的考察必须根据主体在各种情况下所扮演的角色来进行。 马克思在论及“真正的交往”的意义中已经明确指出介入真正交往中的人是具有实质意义的主体性的人,即是平等的、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人,如果参与交往的人是被动的、被等级化的和机械的,那么这样的交往就不是真正意义的交往,甚至连普通的交往都无法继续下去。因此,有效课堂教学交往主体必然是具有实质意义的教学主体。他们应该具有参与教学一切活动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因此而构成教学交往中的“你——我”关系,教学是教学主体运用各自的想象力去从事意义的创造和分享的活动。此时,教师不是知识的提供者,而是与学生共同成为有关教学主题、意见、思想、情感的交换者和分享者,学生也不是知识的接受者,而是教学主题的建构者,他们以自己的整个身心去感受教育情境中的问题、事实、情感和价值,并生动地传达自己的思想,积极的介入教学的活动与过程之中。真正的教学交往就是这样的平等的对话,对话使教学主体在相互作用中达到理解,使精神获得沟通。在对话中,教学主体为教学活动所吸引,他们共同参与、合作、投入和创造相互交往的活动,它是双方的“敞开”和“接纳”,是对“对方”的倾听,是双方通过理解形成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是双方的交互性活动和精神的互相承认。 在真正意义的交往活动中,参与交往的主体总是以整个的生活世界及其经验作为对话的内容。因此,在教学交往中,教师作为交往的主导者,他的职能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是更多地创造师生交往,使学生在教育性人际关系的创造中体会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同情、理解、宽宏,同时受到激励、鼓舞、指导、忠告和建议,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与情感体验,受到精神的教育。在这种教学交往中,学生获得的不仅是知识,而是人生的经验,精神的生长。从根本上说,学生的发展是通过对人类历史经验的占有以及人与人的交互关系得以实现的,这就决定了教学本身是一种对话,即是上一代人与下一代人的对话,是教师与学生的对话,是历史与现实的对话,是人类的历史经验与学生个体经验的交汇与融合。 对话作为交往的重要方式同样是教学活动的方式,对话得以进行的关键在于交往双方存在“共同话题”,在教学交往中共同话题并不是首先预定好的,它在对话进程中会不断变化,是由对话活动方式及其活动过程决定的。因此,教学对话是一种交互活动,它所依赖的是对话本身的规则和活动的“上下文”的关系,依赖对话双方的经验增长和精神的变化。这就决定了教学交往的主体实际上处在一种互为主体的关系之中,即是说教学交往的参与者都是主体,他们谁都不能控制谁操纵谁,谁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身上。互主体性是指双方共同享有某种和谐、某种一致,双方共同达到理解和沟通,是一种互相承认与理解的社会性关系[3](126-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