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的类型与教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卢炳惠(1963—),女,四川荣经人,西南师范大学博士生。西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 400715 张学斌,西南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西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南华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文章从知识与教学的关系出发,在简述知识分类的基础上,探讨知识的不同类型对教学设计的影响和制约,认为:知识类型的不同,课堂教学模式也不相同,即陈述性知识适用于讲授式教学;程序性知识则较适合以活动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两种方式在尊重与重视学生的主体性方面各显其能,可以取长补短,实现整体教学的最佳效益。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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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504(2001)01—0073—(04)

      一 知识及其与教学的关系

      知识一词,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率较高,但对其基本涵义目前仍有争议,不同的学科解释不尽一致,即使在同一学科看法也不尽相同。我国八十年代以来出版的权威性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著作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都把知识定义为“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印象”。这是传统的知识观,其对知识的理解仅停留在哲学认识论水平。现代心理学对知识给了新的解释,如布卢姆( B.S.Bloom)将知识定义为“对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1 ]这两种知识观虽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但其侧重点各不相同,前者是泛指人类知识而言,后者侧重于个体的知识。

      其次,完整的知识应当包括人类知识和个体知识,知识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知识是指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自然实践经验的总结,它可以通过语言文字、各种媒体长期贮存,供后人学习和借鉴。狭义知识是指个体通过与客观外界环境相互作用所获取的各种信息及其技能。

      就知识与教学的关系而言,教学从一开始存在,就总是与一定知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不过最早的教学与生活本身几乎完全是一回事,年轻一代主要是在生活实践中,通过老一辈人的口传面授获取知识的;自学校教育产生后,随着制度化教育的形成和完善,学校教育就逐渐成为传递人类文化知识的重要途径。传统教学主要是向学生传授系统文化知识,而比较忽视学生能力培养;现代教学论主张把传授知识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尤其强调学生能力的培养。但从本质上说,知识与能力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教学既要重视知识传授,又要重视能力培养。

      教学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组织性和较高的效率,它是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虽然并不就是唯一途径。两千多年前,庄子就曾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意思就是说,个人的生命有限,而知识无限,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是不可能的,是要把人搞垮的。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要在有限的生命之内亲身实践去获取无限的知识,更是不可能的了。因此,教学更成了学生获取知识和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那么,是否任何教学都能在有限的时内教给学生所必要的东西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如何才能提高教学效率,使学生高效率地获取高质量的知识,关键在于教师怎样教。教师要上好一堂课,首先要备好课,备课的过程就是进行教学设计、形成教学方案的过程。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必然要涉及到如何看待知识和对知识进行分类的问题。任何教学都必然要以一定的知识分类理论为基础,随着知识类型的不同,教学设计的形式和方法也不同。如果不论什么类型的知识,都采取同一方式进行教学设计,采取同一模式进行教学,则其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是不会好的。

      二 知识分类概况简述

      如上所述,对知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学的成败。

      关于知识的分类情况,传统教育心理学的歧见较多,如有的根据个体获得知识的方式,将知识分为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根据知识本身的层次,将知识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或称为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有的根据学科的不同来划分,将知识分为语文知识、数学知识、物理知识、化学知识等等,并分别阐述不同学科知识的学习及教学方式;还有的根据知识的性质,而将广义知识分为知识与技能,并分别阐述知识的掌握过程与技能的形成过程,然后再阐述知识技能的掌握与智力发展的关系。其中以后一种分类方式在教育界的影响最大。我国八十年代以来出版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著作基本上是采取这种分类方式。但以上这些分类方式,主要是根据客体化知识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来划分的,并没有注意到个体在获得知识方面的心理过程和特点。即使是上述影响较大的有关知识与技能的分类方式,尽管也注意到了知识与技能学习的不同规律,但仍然是不够科学的。

      当代教育心理学家比传统教育心理学家前进了一步,他们注意到了根据个体获得知识方面的心理特点来划分知识的类型,对知识分类贡献较大的当代教育心理学家,首推奥苏贝尔和加涅。奥苏贝尔提出了有意义言语学习理论,他将有意义言语学习分为表征学习、概念学习、命题学习、解决问题与创造,并相应地将知识分为表征、概念、命题、解决问题与创造五类。加涅将学习分为连锁学习、辨别学习、具体概念学习、抽象概念学习、规则学习、高级规则学习,与此相应,而将知识分为连锁、辨别、具体概念、抽象概念、规则与高级规则六类。奥苏贝尔和加涅都力图根据个体获得知识的学习的性质来对知识进行分类,使知识的类型能反映出个体学习的不同心理过程,从而为教师进行课程的教学设计提供重要的心理学依据。当然由于他们二人尚缺乏对知识获得的信息加工过程的实验性研究,因此其对知识类型的划分还难免带有一些思辨色彩。

      八十年代以来,一些现代认知心理学家针对上述当代教育心理学家关于知识分类的不足,在加涅有关知识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对个体学习的信息加工过程的实验研究的结果,而将知识主要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两大类。陈述性知识是指关于事实“是什么”的知识,如“伦敦是英国的首都”,什么叫光合作用等。程序性知识是指关于进行某项操作练习活动的知识,即关于“怎么办”的知识。他们认为,这两类知识的获得的心理过程,其在头脑中的表征、保持与激活的特点都有重要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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