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学校制度宽容功能的凸现

——我国学校制度功能性缺失的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曲正伟(1978—),男,吉林白山人,东北师范大学教科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法学和学校制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教科院 吉林 长春 邮编 130022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关于学校制度的本体功能的研究一直是教育科学研究中的一个“盲点”。人们对学校制度功能的模糊认识,使我国学校制度在功能上产生缺失的状况。现代学校制度具有宽容的本性,充分发挥现代学校制度的功能将使我国学校制度中出现的“两难选择”得到消解。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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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 633X(2001)08—0018—04

      长期以来,人们对学校问题进行分析时常以一种“黑箱”的思路进行思考,即仅从学校的输入变量(学生)和学校的输出变量(受过教育的人)两方面进行分析,而忽视对学校制度及学校制度本体功能问题的研究。有关对学校制度的本体性研究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学校内部的系统组织构成、学校制度功能分析等。本文试图在宏观的层面从学校制度的功能入手,从现代学校制度的功能性缺失的反思中,探讨现代学校制度的宽容本性,因为现代学校制度的宽容功能是现代学校制度的主要功能和今后学校制度功能体系中的主要核心问题。

      一、我国学校制度的功能性缺失

      在本世纪之前的学校制度,并非是社会结构中的核心制度(Coreinstitution),学校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也比经济及其政治组织低。二十世纪中叶,学校教育已渐渐成为决定社会之中经济、政治及社会阶层形态的主要关键。因此,学校制度已渐渐成为社会结构中的核心制度,学校也渐渐成为社会组织中具有独立功能的社会组织。对学校进行制度分析,既不能忽略各级社会团体对于个人社会化发展的影响,更不忽略学校作为特殊的社会单位的规定性,应从学校如何扩展其社会功能,以承担起在社会化过程中所日益重要的地位的角度加以分析。

      学校在对下一代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促进个体的社会化也一直是对学校进行制度功能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曾经以美国中小学为例说明学校制度的这种功能。〔1〕他认为中小学的社会功能有两种:社会化(Socialization)和选择(Selection)。而这其中社会化是指发展个人的附从感和能力,以便扮演未来个人的社会功能;所谓的选择是指根据社会的结构需要来选择人力资源和分配社会资源。因此在对学校制度进行功能分析时,也可以从社会化及其选择性这两个方面入手,来对我国学校制度的功能性缺失进行探讨。

      (一)模式化学校:我国学校制度的社会化功能缺失

      学校是社会化的机构,通过这一机构使个人的个性得到承担未来成人角色行为的动机和技术准备。帕森斯将社会划分为三个系统部分,即文化系统、社会系统和个性系统。文化系统中最重要的是有社会中大多数群体所共享的“价值”(Broad value); 社会系统是由社会角色构成的,“社会结构中最突出的单位并不是个人,而是角色”,“而角色的基本成分是角色期待,在某一特定的情形下,个人及集体所期望的行为”;个性系统或者个体的个性在本质上由动机和需要构成,即“需要倾向”(Needdispositions),人的这种需要是天生的,但同时也是在社会化过程中获取的。

      社会系统层次 系统层次的需求

      文化系统/文化共享价值(知识和信

       仰上的一致性)

       社会角色结构

      社会系统/社会结构角色-角色期待-共

       享的行为期待

      个性系统/个体的个性 社会化过程中获得的

       需要

      在我国学校中也正在践行着这样一种模式:社会共享价值限定了学生个性的角色行为,学生所面临的问题和要作出的选择都是由社会文化系统中的道德标准作为参考的,同时社会也能使学生做他们希望学生做的角色行为,因为在学生社会生成的过程中,学生的个性也随之得到了塑造。如果学生没有像社会期待的那样去做,他们将面临教师、家长以及同伴团体的否定,而个体希望从其他人那里得到肯定的或者积极的回应,因此道德价值和角色的一致性就得到了保证。

      在这种模式下,要求学校在对待每一个学生的过程中,给他们以相同的工作,根据相同的标准去评价学生的成就,这在以班级授课制为主要教学组织形式的条件下,无疑是一种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手段,但这同时也造成了学校个性的丧失,因为学校等同了工厂,而学生的个性也就更无从谈起,因为学生等同了流水线上的产品,正如有关“制度化教育”的评议所指出的那样,“划一性,即标准化导致正规教育‘十分死板’”,“封闭性,它按自身特有的标准,以自身特有的规则、规范构筑堡垒,成为对其他系统、其他实体、其他过程的排他性,导致正规教育的‘十分狭隘’”。〔2〕在这种“死板”和“狭隘”的学校制度中,学生只能作为尚未被加工的未成品,将接受未来学校过程的模式,它只注重社会的“共享价值”加以灌输,而忽视学生的个性系统对社会价值系统的内化作用。因此,这种学校制度的社会化功能是畸形的社会化。

      (二)精英化学校:我国学校制度的选择性功能缺失

      学校为社会选择的工具,必然会牵涉到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包括向上流动(Upward mobility)和向下流动(Downward mobility),个体流动(Individual mobility)和团体流动(Group mobility )等形式。因此学校牵涉到的社会流动也包括这四个方面的内容。

      就学校引起的社会流动问题,特诺(R.H.Tumer)曾经提出赞助性流动(Sponsored mobility)和竞争性流动(Contest mobility)的学说,说明学校教育与向上社会流动途径之间的关系。〔3〕他的理论以英美社会流动的不同形态作为根据,提出美国所进行的是竞争性流动,而英国则进行的是赞助性流动。在竞争性流动制度的社会里,英才的地位是由个人努力,公开竞争而获得。因为采取的是一种公开竞争的原则,参加竞争者可以运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因为成功的代价,是否成为英才不操诸于现有英才的手中,他们无权决定成功的对象。在赞助性流动制度的社会里,英才的选择权操诸于现有英才手中,英才的地位是根据英才目前的标准给予的,无法用其他方法获得。向社会上层流动,“犹如进入一个私人俱乐部”,必须由现在的会员予以赞助,目前的英才根据申请人是否具备他们所要求的条件,决定是否给予向上社会流动的机会。竞争性流动制度能使肯努力者,得到其英才地位;赞助性流动制度则使个人各适其位,发展其社会才能。因此,这两种社会流动的组织模式影响学校教育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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