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四国教育考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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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湖南教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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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兰、丹麦、挪威、瑞典这四个北欧国家都是经济发达,而且具有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的国家。作为兴国之本,北欧四国多年来一直重视教育,而教育的发展又直接推动了北欧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在17天的考察、比较与学习中,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北欧四国教育所具有的特点和长处,比如百分之百的真正意义上的全免费义务教育、高度发达的高等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办学体制、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教学模式等,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考察归来,我们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增大教育投入,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教育投入是办好教育的基本保证。北欧各国实行的是全民社会福利性免费教育,政府是办教育的主体,因此也是投入的主体。地方政府负责中小学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经费来源为地方财政拨款。国家负责高等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除此之外,还有部分由其它基金组织和企业资助的科研和联合办学费用。

      北欧各国教育的共同特点之一是教育的投入大。芬兰、挪威、丹麦三国政府教育财政支出分别为国民生产总值的6.2%、6.8%、6.2%,瑞典为8%,居世界首位。挪威的奥斯陆大学,学生规模约为3万人,而每年仅国家财政拨款则达23亿挪威克朗。丹麦Alborg市的酒店管理技术学校,学生规模不到600人,每年的财政拨款也超过2亿丹麦克朗。按人口比例,北欧各国教育的投入无论是相对值和绝对量都远高于我国、我省的水平。

      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而教育的发展也同时受经济实力的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在一定时期内,我国不可能像北欧各国那样实行全民福利性免费教育。但是,如何在我国经济现状下,保证实现中央提出增长幅度目标,力争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并通过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缩短与北欧国家的差距,是新世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我国的教育体制和北欧国家的大体相似,客观地说,北欧国家的教育体系、管理体制以及规模只相当于我国各省市的教育框架,省级政府负责高等教育、地市级政府负责中小学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总量和百分比在逐年增加。为了调动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广泛开辟财源来促进教育的发展,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的办学,同时允许和鼓励高校通过办班、办企业、以及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等途径来增加高校教育经费的来源,以增强高校的活力。为了弥补政府财政拨款的不足,国家对高中以上层次的教育实行了学费制,允许学校收取一定的学费,用以支持学校的建设和提高教师的待遇。因此,现阶段我国教育经费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政府拨款+多渠道筹资+学费。这一教育投入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在现阶段我国教育发展中也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何在实践中避免和消除多渠道经费来源和收学费的经济导向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北欧各国在保证教育投入的同时,注重教育与社会经济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尤其是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的重点也是致力于解决旧教育体制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脱离的问题。到今天,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封闭式办学模式向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开放型办学模式的转换,相应,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的问题。

      与社会经济相结合,是促进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在改革中,一方面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根据各自办学的优势和特点,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发展的办学模式;另一方面,也要避免从主观意识上只将“结合”作为创收的手段,以获取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的,以致偏离了办教育的宗旨。高等院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合作促进大学的对外联系,拓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空间,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办学的水平与质量,使大学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大学可以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办高科技企业,使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壮大自己。但与此同时,不能用经营企业的思想去指导办学,更不能本末倒置,使企业成为学校的主体,甚至将学校办成企业。正确处理好学校创收和保证办学质量的关系,事关重大,其涉及到办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向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二、抓好义务教育,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重视义务教育和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北欧各国的中小学教育的共同特点。

      北欧各国均立法规定所有公民必须完成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包括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因此,北欧各国九年的中小学教育为强制性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办得好,是北欧各国作为社会福利制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其教育质量高、普及面广,基本上消除了城乡差别。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国也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并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对贫困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九五”期间,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很快,但与北欧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我国偏离中心城市的边远地区,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都远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抓好我国的义务教育,有必要从观念和投入两方面着手,通过宣传和引导,提高国民的意识,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保证基本投入的前提下,还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义务教育在提高综合国力中的重要地位,与我国实施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具有可比性,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如果能像抓计划生育那样抓普及义务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工作一定能够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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