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

作 者:
刘尧 

作者简介:
刘尧 浙江师范大学教科院教授。浙江金华市 321004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教育评价只要做到理性和实事求是就具有科学性,并且可以科学化。文章回答了关于教育评价科学化的三个困惑,指出教育评价的科学化在本质上是对教育主体及其活动和实践的科学化。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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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长的教育评价历史中,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读过杨晓江博士发表在《教育研究》2000年第8期的《教育评估的科学性与科学的教育评估》一文之后,感到很有必要认真探讨这一问题,以此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在科学评价导向下健康发展。

      教育评价的科学性问题,是关于教育评价有无客观性的认识问题,是教育评价学要正确回答的理论问题。而教育评价的科学化问题,则是关于教育评价活动能否排除主观性干扰因素的实践问题,是教育评价活动过程中要正确处理的实践问题。教育评价是“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对教育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教育活动进行优缺点和价值判断的过程。”(注:李冀主编:《教育管理学辞典》,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259页。)尽管目前教育评价理论界对教育评价的概念界定有多种说法,但“教育评价是……价值判断过程”已达成共识。确切地说,教育评价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价值判断。人们对事实判断的科学性与科学化毫无疑义,却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性与科学化一直持有怀疑。因此,本文将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角度,分别对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进行系统探讨。

      一、教育评价科学性之症结:价值判断的科学性受到怀疑

      要揭示教育评价的科学性,必须从“评价”和“价值”两个词语的涵义入手。在我国的词典中,“评价”是“泛指衡量人物或事物的价值”。英语中evaluae(评价)是从value(价值)而来的,只是加上前缀e—,具有加强词根的意义。由此看来,评价与价值是分不开的。按照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06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6页。),价值反映着主客体的关系,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所肯定的内容是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价值是客体的主体效应,既取决于客体,又取决于主体,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所产生的一种关系。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的判断,它是一种主体性活动,随着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评价的科学性问题成为20世纪哲学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人们最大的疑惑在于:在一个与事实判断不同的价值判断的领域中,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证明我们所赖以作出评价的价值准则是科学的;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评判不同的价值准则,去评判不同的价值判断……如果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或者根本没有理由,那么不仅所有关于价值判断的研究是荒谬的,而且我们整个的现实生活也是荒谬的;不仅过去所有的选择是荒谬的,而且未来将进行的任何选择也都注定是荒谬的。

      20世纪关于价值判断的种种争论和围绕着价值判断的种种困惑,都是由发现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别开始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是不同的,事实判断是关于客体本身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关于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是什么,对主体意味着什么的判断。在价值判断中必然地包含两大类信息:其一是关于价值客体本身的以及它与其他相关客体之间关系的信息;其二是关于价值主体需要的信息,这两者对于价值判断而言缺一不可。而事实判断中仅仅包含第一类信息,即关于客体本身是什么和客体与其相关客体之间关系的信息。价值判断所揭示的是主体的需要与客体的性质、功能之间的关系,事实判断所揭示的是客体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价值判断所对应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价值关系,即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客体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而事实判断所对应的是客体各要素之间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用传统的语言说,它们的对象是不同的。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可能有许多种价值关系,同一客体对同一主体也会有许多种价值关系,这已成为不言而喻的了。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本质区别在于,在价值判断中多了一种对于价值而言是决定其质的因素:人的需要。这就是价值判断之精灵。正是这个精灵,使价值判断有了事实判断所不具有的主体间的差异性。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有着密切的联系。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的基础,是价值判断的手段。价值判断只有以事实判断为基础,才是有效的。离开了事实判断的价值判断是浮泛空幻的。但是,价值判断并不是直接从事实判断中推演出来的。如果不加入“人的需要”这个新的因素,仅从事实判断不可能推出价值判断。然而,人的需要是复杂的,“人”和“需要”这两个概念的内涵是复杂的。正是这种错综复杂的、不断变化的人的需要与同样错综复杂的、不断变化的客观事物组成了现实世界价值图景。在这一图景中,认知图景中的那个浑然一体、并无差异、且匿影藏形的“人”消逝了;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人,被分解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个体;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被如此显著、如此无情地展示出来,凸现出来。原有的认识图式无法同化这截然不同的信息,面对这纵横交错、莫可名状的价值世界,人们感到由于丧失了普遍性,丧失了稳定性而带来的理性的失望。简单性、普遍性、稳定性是科学思维、理性思维追求的目标,而价值判断与此格格不入。因此,在原有的认识图式未发生变革时,价值判断被排除在科学之外,被认为是不可能进行科学研究的,这并不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人类之所以追求简单性、普遍性、稳定性的理论是为了满足人类复杂的需要。人类不应该因为手段而放弃目的,就如同不应削足适履。如果科学和理性仅将具有简单性、普遍性、稳定性的客体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那么价值判断的确不在科学和理性之内。但如果科学是人类的知识体系,那么无疑价值判断应该纳入科学的范围,应该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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