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的教育”:内涵、困境与路径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建军,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南京 210097;刘霞,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讲师,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博士。南京 211171

原文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适合的教育”,即适合学生的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适合的教育”,首先是合乎人性的教育,其次是适合学生群体特点的教育,再次是适合学生个体的教育。三者具有词典式顺序,不可颠倒,也不可偏废。班级授课制是“适合的教育”的制约因素,阻碍着“适合的教育”的实施,但并不由此否定和废除班级授课制。我们只能在班级授课制的框架下进行改革,寻求可行的出路,包括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建立基本标准和多样性统一的教育制度,进行课程、教学和评价的改革,凸显个性的差异。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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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17)11-0141-09

      随着“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写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合的教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甚至被奉为教育改革的圭臬,认为“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对“适合的教育”做出审慎的思考,不能全面理解“适合的教育”的完整内涵,不能正视“适合的教育”的制约条件,不当地夸大“适合的教育”的差异性,抹杀其共同性,极容易使教育从划一性的极端走向个体化的另一个极端,不仅使得“适合的教育”可望而不可即,而且也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因此,本文试图辩证理解“适合的教育”的内涵,分析制约“适合的教育”的客观条件,指出“适合的教育”的可行路径。

      一、“适合的教育”的内涵

      “适合的教育”,首先需要问的是适合“谁”的教育。站在社会立场上,是适合社会;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是适合国家;站在区域立场上,是适合本地区;站在学校立场上,是适合学校。对教育来说,这些适合固然是必要的,但最根本的则是适合学生。只有适合学生,才能彰显教育的本真;只有适合学生,才能培养国家、社会需要的人才,成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因此,“适合的教育”应该以学生为原点,所有的“适合”汇聚于学生,成为适合学生的教育。

      关键是如何理解“适合的教育”中的学生。已有的文献强调适合“每一个学生”,这里的“每一个”不是普及教育中面向所有的“每一个”,而是面向个体的“每一个”,强调个体的独特性。正因为强调个体的独特性,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供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在班级授课制的集体教育中,缺少可行性。这不是“适合的教育”理念有问题,而是对“适合的教育”的“学生”理解过于狭窄。

      学生作为个体,固然都是独特的,但独特性背后具有共同性。共同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人的共同性,二是作为学生的共同性。因此,完整地理解“学生”,应该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学生作为人,其次是学生作为儿童和学生,最后是学生作为独特的生命体。适合学生的教育,首先要适合人性,其次适合儿童和学生的发展,最后是适合生命的独特性。三个适合按照“词典式顺序”排列,不能颠倒,更不能缺少。

      (一)“适合的教育”是合乎人性的教育

      学生首先是作为人而存在,适合学生,首先要适合“人”。人性是人之为人的标志。教育适合人,必须合乎人性。《中庸》开篇所指出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就是强调教育要合乎人性。

      对于人性而言,思想家们不无涉及,但一些思想家只取其一面,或性善,或性恶;或强调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或强调生理、意识、精神。实际上,人作为完整的个体,蕴含的人性是完整的、全面的。有自然的一面,也有超自然的一面;有与生俱来的天性,也有后天形成的社会性。完整的人性应该包括三个方面:自然天性、社会性和精神性,偏离任何一个方面,人都难以成为现实的人。

      教育要合乎人性,第一,善待天性。天性是人性的自然基础,“天性自然,故云‘之谓性’”。①由于“天性自然”,教育只能顺应天性,遵循天性,善待天性,呵护天性,不可违背天性,背离自然性。夸美纽斯的自然适应性原则、卢梭的自然教育,都强调教育要符合人的天性。教育的内发论,依据也在于人的天性。天性也是人的潜能,内发论认为,教育就是按照天性的要求,发掘人的潜能,促进学生的自由发展。

      第二,顺应社会性。人是社会的产物,如同人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人也不可能脱离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②社会塑造着人,使人成为社会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社会性是社会要求在人性上的烙印,它不是自然形成的,也不是先验的,而反映的是社会对个体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成为一个社会的人、一个时代的人。因此,理解“适合的教育”,不能因为适合个人而排斥社会,滑到个人本位的老路上。学生作为社会人,适合学生也意味着适合社会,顺应人的社会性。

      第三,唤醒精神性。天性由自然所决定,社会性由社会物质生活所决定,二者反映的是人性被动的一面。人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是有意识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③。自由的意识使人超越被动,体现出人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成为精神性的存在。正因为人有精神性,才能超越被动、自在,成为自觉、自为的存在。对于教育来说,就是要唤醒人的意识,激励人的精神。“教育即唤醒”,德国文化教育学的这一思想,就是强调教育唤醒人的精神性和超越性。

      (二)“适合的教育”是符合学生群体特征的教育

      每一个人作为一个群体的人,具有群体的特征。对于学生而言,其群体特征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年龄阶段的特征、公民的基本要求、学生发展水平的目标。这些群体特征既是“适合的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其努力达到的目标。

      第一,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人的身心发展是有阶段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比如,小学阶段、中学阶段和大学阶段,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的年龄特点不同,教育必须根据大中小学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特征进行,既不能把中学生降格为小学生,也不能把小学生升格为中学生。在教育教学中,要按照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遵循身心发展的规律,实施相应的教育。这就是英国哲学家怀特海所说的教育的节奏。“所谓教育的节奏,就是在学生心智发展的不同阶段,寻找合适的时机,采用恰当的方法,实施相应的课程”。④除了考虑年龄特征外,还必须考虑青少年儿童发展的时代特征,在特定阶段所表现出来新趋势、新问题。如当代中国青少年儿童表现出动机务实、期望理性,价值观呈现多元化、层次化、复杂化,消费理念多元,喜欢阅读和互联网,网络社交流行,等等⑤。教育要考虑青少年儿童发展的时代特点,用他们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同时,解决他们成长中的问题,引导他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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